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工期拖延的违约责任的方式如下:第一、约定好开竣工日期。如果合同约定某年某月某日起多少天工程竣工,就会带来一些问题,也会使我方陷入被动局面。如果对方没有付任何工程款,而要求你在什么时候工程要竣工,当然被动。因此,最好将开工日期定为自收到对方第一笔工程款之日起多少日竣工,如果对方延期付款,除承担相关违约责任外,工期顺延。第二、约定好工期拖延的免责条款。考虑到实践中工期拖延往往成为发包方克扣工程款及要求承包方支付违约金的重要理由,应当在签订施工合同时明确凡非因承包人因素造成的工期拖延(包括人为因素、技术因素、材料和设备因素、气候因素、环境因素等)均应顺延工期,同时发包方还应给予一定的费用补偿。
一、工程款的计算
工程款的范围主要包括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1、预付款。预付款指开工前发包人应预付给承包人用于为合同工程施工准备的款项。施工准备事项包括购置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修建临时设施以及组织施工队伍进场等。预付款比例一般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30%。2、进度款。进度款指施工期间发包人根据工程完成情况应支付给承包人的一种工程价款。在工程实践中,发包人同意支付进度一般为合同价的70%,进度款有三种支付方式:(1)、按形象进度分阶段支付(2)、是按照已完工程量分期间支付(3)、是按照阶段及期间混合支付。3、结算款。结算款,即竣工结算款,指工程竣工结算后发包人应该支付给承包人的除质保金外的剩余工程价款。竣工结算款等于竣工结算价减去质保金和已付款后的金额。竣工结算款支付的前提条件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二、装修公司拖延工期怎么办?
当然可要求公司承担违约责任,至于具体责任怎么承担,要看合同约定,一般包括承担违约金、赔偿损失、解除合同等。如果双方能协商,则按自愿协商,如果无法协商,可到法院起诉或到仲裁机构仲裁。1、业主和装修公司双方可先坐下来相互协商一下,寻找妥善的方法得以解决;问题发生了要与装修公司积极协调解决。2、实在无法妥协时,如果在签订合同时,已经确认当此类问题发生时的责任归属,则按照合同中的规定进行赔偿。如由第三方构成的拖延工期,返工费用应由业主承担;但是如果装修队在发现质量问题后没有及时向业主报告。造成后续更大的损失,装修队应当就扩大的损失部分承担责任。3、如果在签订合同时,没有就拖延工期问题确认责任归属,双方又无法妥协时,可以找消费者协会或者装修行业协会进行投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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