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工伤赔偿按主体分为两部分,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和应当由用人单位支付的部分。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包括: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外地就医的交通食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其他。应当由用人单位支付的部分:停工留薪期工资;五级、六级伤残津贴;其他。《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住院伙食补助费;
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劳动能力鉴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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