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商业秘密侵犯的起诉方式:已签合同并自愿达成仲裁协议的,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无仲裁协议的,向人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对侵犯商业秘密行为进行刑事处罚。
法律分析
企业的商业秘密被侵犯可通过如下方式起诉:若双方已经签订合同并且自愿达成仲裁协议的,向当地仲裁机构或者双方仲裁协议中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没有仲裁协议的,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一般应向被告所住地人民法院或侵权行为地人民法院起诉。订立合同的,应向被告所住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
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拓展延伸
保护商业秘密:起诉侵犯行为的法律规定和救济措施
起诉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是保护企业利益的重要手段。根据法律规定,商业秘密的定义包括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只要符合保密要求并具有商业价值即可受到保护。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包括盗取、泄露、非法获取等。当发现商业秘密受到侵犯时,可以通过提起诉讼来维护权益。法律规定了多种救济措施,如要求侵权方停止侵犯行为、赔偿损失、销毁相关资料等。此外,还可以申请诉讼保全措施,以确保证据的保存和侵权行为的停止。维权过程中,律师的专业帮助至关重要,他们能够提供法律意见、起草诉讼文件,并代表当事人出庭辩护。通过合理运用法律规定和救济措施,可以有效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权益。
结语
商业秘密的侵犯是对企业利益的严重损害,根据法律规定,受害方可以采取多种手段维护自身权益。根据具体情况,如果双方已签订合同并自愿达成仲裁协议,可向当地仲裁机构或双方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若没有仲裁协议,可直接向被告所住地人民法院或侵权行为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律师在此过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提供法律意见、起草诉讼文件,并代表当事人出庭辩护。通过合理运用法律规定和救济措施,可以有效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2010修订):第二章 国家秘密的范围和密级 第十二条 机关、单位负责人及其指定的人员为定密责任人,负责本机关、本单位的国家秘密确定、变更和解除工作。
机关、单位确定、变更和解除本机关、本单位的国家秘密,应当由承办人提出具体意见,经定密责任人审核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2010修订):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机关、单位应当实行保密工作责任制,健全保密管理制度,完善保密防护措施,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加强保密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2010修订):第三章 保密制度 第二十四条 机关、单位应当加强对涉密信息系统的管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将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设备接入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
(二)在未采取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在涉密信息系统与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之间进行信息交换;
(三)使用非涉密计算机、非涉密存储设备存储、处理国家秘密信息;
(四)擅自卸载、修改涉密信息系统的安全技术程序、管理程序;
(五)将未经安全技术处理的退出使用的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设备赠送、出售、丢弃或者改作其他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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