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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检验规则及稳定性试验

2023-09-08 来源:尚车旅游网
8.1 化妆品检验规则及稳定性试验

8.1.1 化妆品的检验规则

1.基本术语

(1)常规检验项目。指每批产品必检的项目,包括理化指标、感官指标、卫生指标中细菌总数、重量指标和外观要求。

(2)非常规检验项目。指非逐批检验的项目,如卫生指标中除细菌总数以外的其它项目。

(3)适当处理。指不破坏销售包装,从整批化妆品中剔除个别不合格品的挑拣过程。

(4)样本。指每批抽样量的全体。

(5)单位产品。指单件化妆品,以瓶、支、袋、盒为计件单位。

2.检验分类

(1)交收检验

产品出厂前由生产厂的检验部门按产品标准逐批进行检验,符合标准方可出厂,每批出厂产品都应附有合格证。

收货方可以交货批为批量,按标准规定进行检验。 交收检验项目为常规检验项目。

(2)型式检验

一般情况下,每年不得少于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 1)当原料、工艺、配方有重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2)产品长期停产后(6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 3)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4)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型式检验的项目包括常规检验项目和非常规检验项目。

3.抽样

工艺条件、品种、生产日期相同的产品为一批。收货方也可按一次交货产品为一批。

(1)交收检验抽样

包装外观检验项目的抽样按GB/T 2828.1-2003的二次抽样方案抽样。其中不合格(缺陷)分类分类检查水平(IL)、合格质量水平(AQL)见表8-1规定。

表8-1 检验水平

不合格(缺陷)分类 B类 (重)不合格 C类 (轻)不合格 检查水平(IL) II II 合格质量水平(AQL) 2.5 10.0 属破坏性试验的项目按GB/T 2828.1-2003二次抽样方案抽样,其中IL=S-3,AQL=4.0。

包装外观检验项目的内容见表8-2规定。

表8-2 外观检验项目

检验项目 瓶 盖 袋 B类不合格 冷爆、破碎、泄漏、滑牙松脱、(毛口)毛刺 破碎、裂纹、爆裂、漏放内盖 封口开口、漏液、穿孔 毛口、开启松紧不宜、镜面和C类不合格 盒 内容物与盒粘结脱落、严重瘪听 除B类不合格外的外观缺陷 软管 喷雾罐 锭管 化妆笔 外盒 商标、说明书、 盒头(贴)、合格证 封口开口、漏液、滑牙、破碎 喷头不畅、凸听 松紧不当、旋出推出不灵活 笔杆开胶、漆膜开裂、笔套配合不当 错装、漏装 字迹模糊、漏贴、倒贴、错贴 除B类不合格外的外观缺陷 ①①标志不清晰、表面不光洁 注意: ①该项目为破坏性试验。

感官理化指标和卫生指标检验的抽样,按检验项目随机抽取相应的样本,作各项感官理化指标和卫生指标的检验。

质量(容量)指标检验,随机抽取10份单位样本,按相应的产品标准试验方法,称取其平均值。

(2)型式检验抽样

型式检验中的常规检验项目以交收检验结果为依据,不再重复抽样。

型检验的非常规检验项目可从任一批产品中抽取2~3单位样品,按产品标准规定的方法检验。

4.判定规则

(1)交收检验判定规则

当卫生指标不符合相应标准时,该批产品即判为不合格批,不得出厂。

当感官理化指标中任一项不符合相应的产品标准时,允许对该项目指标进行复验,由供需双方共同抽样,若仍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批,不得出厂。

当质量(容量)指标不符合相应的产品标准时,允许进行加倍复验,仍不合格时,该批产品判为不合格批。

(2)型式检验判定规则

型式检验中常规检验项目的判定与交收检验判定规则相同。

型式检验中的非常规检验项目中有一项不符合产品标准规定时,即判整批产品为不合格。

(3)仲裁检验

当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发生争议时,由双方共同按本标准进行抽样检验,或委托上级质监站进行仲裁检验。

5.转移规则

(1)除非另有规定,在检查开始时应使用正常检查。

(2)从正常检查到加严检查。当正常检查时,若在连续5批中有2批经初次检查(不包括再次提交检查批)不合格,则从下一批转到加严检查。

(3)从加严检查到正常检查。当进行加严检查时,若连续5批经初次检查(不包括再次提交检查批)合格,则从下一批检查转入正常检查。

6.检查的停止和恢复

加严检查开始后,若不合格批数(不包括再次提交检查批)累计到5批,则暂时停止产品交收检查。

暂停检查后,若生产方确实采取了措施,使提交检查批达到或超过标准要求,则经主管部门同意后,可恢复检查。一般从加严检查开始。

7.检查后处置

质量(容量)不合格批和B类不合格批,允许生产厂经适当处理后再次提交检查。再次提交按加严抽样方案进行检查。

C类不合格批,生产方经适当处理后再次提交检查,按加严抽样方案进行检查或由供需双方协商处理。

8.1.2 化妆品稳定性试验法

1.耐热试验

耐热试验是膏霜、乳液和液状化妆品重要的稳定性试验项目,如发乳、唇膏、润肤乳液、护发素、染发乳液、洗发膏、浴液、洗面奶、发用摩丝、雪花膏、香脂等产品均需进行耐热试验。

因为各类化妆品的外观形态各不相同,所以各类产品的耐热要求和试验操作方法略有不同。但试验的基本原理相近,即:先将电热恒温培养箱调节到(40±1)℃,然后取两份样品,将其中一份置于电热恒温培养箱内保持24 h后,取出,恢复室温后与另一份样品进行比较,观察其是否有变稀、变色、分层及硬度变化等现象,以判断产品的耐热性能。

2.耐寒试验

同耐热试验一样,耐寒试验也是膏霜、乳液和液状等类产品的重要的稳定性试验项目。

同样,因为各类化妆品的外观形态各不相同,所以各类产品的耐寒要求和试验操作方法略有不同。但试验的基本原理相近,即:先将电冰箱调节到(-5 ~ -15)℃±1 ℃,然后取两份样品,将其中一份置于电冰箱内保持24 h后,取出,恢复室温后与另一份样品进行比较,观察其是否有变稀、变色、分层及硬度变化等现象,以判断产品的耐寒性能。

3.离心试验

离心试验是检验乳液类化妆品货架寿命的试验,是加速分离试验的必要检验法,如洗面奶、润肤乳液、染发乳液等均需作离心试验。其方法是:将样品置于离心机中,以(2000~4000)r/min的转速试验30 min后,观察产品的分离、分层状况。

4.色泽稳定性试验

色泽稳定性试验是检验有颜色化妆品色泽是否稳定的试验。由于各类化妆品的组成、性状等各不相同,所以其检验方法也各不相同。如发乳的色泽稳定性试验采用紫外线照射法,香水、花露水的色泽稳定性试验采用干燥箱加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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