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宣传管理规定
一、目的
加强和规范公司新闻宣传工作,及时准确地宣传报道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方针,宣传报道公司技术研发、生产管理等、质量管理等各方面情况,促进企业文化建设,展示分公司良好的形象。
二、范围
本规定所指的新闻宣传包括通过公司网站及OA系统对内对外发送新闻宣传报道材料。
三、工作职责
(一)行政人事部
1.负责公司新闻宣传工作的统一组织和实施。对公司网站和OA进行统一管理、统筹规划,进行业务指导,对宣传稿件进行审核发布。
2.定期组织召开通讯员工作会议及培训,指导各部门宣传工作,提升通讯员业务水平。
3.负责统计各部门的稿件,年终对优秀部门和兼职通讯员给予表彰奖励。
(二)各部门
1. 各部门(含子公司)负责人负责本部门新闻宣传工作,指定本部门兼职通讯员,业务上接受行政人事部指导,并组织兼职通讯员积极参与公司培训。
2. 各部门负责人指导本部门兼职通讯员及时完成本部门重大新闻事件的宣传,并报行政人事部审核发布,行政人事部在发布时,需注明来稿部门及通讯员姓名。
3. 新闻稿件内容包括由本部门牵头组织的公司内部重要会议、公司领导出席的重要外部会议、重要来访出访、经营活动、战略合作等。
四、工作要求
1、及时性:本着“谁牵头(组织)、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需在新闻事件发生的2个工作日内完成稿件的撰写,并提供新闻照片,经行政人事部审核后发表。
2、严谨性:新闻宣传的要遵守公司保密制度的相关规定,对涉及公司的经营数据或重大投资合作项目,需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对相关内容进行报道。
3、工作考核
(1)公司设立兼职通讯员补贴,按10元/篇稿件的标准进行计发,每年年底由行政人事部负责考核后发放,行政人事部视考核结果保留通讯员补贴的调整权。
(2)公司年终评优中,设优秀通讯员奖,奖励对当年通讯员工作业绩突出者。
4、行业类新闻资讯由市场部负责收集并在网站发表,由市场部拟定相关管理规定,不在本制度范围内。
五、本规定由行政人事部拟定并负责组织实施,未尽事宜,由行政人事部解释说明并补充完善。
六、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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