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3.05 创作:欧阳理 怎么办,上法院起诉。没那么容易,首先,你得写起诉书,你得知道对方的居住地址、身份证号、联系电话。想得到对方的这些信息,过程艰辛,就不多说了。
跑了不下10趟,反复修改,终于通过法院审合。
后面你还得拿出物业调解证明,财产招受损失的证据,(照片)。(房屋漏水)起
诉书
原告:XXX性别:男 出生年月:2015年10月15
欧阳阳理创编 2021.03.04
日
身份:301室业主身份证号: 居住地址: 联系电话:
被告:XXX性别:男 出生年月:2015年10月15日
身份:401室业主身份证号: 居住地址: 联系电话: 诉讼请求
一、要求被告检修自己房产,彻底排除对原告房屋的漏
水妨害; 二、要求被告承担原告修复卫生间吊顶、墙体大衣柜、
房顶、墙立面以及维修期间的其它相关费用; 三、要求被告承担所有与诉讼有关的费用,包括诉讼
费、如需鉴定,请律师,包括鉴定费、交通费、材料费、律师费等,根据实际发生金额计算,赔偿费用20000元。 事实和理由
原、被告虽为相邻关系,但被告不居住在四楼(原告居住在三楼),被告长期将房屋出租,被告房产多次漏水至原告家中, 2013—2015年就有多次漏水,经物业多次协调,要求被告维修其漏水点,被告一直不予理睬,推诿拖延。漏水经过如下:
1、原告于2013年初装修的新房,2013年夏天就发现被告的阳台漏水,因面积较小,本着邻里和睦的原则,原告并未与被告计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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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4年11月又发现卫生间漏水,有4处滴水,原告找物业,物业说只有找被告协商解决。由于没有被告的联系方式(当时去找物业管理人员,他们说不知道),原告只能自行用多个水盆放在吊顶之上接水,暂时缓解问题;
3、2015年3月26日,原告妻子下班回家时,楼下201室住户来敲门,告知原告,说原告家的房子漏水漏到楼下201室了,原告妻子发现自家的屋顶大面积渗水、滴水,形成长度3.5米,宽3米的渗水带,渗漏情况严重。这次漏水损失最大,原告的墙体大衣柜被水浸泡,放在柜子里的棉被、被单、外套、春夏秋冬的衣服全部浸湿,由于那几天都是雨天,无法晾晒,导致原告衣服被子发霉,其中有一床是生态驼毛被。多次漏水造成原告天花板、吊顶、墙立面泡水损坏,多处鼓包,裂缝、发霉,掉皮,电线受潮,有短路起火隐患。 由于情况紧急,原告找楼上401室住户时,发现401室家中无人,但水表却在转动,原告只好再次找物业,因无法联系到被告,物业管理员张健没有办法,只能关掉被告的用水总阀,暂时缓解了问题进一步恶化。原告多次找物业解决此问题,后来物业不知从何处找到被告电话,让原告打电话找被告自行协商。
原告多次联系被告要求其彻底维修自家给排水设施,并赔偿对原告漏水造成的损失,被告一直不予理睬,推诿拖延,十分影响我们的正常生活,给原告房产造成安全隐患。
2015年5月被告委托本小区物业的工作人员XX找人维修厕所的漏水点,重做防水,其它漏水点并未维修,如阳台等。由于被告房屋维修后一直未住人,也不知道还漏不漏水。从房屋漏水起一直到2015年8月18,被告一直未出现,也未对原告的损失做出赔偿,此事一拖再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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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8月19日,物业打来电话,问原告房子漏水的问题解决没有。并告知原告,被告欲出售401室,当天下午将与买家签定买卖手续,请原告当面与被告协商因漏水造成的财物损失问题。原告妻子当即请假回家,与被告见面协商,被告只愿赔偿1000元,协商无果,被告更是放出话来说:“我的房子不卖了,我又不在这里住,我将房子继续出租,看你找谁,拖死你。”并骂小区工作人员多管闲事,不该把被告卖房的信息告知原告。
目前情况就是这样,由于被告的蛮横无理,原告实在是没有办法才起诉到贵院,希望贵院主持公道,为民做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和《民法通则》第五条、第八十三条、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百三十四条,特向贵院提出诉讼,请法院依法判决,满足原告的诉讼请求。 有关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三十五条 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第三十六条 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的,权利人可以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
状。 第三十七条 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第三十八条 本章规定的物权保护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根据权利被侵害的情形合并适用。 《民法通则》
第五条 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八十三条 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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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第一百零九条 因防止、制止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的财产、人身遭受侵害而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害人承担赔偿责任,受益人也可以给予适当的补偿。 第一百一十七条 侵占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返还财产,不能返还财产的,应当折价赔偿。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
第一百三十四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修理、重作、更换;(七)赔偿损失;(八)支付违约金;(九)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十)赔礼道歉。 以上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此致
XX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XXX
2015年10月15日
附:1、本诉状一式二
份,本人保留一份,上交法院一份;
2、后附赔偿清单一张; 3、物证:后附部分照片。 赔偿清单
1、卫生间吊顶重新维修,主卧、主卧与次卧过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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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顶墙立面,客厅阳台重新粉刷,卫生间吊顶维修,共3800元
2、赔5床被子,被单及衣服损失1200元(都是结婚时的新被子)
3、主卧墙体大衣柜被水泡,已腐烂5000元 4、装修期间,在外借房费750元 5、家具搬运费400元(两次) 6、室内装修完清洁费150元 7. 装修垃圾清运费320元 8、房屋维修期间的误工费600元 合计:XXXXX元
图为主卧靠漂窗漏水点 图为主卧墙体大衣柜旁漏水带 图为主卧墙体大衣柜柜内漏水点 图为主卧墙角、墙立面漏水带 图为主卧进门墙体因漏水鼓包、掉皮
图为主卧大衣柜腐烂、发霉 图为主卧墙立面掉皮 图为客厅阳台最早出现的漏水点 图为卫生间出门口大面积漏水带 图为卫生间漏水时间最长的漏水点 以上多个漏水点严重影响了原告一家5口人的健康生活,原告多次联系被告,要求其彻底维修自家给排水设施,并赔偿对原告漏水造成的损失,被告一直不予理睬,推诿拖延,曾经打算偷偷卖掉房子,希望贵法院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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伸张正义,为民做主。
时间:2021.03.05 欧阳阳理创编 2021.03.04
创作:欧阳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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