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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证据要求有哪些?

2020-07-05 来源:尚车旅游网

提交离婚申请时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结婚证、婚姻基础状况证明、夫妻感情变化及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夫妻关系现状证明、曾起诉离婚的判决书、子女状况证明、财产清单、双方经济状况证明、住房证据、经济帮助需求证明、精神损害赔偿要求证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有责任提供证据,法院也有权调查收集需要的证据。

法律分析

(1)结婚的证明材料(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证明);

(2)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如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等证明材料;

(3)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

(4)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等材料;

(5)曾经起诉离婚的,提供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

(6)子女状况。提供子女出生证、户口证明,夫妻双方抚养条件、子女愿意跟随哪一方生活的表示证明;

(7)财产清单。包括财产的品种、数量、现状,取得时间和方式;

(8)双方经济状况。双方收入、存款、债权债务等证明。如单位证明、工资卡,存款人、帐号、金额,债权、债务数量,债务债权人姓名、住址等;

(9)住房的证据材料。产权证书、租赁合同、证明或产权单位对租赁关系的意见;

(10)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

(11)要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提供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证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拓展延伸

离婚案件中的证据要求及相关注意事项

在离婚案件中,法院通常要求双方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其主张。证据可以包括婚姻登记证、通信记录、财产证明、银行对账单、子女抚养费用记录等。此外,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首先,证据必须是真实、合法、有效的,不能伪造或篡改。其次,证据应与离婚事由和请求具有直接关联性。另外,应注意保护个人隐私,不得非法获取他人的通信内容或隐私信息。最后,证据的提交应符合法院规定的时间和形式要求。在离婚诉讼中,充分准备和提供合适的证据对于维护自己的权益至关重要。因此,双方当事人应当认真了解证据要求,并在诉讼过程中遵守相关规定。

结语

离婚案件中,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根据离婚事由和请求的具体情况,需要提供多种证明材料,如结婚证、婚姻基础状况证明、夫妻感情变化和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子女状况证明、财产清单、双方经济状况证明等。在提交证据时,要确保其真实、合法、有效,并遵守法院规定的时间和形式要求。充分准备和提供合适的证据对于维护自己的权益至关重要。双方当事人应认真了解证据要求,并遵守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结婚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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