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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善之星”评选办法

2022-03-20 来源:尚车旅游网
阜民中学

“行善之星”评选办法

为了全面深入开展“日行一善”主题实践活动,教育学生深刻理解“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的道理,使我校学生充分体验知善、习善、行善、扬善的快乐,实现“善念常存心间,善言常挂嘴边,善行终身相伴”的目标,使行善成为阜民师生学习、生活、工作的常态,我校决定评选“行善之星”,评选条件如下:

一、必备条件:

1、努力学习,认真完成老师布置的学习任务;

2、遵守纪律,自觉地执行学校校规,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3、文明礼貌,做到尊老爱幼,孝敬父母,尊师爱友;

4、穿戴整洁,认真值日,讲卫生,自觉地遵守公共卫生和个人卫生规则; 5、热爱集体,关心集体,爱护公物; 二、参考条件(具备一条以上可评选):

6、与同学相处和睦,互帮互助,一言一行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7、学校生活或家庭生活事迹突出或具有持久性,能够成为同学的表率; 8、积极参加班级或学校活动,表现突出能够传递正能量; 9、对人对事有强烈的责任感和责任心; 10、在班级中受到老师和同学一致好评的。

班级“行善之星”可由学生选举或班主任推荐产生,报学校政教处批准后公示并颁发奖状;学校“行善之星”,由学校组织相关人员统一评选,并做成版面放入宣传栏。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阜民中学 2014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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