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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阶段矛盾排查

2024-03-10 来源:尚车旅游网
谷竹高速中峰段近期施工矛盾排查

县谷竹高速公路协调指挥部:

为了谷竹高速公路建设能够顺利施工和群众生产生活不受影响,现将中峰段高速沿线各村存在的矛盾和问题排查如下:

灌沟村:

1、陈家沟车行通道含过水涵,设计不合理,过水涵和通道底面与原河床同高,造成通道里积水。

2、弃土场 当地群众反映挡土墙质量有问题,将会造成泥石流灾害,没有按水务局要求新修临时排水渠道,弃土场上方农户种地也没有临时便道。

3、弃土场内有潘口电站新洲移民张先芝,其夫之坟葬在征用弃土场之内,不愿迁移,而又因弃土对坟有影响而造成阻工。弃土场挡墙外50米处一住户何少群土木结构房屋两间(因年久失修已成危房),本户无理要求拆房赔偿,说什么弃土场对其房屋造成了人身安全的危害而经常阻工。

4、红线用地不够,二次征用批复差距太大,不能兑付到户。

5、高速路基开挖后,有四处种地农路被毁,需重新新修。

6、三组需增渡槽一处,临时灌溉已架设,而永久性设施项目部还未向业主申报。

7、二、三组需增台渠引水灌溉一处,临时灌溉已在用,永久性也未申报。

长岭村:

1、需增设渡槽两处。第一处为刘龙新房后,第二处应增设到封显明机耕天桥处,两处均未向业主申报。

2、六组需增设绕道种地人行路一处,未申报。

3、需增毁桥占水泥路还桥还水泥路一处,已申报未批复。

4、红线用地不够,二次征用批复差距太大,不能兑付到户。

5、车行通道含过水涵,设计不合理,过水涵和通道底面与原水泥路同高,造成涵洞里方形成堰塞湖,涵洞外形成瀑布。

6、长岭与梅探沟交界处吴志奎自来水主管道只需改建在渡槽上同过,而项目部不愿意改建,要求镇、县自行处理。

梅探沟村:

1、梅探沟与擂子坡交界处需增设渡槽一处。临时灌溉已架设,而永久性设施项目部还未向业主申报。

2、租用石灰窑处通村水泥路70米,原未签协议,口头答复重新浇筑70米水泥路,施工单位现已基本不用,是还路或补偿没有说法。

擂子坡村:

1、三组需增设渡槽一处,未向业主申报。

2、一组K213+017处原设计2 x 2过水涵,没有人行通道,而涵洞上方有59户,160亩水田旱地,造成无法通行耕种,群众强烈要求此处必须有人行通道,项目部正在申报增设一个圆管涵。

彭裕沟村:

1、六组需增占水泥路还水泥路三处。张家院子一处,已向业主申报,未批复;车行通道上下两处,还未向业主申报。

2、张家院子需增排水沟一处,未申报。

3、六组水塘征用(属旱塘,含土地征用)补偿全部到村,村上也测算到户,但无法兑现到户,水塘只征用一半,土地是按占用多少补偿多少,水面全部补偿,而群众要求必须按水塘整体面积补偿,故无法补偿到户,此处也无法开挖,镇、村两级协调无效。

4、六组村民邹月凤土木结构房屋四间,离高速路基百米之远,桥孔打桩处距离400余米,而该户自拍房屋裂缝照片,说什么修高速公路对其房屋造成了极大危害,镇村说与高速无关,本人可能会逐级上访。

朝阳村:

1、四组需增设灌塘渡槽一处,已申报未批复。

2、四组需增占水泥路还水泥路两处。到邹家院子一处,已申报未批复;邹家院因未改路而不能切原路,造成原水泥路悬空,有可能造成生命安全隐患;江家院子一处,未申报。

3、第一弃土场未按协议施工造成两个堰塞湖和对两户住房有威胁的隐患至今未能解除。同时群众对两个弃土场的挡土墙高度和质量都提出了异议,临时排水设施也未按水务局的要求修设。

4、红线用地不够,二次征用批复差距太大,不能兑付到户。

5、一组改路需从拆房处李善广,但施工单位说什么需按原设计改路,不愿从村征用李善广拆房处改路。

6、原租用通村水泥路近两公里,未签协议,现在已不用,对损坏程度是修复或补偿也不给说法,群众反映强烈。

狄裕沟村:

1、需增设绕道种地人行路两处(其中刘书文房边石拱桥一处),未申报。

2、需增设占桥毁桥、占水泥路,还桥还水泥路一处,已申报未批复。

3、原租用通村水泥路近500米,未签协议,对损坏程度是修复或补偿也不给说法,群众反映强烈。

4、刘超以房屋受损为由经常阻工,多次协调无效。

5、红线用地不够,二次征用批复差距太大,不能兑付到户。

松树沟村:

1、需增设绕道种地人行路两处。梅家院子一处已申报,未批复;靠狄裕沟一处未申报。

2、红线用地不够,二次征用批复差距太大,不能兑付到户。

3、车行通道含过水涵,设计不合理,过水涵和通道底面与原河床同高,造成通道里积水。

4、原租用通村水泥路近1公里,未签协议,现在已不用,对损坏程度是修复或补偿也不给说法,群众反映强烈。

5、松树沟与樟朳沟交界处需增设人行天桥一处,已申报未批复。

樟朳沟村:

1、一组需增设过水涵一处,未申报。

2、红线用地不够,二次征用批复差距太大,不能兑付到户。

3、车行通道含过水涵,设计不合理,过水涵和通道底面与原河床同高,造成通道里积水。

4、需增设灌溉青草坪水库渡槽一处,已申报未批复。

5、原协调段家院子水改旱补偿未给说法。

同庆沟村:

1、三组同庆沟大桥头处,需增设车行通道一处,未申报。

2、红线用地不够,二次征用批复差距太大,不能兑付到户。

3、陈道理住处通道和过水涵设计不合理,一是位置过低,二是通道过窄,过水涵过宽,应该互换。

4、弃土场的防汛排水设施未按水务局的要求修设。

5、三组需增设灌溉青草坪水田渡槽一处,已申报未批复。

小南沟村:

1、一组通水涵外需增设浆砌排水沟一条,约150米,未申报。

2、高速左右两侧需增设车行路各一条。右侧已申报,未批复;左侧未申报。

3、高速左侧需增设排水泄洪水渠一道,未申报。

4、红线用地不够,二次征用批复差距太大,不能兑付到户。

5、车行通道含过水涵,设计不合理,过水涵和通道底面与原水泥路同高,造成涵洞里方形成堰塞湖,涵洞外形成瀑布。同时临时排水泄洪不能落实,给群众生产生活造成极大危害。

大南沟村:

1、四组圆管涵外需埋设灌塘管道一处,未申报。

2、一组需增设毁桥还桥一座,未申报。

3、红线用地不够,二次征用批复差距太大,不能兑付到户。

4、大南沟与汤家坝车行通道含过水涵,设计不合理,过水涵和通道底面同高,设计太高,造成涵洞上方水源无法从涵洞通过,不能灌溉下方水田,如不变更方案,造成暂不能施工。

甘家岭村:

1、一组需增设人行天桥和渡槽一处,已申报,未批复。

2、甘家岭村与大南沟村交界处,需增设人行天桥渡槽一处,已申报未批复。

3、红线用地不够,二次征用批复差距太大,不能兑付到户。

4、有四处少数农户的水田将会造成水改旱,而出现阻工。

5、一组筑路基处将3户水田堵成堰塞湖,需得到妥善解决。

中峰观村:

1、一组需增设台渠一条灌溉农田,未申报。

2、红线用地不够,二次征用批复差距太大,不能兑付到户。

柏杨树桠村:

1、五组两处需增设机耕路,一处是到洪善奎处的机耕路,一处是通道上方的机耕路,一处是通道

上方到农户的人行路,未申报。

2、红线用地三处批复够用,已兑现到户,两处批复差距太大,不能兑付到户。

3、五组过水涵和人行通道设计不合理,通道过窄,过水涵过宽,应该互换。

4、二组过水涵和车行通道变更到一处,含改路,已申报未批用。

各村除排查出的矛盾外,总体还有以下两个问题:

1、在高速拆迁过程中,为了能够及时安置拆迁户,而且我镇全属分散安置,主要又分为两类,一类为购房,一类为建房。而建房户是房基自找,镇村协调,无论水田旱地均可建房,虽说在建房时,镇政府给各村行文,其拆迁户建房面积不得超过140平方米,而实际建房过程中各拆迁户都超过了此面积。我镇除极个别农户没有建房和购房外,其拆迁户都已迁入新居,特请求县指挥部协调土管部门给拆迁户建房或购房办理合法手续,以避免造成建房用地混乱局面,留下隐患。同时,在其拆迁户中,其拆房时只有一个户头,而有些拆迁户有三个或两个儿子,因当时未争取到户头的配套费,而在安置过程中这些户要求建房有几个儿子,应建几个户头,也请指挥部做一个统一规定,能否办理建房合法手续。也有原在高速红线内未能建房而购买有房基,办有准建手续,而在拆迁中只有5000元的配套费,这些拆迁户在建房中是否作为拆迁户安置政策一样对待。

2、我镇在17个村2000多户的土地征用中,有极少数农户田地全部征用,将成为失地农民,其后续生存生活应该有所依靠。

以上排查出来的各项矛盾和问题,一是有些矛盾需镇村协调解决的,镇村协调解决;镇村解决不了的,将报请县指挥部协调解决。二是三改方面的,特别是设计不合理,需变更的,需增设的,这都将直接关系到当地群众生存生活问题,报请县指挥部与项目部、省高指迅速给予答复和落实,否则将

是不能顺利施工的因素。

中峰镇谷竹高速协调指挥部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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