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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2020-02-24 来源:尚车旅游网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顺府办发〔2006〕28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

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属各有关单位:

省人民政府第95号令发布了《广东省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于2005年2月1日起施行,要求全省各地重视新型墙体材料的发展和应用工作,将其作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战略,建设和谐广东、绿色广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紧抓好。省、佛山市有关部门也就具体实施《规定》提出明确的要求。自《规定》实施一年多来,我区有关部门和建设单位认真贯彻上级有关规定,全区范围内已经禁止生产实心粘土砖,禁止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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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实心粘土砖也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从全区来看,在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方面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为进一步加强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管理工作,经区政府研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省建设厅一 、各有关部门、企业要认真贯彻实施《规定》

《关于贯彻实施广东省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科字〔2005〕9号)及佛山市建设局《转发省建设厅关于贯彻实施广东省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佛建技〔2005〕4号)的精神,重视新型墙体材料的发展和应用工作,把贯彻上述文件规定作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战略,建设和谐顺德、绿色顺德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努力实现国家提出的限时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的目标。

二 、各有关部门、企业要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上述文件规定,全面熟悉其内容,并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从事设计、施工、监理和实施质量监督,努力推进我区新型墙体材料的发展和应用工作。

三 、具体要求

(一)施工图审查机构要按照《规定》的要求,在实施施工图审查时,对不按设计规范规定标明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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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通过审查。

(二)监理单位必须对施工单位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的情况进行监理。对未按《规定》使用新型墙体材料或违规使用质量不合格的墙体材料的,监理工程师不得签字验收。

(三)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在监督工程建设过程中,要按规定监督工程。对在建设中违反《规定》的,应责令其改正并实施行政处罚。

(四)建设工程的设计、施工不按规定采用新型墙体材料的,不得参与优秀设计或优质工程的评选活动。

二○○六年四月十七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新型墙体材料△管理通知 抄送: 区人大办、政协办、纪委会、武装部、法院、检察院。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科 2006年4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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