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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预算的调整

2024-03-28 来源:尚车旅游网


预算的调整

预算调整是指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中央预算和经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本级预算,在执行中因特殊情况需要增加支出或者减少收入,使原批准的收支平衡的预算的总支出超过总收入,或者使原批准的预算中举借债务的数额增加的部分变更。预算是一种计划,它确定以后,往往会受到主客观条件的影响和制约,原来预料不到的一些特殊情况也会出现,导致预算收支由原来的平衡变得不平衡,这时就必须依法进行预算调整。预算调整固然是正常的活动,但它又是对已经产生法律效力的预算的变动,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来进行,任何政府或者部门都不得擅自变动预算。

各级政府对于必须进行的预算调整,应当编制预算调整方案。中央预算的调整方案必须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预算的调整方案必须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乡、民族乡、镇政府预算的调整方案必须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未经批准,不得调整预算。

另外,根据《预算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以下几个问题需要注意:一是预算调整方案由政府财政部门负责具体编制。预算调整方案应当列明调整的原因、项目、数额、措施及有关说明,经本级政府审定后,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二是接受上级返还或者补助的地方政府,应当按照上级政府规定的用途使用款项,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三是政府有关部门以本级预算安排的资金拨付给下级政府有关部门的专款,必须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同意并办理预算划转手续。四是各部门、各单位的预算支出,必须按照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预算科目和数额执行,不得挪用。确需作出调整的,必须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同意。五是年度预算确定后,企业、事业单位改变隶属关系,引起预算级次和关系变化的,应当在改变财务关系的同时,相应办理预算划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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