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份制分成可以依据出资金额来决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是不按照出资金额分配的,则应当遵循控股原则、互补原则、预留原则、激励原则、收放原则等原则。
《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第四条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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