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企业转让专利技术属于无形资产,缴纳的增值税税率是6%。
个人所得税、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着作权、非专利技术及其他特许权取得的所得属于《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所列举的应税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之一,应当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其计税方法是:纳税人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为20%。
营业税:其计税方法是以转让无形资产所取得的全部收入作为计税依据,依5%的税率计算征收。
一、专利使用费如何缴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73号)第一条和第二条规定,计算机软件产品是指记载有计算机程序及其有关文档的存储介质(包括软盘、硬盘、光盘等)。对经过国家版权局注册登记,在销售时一并转让著作权、所有权的计算机软件征收营业税,不征收增值税。
技术开发是指开发者接受他人委托,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进行研究开发的行为。
根据上述规定,软件公司在开发软件过程中,按开发进度取得收入。如果是受托为各大油田的油井开采开发控制软件,应按技术开发缴纳营业税;如果不是受托开发软件,应按销售计算机软件产品缴纳增值税;如果是在销售计算机软件时一并转让著作权、所有权,应按转让无形资产缴纳营业税。
二、个人转让专利使用权要缴税吗?
根据相关规定: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着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着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因此,个人转让专利所有权按特许权使用费征收个人所得税。
转让专利收入需要按转让无形资产税目缴纳营业税、城建税与教育费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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