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和顺天池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度抽采计划
编 制 人: 防突副总: 总工程师:
通 防 科
编制日期:二0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山西和顺天池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度防突计划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合理进行采掘部署,进一步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瓦斯治理方针,实施“可保尽保、应抽尽抽”的瓦斯综合治理战略,建立和完善以瓦斯治理为煤矿安全生产重点的主体责任制,切实加强防突管理,使矿井防突工作有序开展,杜绝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发生,实现年度安全生产指标。根据县煤管局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本着煤矿采掘实际,以安全第一突出现场管理为编制依据,在充分考虑和结合本矿具体实际条件,根据二0一九年度采掘计划编制防突计划如下:
1、瓦斯抽采工作领导小组及组织管理。 1.1 组 长:屈 昀
副组长:郭赵虎 王学洋
成 员:夏保庆 朱 桂 李成明 杨玉磊 陈建中
刘丽凯 张庆功 甘路军 常 青 徐金国
1.2、组织管理计划
1.2.1矿成立由总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矿长组成的矿防突领导小组,分别负责矿防突行政、技术和安全管理工作。
1.2.2矿技术负责人负责矿防突技术工作,负责处理有关防突技术方面的日常事务,并建立和完善防突管理制度。
1.2.3通防科设防突人员,人员共15人,并设组长一名。
防突组长负责防突测试及数据填报等防突工作。
2、防突计划
矿井区域性防突措施仍以顺层钻孔抽放瓦斯为主局部钻孔辅助,石门揭煤前分别采取顺层和穿层密集钻孔预抽,并经过效果检验确认措施有效后,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作业。
2.1、突出煤层掘进工作面有:
瓦斯治理巷道:601进风顺槽1420m、601回风顺槽1860m、604进风顺槽500m,预计防突工程量约189000m。
2.2、突出煤层回采工作面主要有: 601采煤工作面。601工作面:面长206米,回采长度1460米实施瓦斯预抽,601工作面两顺槽沿工作面每2米布置钻孔1个;工作面钻孔布置采取沿采面每3米布置钻孔1个,孔径为75mm、钻孔深度为21米;预测检验孔孔径为42mm,每15米一个,孔深10米。
预测防突工程量计算统计表
工作面名称 601工作面 601工作面校验孔 合计 抽放钻孔数(个)/次 深度(m) 直径(mm) 进尺(m) 50 11 21 10 75 42 8 8 总进尺(米) 25200 2640 27840 2.3、601工作面顺层钻孔:601工作面面长206米,回采长度1460米。实施瓦斯预抽,601工作面两顺槽沿工作面每2米布置钻孔1个,孔深100米,孔径90mm;
预测防突工程量计算统计表
工作面名称 601进风顺槽 601回风顺槽 合计 抽放钻孔数 730 730 深度(m) 直径(mm) 100 100 90 90 总进尺(米) 73000 73000 146000 综上所述,全年钻孔施工量约为:40万米。
3.1防突工程计划
工程名称 抽放巷道 抽放钻孔 类别或型号 岩巷 顺层钻孔 迎头钻孔 工程量 1690m 196800m 280000m 4400万m 将原始瓦斯含量降至8m/t以下 预抽率 65% 33备注 抽放量 3.2设备、器材明细表 工程名称 压风自救 抽放管路 钻机 类别或型号 φ300mm ZYJ-1000/180 工程量 170个 3400m 5台 4台 5台 4台 4台 4套 8组 备注 一个采区避难所,一个工作面避难所 施工顺层孔用 工作面浅孔用 施工顺层孔用 防突仪器 防突风门 ZDY120S ZY-1250 WTC瓦斯突出参数仪 MD-2钻屑瓦斯解析仪 ZWC-2瓦斯涌出初速度测定装置
自救器 ZYH-30 60 一个采区避难所,一个工作面避难所 4、建立专门的防突机构
按照《煤与瓦斯突出防治规定》的要求,开采突出煤层的矿井都应设置专门的防突机构。结合天池煤矿组织管理模式,在通防科设置防突专门机构,并成立防突领导小组。
组 长: 冯志刚 屈 昀
副组长: 王学洋 郭赵虎 岳朝柱 尹桂宁 刘玉牛 栾立生 成 员: 夏保庆 朱 桂 于长顺 聂荣军 李新亮 徐勤延 李成明 王玉华 杨玉磊 洪建利 谭 峰 防突小组的主要职责是: (1)制定防突措施; (2)实施防突措施;
(3)填写预测预报、防突措施、效果检验报告单报送上级审批,通知施工队执行;
(4)填写突出卡片,收集原始资料; (5)总结、分析突出动态和规律,定期上报。 2、矿井各级领导和部门防突管理的责任
(1)董事长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防突机构、人员、投入等重大事项的决策负责。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防突的指示、指令、决定、规定、标准等。组织审定有关防突的重大事项,审定防突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等事项;督促、检查防突安全费用的提取、使用情况及防突责任制的执行情况。
(2)总经理负责组织执行董事会的重大决策,对矿井防突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组织制定并实施防突规划、防突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按照分工将防突工作落实到分管副总经理和总工程师,并督促检查其职责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定期召开安全办公会议,分析、研究防突工作;组织突出事故的抢救工作,落实事故防范措施;追究中层及以下失职者的责任。
(3)总工程师对防突工作负技术责任。负责组织编制、审批、实施、检查防突规划、计划和措施;负责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的科研攻关以及新技术、新工艺、先进经验的推广应用工作;定期组织召开防突工作例会,分析研究防突技术管理工作,制定改进措施。
(4)副总经理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抓好分管范围内的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工作,确保所分管范围内的工作满足防突工作的需要;负责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防突方面的政策、指令、规定、标准等,在分管范围内的贯彻落实;掌握分管范围内的防突情况,熟悉有关规定要求;对分管范围内防突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组织实施分管范围内的防突重大安全技措工程。
(5)副总工程师在总工程师领导下,负责组织落实矿井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各项技术工作;贯彻落实上级颁发的各项技术政策、指令、规定、措施等,协助总工程师把好五关(设计关、生产布局关、措施审查关、隐患处理关、安全技措资金使用关);负责组织制定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工作规划、计划、实施办法等,提交经理层会议研究决定后组织实施;组织审查防治突出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措工程,并检查落实情况,牵头组织防突工程的验收;掌握防治突出安全装备、
仪表的购置以及防治突出工程资金的使用情况;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方面的技术科研攻关和先进经验的推广应用工作。
(6)通防科是防突工作的职能部门,在总经理和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防突技术业务管理工作;组织制定防突技术规定、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负责防治突出安全仪器仪表计量检定的日常管理工作,检查、督促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工程计划的实施和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时分析存在问题,拿出整改措施和方案;负责编制防突规划,组织制定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参加审查防突安全费用计划,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负责组织矿井、煤层突出性鉴定,通风能力核定等重大技术工作,审查技术方案,做好资料的汇总、分析管理及上报工作;负责突出事故隐患的排查,并对事故隐患治理措施(方案)进行审查,对事故隐患治理进行指导;组织防突检查,及时解决和处理防突技术问题,消除突出事故隐患;组织防突技术和工艺的科研攻关,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
(7)技术科负责按《规程》和防突的有关规定要求审查作业规程、施工措施,严格把好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关;在矿井和采区设计、生产接续等环节的技术管理中,落实防突有关规定,为防突创造有力条件;深入现场,对分管范围内防突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参与突出事故的抢救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在地质勘查、巷道贯通、石门揭煤等地测工作中为防突提供技术支持,满足矿井防突需要;参与防突规划编制和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的编制和审查;开展矿井瓦斯地质工作,为摸清瓦斯赋存规律提供技术支持;在地测技术管理工作中严格执行有关防突管理规定,负责编制瓦斯地质图;认真填绘
各类煤柱,做好煤柱留设统计台帐,及时下发煤柱影响范围及被保护范围等,做好地质工作,对已知(或预想)断层必须按〈防突规定〉要求及时下发断层影响范围。
(8)调度室在调度工作中要突出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调度管理,对井下反映的防突方面的问题要及时协调处理,向有关领导汇报并作好记录,并对问题处理进行跟踪调度;按要求启动突出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参加突出事故的分析和处理方案的制定;参与突出事故隐患的排查工作;深入现场,对分管范围内防突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撑握防突工作隐患,及时同有关单位联系协调解决防突工作中的问题;对上级下达的有关防突方面的通知、指令要及时通知有关领导和部门;参与突出事故的抢救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9)安监处督促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防突政策、指令、决定、规定、标准等在本公司的贯彻落实。参加防突规划编制和矿井防突规划的审查,并对规划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在矿井和采区设计、生产接续等环节中,对防突有关规定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有关单位的防突责任制落实情况、现场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参与矿井所有的采掘工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安全设施、作业规程、技术安全措施的审查,严格把关;加强安监队伍建设,提高安监人员对防突工作监督检查水平;参与突出事故隐患的排查,并对隐患治理进行监督检查;参与突出事故的抢救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10)机电科负责抓好矿井安全供电,杜绝无计划停电造成停风事故。对停电要认真组织分析,制定防范措施;负责检查落实“三专两闭锁”、“双风机、双电源及自动切换装置”等重要安全装备的安装
使用;组织对井下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进行检查,强化井下电气设备的防爆管理,防止出现失爆现象;负责矿井主要通风机房安全运行的技术管理工作,确保主要通风机安全正常运转;深入现场,对分管范围内防突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1)人资科负责防突人员足额配备,满足矿井防突工作需要;教育培训部门负责防突相关人员和全员的防突知识培训,确保培训质量,提高全员防突水平和专业防突人员水平。
(12)供应部负责按质按量及时提供防突所需要的设备、仪表和材料;在发生突出事故时,保证救灾物资及时供应。
(13)采掘工区区长是本区生产管辖范围内的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第一责任者,对管辖工作范围内的防治突出工作负全面责任;负责教育、带领员工严格遵守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并执行好各项安全措施,尤其是防突措施;积极配合通风部门对施工现场所进行的防突工作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积极协助处理,避免事故发生;按照防突设计和防突措施组织施工排放孔、考察孔等防突工程;负责保管好管辖范围内的防治突出设施,不得随意打开或损坏,防突设施前后5m及风门间不准堆放材料、杂物,附近的车皮、材料要及时运走;负责移挪掘进工作面50m范围内压风自救系统;按规定定期对管辖掘进工作面的机电设备进行检修,确保风电瓦斯电闭锁灵敏、可靠;严格按批掘循环进尺施工。
(14)救护队负责事故发生时救护工作及现场排放瓦斯。
第七章 应急措施
一、瓦斯、煤尘爆炸事故应急措施
1.听到爆炸声,须立即张大口,用湿毛巾捂住口鼻(避免爆炸所产生强大冲击波击穿耳膜,引起永久性耳聋),同时立即戴好自救器,就地卧倒,如边上有水坑,可侧卧于水中。
2.爆炸后,现场人员保持情绪镇定,切忌乱跑,在班组长统一指挥下,向有新鲜风流撤退或躲进安全地区或避难硐室,注意防止二次爆炸或连续爆炸的再次损伤。
3.若退路被堵,千方百计疏通巷道,尽快撤到新鲜风流中去,若难以疏通,要利用一切可能的条件建立临时避难场所,相互安慰,稳定情绪,等待救助,并有规律的发出呼救信号。
4.现场人员要保持镇定,判断事故地点和自己的位置。坚定信心,同时做好个方面的准备。
5.在进风侧时,迎风撤;在回风侧时,迅速佩戴自救器,尽快转入回风侧。注意连续爆炸的威胁。
6.撤退时控制好行走速度,呼吸要均匀。
7.佩戴好自救器后绝不能因为呼吸干热而把自救器拿掉。未达到安全地点前禁止取下鼻夹和口具,以免有害气体毒害。
8.注意躲避处的生存条件,有危险时,设法改善,条件允许时可以转移。
9.逃避爆炸灾害时,按规定选择安全条件最好、距离最短的路线撤离,人员严禁走含有有害气体的总回风巷和皮带回风巷。不可图省事或有侥幸心里,也不能犹豫不决。
10.在场的干部有经验的老工人要发挥核心骨干作用,组织和领导其它职工统一行动。
11.受困人员必须稳定情绪,尽量减少体力和空气消耗,节约照明。对伤员应注意保护与照顾。
12.饮水时选择适宜水源,并注意用纱布或衣服过虑。 13.长时间被困在井下,发现救护人员到来营救时,避灾人员不可过度兴奋。
14.撤离险区后及时向工区和调度室汇报。 15.设置危险警示标识,为救援人员做好向导。 二、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应急措施
1.煤与瓦斯突出具有突发性、破坏性,应急处置措施主要是进行自救和互救,撤离事故现场。
2.发生突出后现场人员立即退到有压风自救装置的地点或避难硐室中,及时向矿调度室和工区汇报,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可按避灾路线撤至新鲜风流直接升井。
3.煤与瓦斯突出后,现场人员保持情绪镇定,切忌乱跑,在班组长统一指挥下,向有新鲜风流撤退或进入避难硐室、等待救援。。
4.若退路被堵,千方百计疏通巷道,尽快撤到新鲜风流中去,若难以疏通,要利用一切可能的条件建立临时避难场所,相互安慰,稳定情绪,等待救助,并有规律的发出呼救信号。
5.撤离险区后及时向公司调度和本单位报告。 6.切断灾区电源,防止瓦斯爆炸等次生灾害的发生。
7.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时必须按照《天池公司事故应急预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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