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仲裁案件最长裁决期限为65天,包括45天内结束审理和15天的延期。申请仲裁需满足条件:有仲裁协议、具体请求和事实、理由,并属于仲裁委员会受理范围。仲裁申请书需包括当事人信息、仲裁请求及依据、证据和证人信息。
法律分析
普通仲裁一般一个月左右,最长不超过65天。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日内结束,有需要延长的最长不超过15日,加上审理立案的5天时限,仲裁庭对劳动争议的案件最长65天内裁决。
一、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仲裁协议;
(二)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三)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二、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拓展延伸
仲裁程序中的审理期限如何确定?
在仲裁程序中,审理期限的确定通常由相关法律和仲裁规则规定。具体的审理期限可能因案件的性质、复杂程度、当事人的意见和仲裁庭的安排而有所不同。一般情况下,仲裁机构会在仲裁开始后的一定时间内设定初步的审理期限,以确保案件能够在合理的时间内得到解决。审理期限的确定旨在平衡当事人的权益,保证案件的迅速进行,同时也考虑到仲裁庭的工作负荷和公正裁决的需要。当事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通过仲裁程序或与仲裁庭协商,提出延长或缩短审理期限的请求。总之,仲裁程序中的审理期限的确定是一个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的过程,旨在确保公正、高效地解决争议。
结语
根据以上规定,普通仲裁一般一个月左右,最长不超过65天。仲裁庭对劳动争议案件的裁决期限为45天内结束,最长可延长15天。当事人申请仲裁需满足有仲裁协议、具体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并属于仲裁委员会受理范围。仲裁申请书应包括当事人信息、仲裁请求及其依据的事实和理由,以及证据和证人信息。审理期限的确定是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的过程,旨在确保公正、高效地解决争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十四条,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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