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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租与出租有什么区别

2022-06-03 来源:尚车旅游网

1、标的不同。转租标的是租赁物,租赁转让标的是租赁权。

2、取得方法不同。转租为设定的取得,租赁转让为转移的取得。

3、实现的手段不一样。

4、两者产生的法律后果不同。转租房屋的租赁权仍属于原来的承租人,租赁转让房屋的租赁权属于受让人。

一、什么是租赁合同效力延伸

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延伸有与继承相似,但不是继承。继承是一个人死亡后,他的财产由其继承人继承,继承人取得遗产的所有权。在房屋租赁合同中,转移的不是物权,而是租赁权。这就是当代民法物权债权化和债权物权化的问题。债权物权化的典型,就是租赁合同产生的租赁权,房屋租赁合同的这些问题,其实都是租赁权,租赁房屋本来是出租人的,但承租人根据租赁合同的债权而取得租赁权,可以使用、收益,还可以转租。这个租赁权就是物权化的债权。

二、不能转租的房屋有哪些

不能转租的房屋有:

1、承租人拖欠租金的;

2、承租人擅自在租赁房屋内建造的;

3、预租商品房;

4、租赁合同中未约定转租,出租人不同意转租的,承租人不得擅自转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三、非法转租的法律后果是什么转租合同效力如何判断

非法转租时,当事人之间发生如下法律后果:

一、转租人与次承租人之间租赁合同有效,转租人负有使次承租人取得对租赁物为使用、收益权利的义务,因转租人不能使次承租人取得使用、收益的权利,次承租人有权向转租人请求损害赔偿。

二、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因承租人转租是严重的违约行为,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并可以请求损害赔偿;出租人不终止合同的,租赁关系仍然有效,不因承租人的转租而受影响。

三、出租人与次承租人之间,次承租人的租赁权不能对抗出租人,在出租人终止租赁关系时,出租人完全可以直接向次承租人请求返还租赁物。

非法转租合同无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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