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承兑汇票开具流程:
1、企业向银行提交申请。在商业承兑汇票到期前或者想要提前承兑,企业可以向银行提出申请;
2、银行审批。承兑银行的信贷部门按照支付结算方法和有关规定审查;
3、银行审批通过后,与企业签订协议。与出票人签署银行承兑协议一式三联。其中第一联和第二联为正联,由出票人和承兑行各执一联,第三联为副本,信贷部门将其中一联及副本连同银行承兑汇票第一、二联交给银行会计部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二十一条
汇票的出票人必须与付款人具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并且具有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
不得签发无对价的汇票用以骗取银行或者其他票据当事人的资金。
第二十三条
汇票上记载付款日期、付款地、出票地等事项的,应当清楚、明确。
汇票上未记载付款日期的,为见票即付。
汇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付款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为付款地。
汇票上未记载出票地的,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为出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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