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被依法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在逮捕执行期间,不得非法拘禁或者变相拘禁;第六十五条规定,对于被依法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依法作出起诉或者释放决定;第六十七条规定,对于被依法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对其强制措施进行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最长逮捕期限的一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被依法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在逮捕执行期间,不得非法拘禁或者变相拘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对于被依法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依法作出起诉或者释放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对于被依法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对其强制措施进行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最长逮捕期限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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