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挖基础基坑支护
一、支撑法基坑明挖施工 1、适用范围
(1)基坑坑壁土质不良,并有地下水的影响。 (2)放坡开挖工程量过大。
(3)受施工场地或邻近建筑物限制,不能放坡。 2、作业准备
(1)基坑开挖前必须做好施工测量,测定桥墩、台的中心柱、基础纵横边和中心线以及临时水准基点。同时还必须做好端面测量,放出基坑边桩,经核对无误后,方可施工。 (2)按照基坑施工要求,清除地面堆土及妨碍基坑开挖的障碍物;对受开挖影响的架空线和地下管线,应采用迁改和保护。
(3)根据施工图提供的地质、水文资料并结合现场具体条件制定基坑开挖和支撑方案,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工艺设计。
(4)基坑开挖前还必须搞好防水排水工作,应在基坑顶部边缘外四周挖好排水沟拦截雨水。 3、挡板支撑方案的设计
选择适当的支撑方式可以给工程带来较好的效益,挡板支撑,可采用横、竖向挡板与刚(木)框架支撑坑壁。基坑每层开挖深度,应根据地质情况确定,一般不宜超过1.5m,
边挖边支撑。坑壁支护木材应采用良好的针叶木材,如松木、衫木,不宜使用杂木。楔块、垫木宜用硬木。
挡板与坑壁间的空隙应用原土填实,使挡板与土壁严密接触。
坑壁土压因土的湿度增大而变大,可能影响支撑的变形,故应随时检查,防止出现受力不均和应力集中等情况。检查时除观察支撑变形,开裂现象外,可用小锤敲击,按声响判断受力大小。受力小的音纯。受力大的音脆;受力过大的支木会发出格格响声;对已变形或受力过大的支撑。应随即加固或更换。加固的方法有打紧受力较小部分的楔木,或增加立木、撑木等。
施工中应注意防止硬撞撑木,在有可能碰撞的撑木部位,应加设垂直护板或采取其他有效措施。
换移支撑时,应先设新撑再拆除旧撑。支撑施工时应先考虑完工后拆除次序,一般应按立木或直挡板自下而上分段分层逐步进行,拆除一段(或一层)并经夯实后再拆除一段(或一层),直至地面。
二、土石围堰法施工 1、施工准备
由于出口围堰施工场地狭窄、施工干扰大、施工工期紧,对施工组织提出较高要求,施工准备必须充分。在保证堰体
施工质量前提下,尽早填筑至设计高程,为出口段施工奠定基础;在材料准备上,提前选如粘土料、堰体土石料,以保证各种材料及时到位。 2、施工工艺及方法 (1)围堰施工程序
首先从一侧向渠底开挖,再开始进行尾水出口围堰基础清理,清除水下一定深度大块体,再回填堰体石料和粘土,堰体填筑至设计高程时,出口段在围堰保护下进行施工。
工程施工完成后,进行围堰拆除。 (2)围堰施工方法
堰体土石及防渗体粘土,填筑前先确定粘土料和石料,为保证各工序的衔接,根据堰体采用分段流水作业。堰体填筑料与心墙粘土料填筑交错上升。粘土心墙内外侧选用土工布做反滤层,并在土工布外围填筑一定厚度粘土保护土工布免受主堰体土石填筑施工时的破坏。围堰土石料可采用河内砂砾石或渠开挖碴料,采用1.2m3挖掘机,15t自卸汽车运输至围堰施工现场直接进入围堰后退法卸料,通常堰体填筑分层高度(与防渗体施工分层高度结合)不大于80cm。 4围堰基坑排水
围堰基坑排水包括围堰施工期基坑一次性排水及围堰形成后的基坑经常性排水。汛期坝体过水,围堰形成后的经常性排水又包括围堰内侧基坑一次性排水和经常性排水。
(1)围堰基坑一次性排水
堰体水下填筑形成后,开始排除基坑内集水。排水量主要为基坑内积水、渗透水、雨水及施工弃水。基坑高程的关系,配备3台100QW100-30-22(Q=100 m3/h,H=30m,P=22KW)排污泵(备用一台)排除基坑集水。 (2)基坑经常性排水
基坑排水包括基础渗水、天然降水及施工弃水。根据围堰地基渗水特性及各施工工作面用弃水情况估算。选用1台WQ25-16-3型(Q=25 m3/h,H=16m,P=3KW),备用一台100QW100-30-22(Q=100 m3/h,H=30m,P=22KW)进行经常性排水。 5、安全措施
施工一直在围堰的防护下进行,围堰运行期;为确保围堰在施工期安全运行,将在适当地段,准备材料;预先制定切实的抢险措施,报现场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6、组织机构
(1) 建立指挥机构,明确责任人。 (2)建立抢险队伍。
(3) 设立专职水情预报人员,随时和业主、监理及水电站取得联系,及时掌握水情情况,为工程施工安全提供详细的决策依据。
(4)随时检查、维护围堰的运行情况,确保基坑不进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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