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营业执照转让流程:
1、股东会决议,要100%通过;
2、签订转让意向书;
3、进行财务审计,盘点资产,确认债权债务(函证),确认所有者权益;也可转让各方自己清理,达成一致,双方签字认可;
4、谈判转让价格(按公司净资产转让,而不是按注册资金)和条件,签订转让协议(合同);
5、交割资产,双方在资产交接表上签字确认;
6、向债权人和债务人发出通知(法人变更和承接债权债务等);
7、修改公司章程(变更法人姓名和投资方);
8、进行工商登记变更。如果仅是转让,不涉及其他变更事项,仅变更股东和法人即可;
9、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变更;
10、开户银行留底印鉴变更;
11、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变更。
二、营业执照转让流程中法定代表人所需改定的材料包括:
1、法定代表人签订的《营业执照改定预申请书》
2、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公司章程修改方案(需要包括股东的签字与公章的证明)
4、公司就改定事项相关处理。
三、营业执照转让流程注意事项:
公司或者个人在拿到营业执照后,当因为个人或他人的原因,导致经营失败,则在办理的营业执照过户流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内容:
1、转让之后需要承担接下来的责任
2、经营者的姓名不可以随意的改定。个体工商户改户的,需要在在办理注销后,由新的接手者重新办理注册与登记。
3、营业执照过户流程中出现问题会按照相关法律对个体工商户进行规定与处罚。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十一条:市场主体变更登记事项,应当自作出变更决议、决定或者法定变更事项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市场主体登记事项变更涉及分支机构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自市场主体登记事项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申请办理分支机构变更登记。
第三十二条: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应当提交申请书,并根据市场主体类型及具体变更事项分别提交下列材料:
(一)公司变更事项涉及章程修改的,应当提交修改后的章程或者章程修正案;需要对修改章程作出决议决定的,还应当提交相关决议决定;
(二)合伙企业应当提交全体合伙人或者合伙协议约定的人员签署的变更决定书;变更事项涉及修改合伙协议的,应当提交由全体合伙人签署或者合伙协议约定的人员签署修改或者补充的合伙协议;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应当提交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作出的变更决议;变更事项涉及章程修改的应当提交修改后的章程或者章程修正案。
第三十三条:市场主体更换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含委派代表)、负责人的变更登记申请由新任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含委派代表)、负责人签署。
第三十四条:市场主体变更名称,可以自主申报名称并在保留期届满前申请变更登记,也可以直接申请变更登记。
第三十五条:市场主体变更住所(主要经营场所、经营场所),应当在迁入新住所(主要经营场所、经营场所)前向迁入地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新的住所(主要经营场所、经营场所)使用相关文件。
第三十六条:市场主体变更注册资本或者出资额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认购新股的,应当按照设立时缴纳出资和缴纳股款的规定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公开发行新股方式或者上市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新股方式增加注册资本,还应当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或者注册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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