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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绩效工资考核实施方案

2022-11-11 来源:尚车旅游网
小学绩效工资考核实施方案

为了合理体现教师的劳动价值,根据《中小学校绩效工资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小学绩效工资考核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建立科学规范的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工作人员倾斜,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努力推进我校各项事业持续健康稳步发展。 二、绩效工资的分配原则

1.体现以德为先、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原则,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作出突出成绩的教职工倾斜,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

2. 体现充分发扬民主原则,分配方案的制定要广泛征求教职工的意见、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经全体教职工代表三分之二讨论通过。

三、考核对象 学校在岗教职工 四、考核内容

对于不同岗位的教职工,按照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实绩进行考核,具体内容见《考核细则》。 五、考核办法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各项工作《考核细则》实施考核工作。 六、结果确定和运用

(一)、绩效考核结果按细则分数核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绩效考核为零分。

1、没有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发生事故及其他违纪违法行为被查处的;

2、本学期发生旷工现象、事假累计超过5天,病假累计超过15天以上的;

3、从事有偿家教、办班、乱收费或私自给学生购买学习资料者,经查证属实的;

4、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影响的; 5、参与越级或群体上访影响正常工作的; 6.、参与社会丑恶活动的;

7、停发工资的;解除聘用合同的;本学期不承担任何学校工作的; 8、借调到外系统的。

(二)、绩效考核结果作为教职工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培养培训、表彰奖励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七、相关规定和工作要求

1、学校校长的绩效考核由教育局另行制定方案,统一组织实施。 2、各项工作按照相关《考核细则》考核,班主任考核最后得分105分以上的得一等奖金,95----104分得二等奖金,85----94分不奖不罚,84分以下按照奖金额度罚款。其他工作最后得分90分以上得一等奖金,80----89分得二等奖金,70----79分不奖不罚,69分以下按照奖金额度罚款。

3、学校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提取一定数额的奖励基金用于奖励有突出贡献的人员。 4、考核周期为每一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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