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 月 日 案件审查人及 执法证编号 案件来源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职务或职业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行政处罚案件结案报告制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制作要求
(一)填写案由和案件来源。 (二)根据当事人区别填写基本情况。 (三)准确填写案件发生的时间和地点。 (四)载明立案时间和案件承办人员姓名。
(五)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栏,应填写决定书的全称及文号。 (六)简要案情及查处经过栏,应简要反映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情节、后果等;违反的法律规范;调查取证经过和主要证据。
(七)行政处罚内容栏,应写明作出行政处罚的依据条款和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的种类、幅度等内容。
(八)处罚执行方式及罚没财物的处置栏,应注明该行政处罚系当事人自动履行,还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由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有没收违法所得或者非法财物的,应写明处置方式和处置结果,如上缴国库、依法拍卖或变卖、就地销毁或择期销毁等。
(九)承办人意见栏,应有承办人建议结案的理由、签名及日期。 (十)承办机构审核意见栏,应有承办机构负责人同意或不同意结案的意见、签名或盖章及日期。
(十一)行政机关负责人审批意见栏,应有行政执法机关负责人同意或不同意的意见、签名(全称)及日期。
(十二)填表人签名及日期。 二、注意事项
(一)《行政处罚案件结案报告表》适用于行政处罚决定事项履行完毕、罚没财物依法处置结束的结案文书。
(二)经当事人申请,行政机关同意分期履行或延期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事项的,应在行政处罚执行方式栏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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