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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可以生三胎吗

2021-09-20 来源:尚车旅游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允许符合特定条件的夫妻生育三胎,包括再婚夫妻、有病残儿或伤残子女的夫妻、定居在国境线五公里以内的乡村的夫妻等。夫妻因子女死亡只有一个子女的可以生育一胎,无子女的可以生育两个子女。再婚夫妻双方已各生育一个子女的可以生育一胎子女。

法律分析

现在只开放了二胎政策,其他超生的依然罚款。但是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且夫妻双方有一人户口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的,可以依法生育三胎:

(一)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已生育(含依法收养,下同)两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

(二)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已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再婚后只生育一个子女的;

(三)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已生育两个子女,另一方已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未生育过的;

(四)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其中一个经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医学专家进行医学鉴定确诊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五)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其中一个因伤致残,经依法鉴定,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夫妻双方定居在国境线五公里以内的乡村且连续居住十年以上,已生育两个子女的;

(七)法律、法规和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

夫妻因子女死亡只有一个子女的,可以自主安排生育一胎子女;夫妻因子女死亡无子女的,可以自主安排生育两个子女。

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已各生育一个子女的,可以自主安排生育一胎子女。

拓展延伸

广西生育政策更新:第三胎是否仍受限制?

根据最新的广西生育政策更新,目前广西地区对于生育第三胎仍然存在限制。根据相关规定,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可以申请生育第三胎,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并经过审批。这些条件包括:夫妻双方年龄在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的范围内,无法生育或者生育两个及以上子女的情况下,可以申请生育第三胎。此外,还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结婚证、身份证等。申请需要提交到当地计划生育部门进行审批。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审批标准和流程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者咨询专业人士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结语

根据最新的广西生育政策更新,目前广西地区对于生育第三胎仍然存在限制。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可以申请生育第三胎,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并经过审批。这些条件包括:夫妻双方年龄在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的范围内,无法生育或者生育两个及以上子女的情况下,可以申请生育第三胎。申请需要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结婚证、身份证等,并经当地计划生育部门审批。具体的审批标准和流程可能因地区而异,请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专业人士以获取准确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二节 父母子女关系和其他近亲属关系 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一节 收养关系的成立 第一千一百零一条 有配偶者收养子女,应当夫妻共同收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一节 收养关系的成立 第一千一百零二条 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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