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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2024-02-17 来源:尚车旅游网

法律分析: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是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二是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

三是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四是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

五是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一、土地30年不变户口迁出有什么影响吗

土地30年不变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二、土地流转合同协议怎么书写

土地流转合同协议的书写如下:

1、首先要填写双方当事人的具体住所地址、姓名;

2、还需要写明流转土地的坐落、质量等级、面积;

3、流转的起止时间以及期限;

4、流转土地的用途;

5、双方当事人的义务以及权利;

6、流转价款以及支付的方法;

7、违约的责任。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转让方与受让方之间签订的合同。

三、农民的林地是否可以出售或卖出?

如果是自己的承包地,可以出租的,该出租就是承包土地的流转,是合法的,受到法律保护。但是,流转后的土地,不得改变土地的性质和用途。如果是在承包地上建筑,是改变了土地的性质,属于非法建筑,也是违法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是承包方。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决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流转和流转的方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三十四条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法律规定,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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