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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KV变电站管理制度

2021-07-11 来源:尚车旅游网


华油广安LNG厂110KV变电站

管理制度

批 准: 审 核: 编 制:

二〇一一年三月六日

110KV龙岗变电站

管理制度

总 则

1、适用范围

1.1、本规程适用于110KV华油天然气广安变电站,各岗位人员均应严格按照本规程规定进行设备的运行、维护和事故处理工作。

1.2、操作、检修及技术人员、有关调度人员,变电运行专业人员和负责人,主管生产的各级领导,均应熟悉本规程。

1.3、从事监控、操作的新进人员,以及脱离监控、操作三个月及以上的人员重新上岗均需学习现场运行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正式值班。 1.4、本规程为龙岗110KV变电站通用规程。

1.5、变电站现场运行规程的补充部分应及时修改,确保与变电站现场一致。应每年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复审并公布,原则上四年进行一次修订、重印。

1.5、本规程如与上级有关规程 、规定相抵触,按上级规程、规定执行。 1.6、引用文件:

1.6.1、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

1.6.2、电业安全工作规程DL/T 408-91

1.6.3、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 1.6.4、电气事故处理规程

1.6.5、电力变压器运行规程DL/T 572-95

1.6.6、油浸式电力变压器负载导则 GB/T 15164-94 1.6.7、有载分接开关运行维修导则DL/T 57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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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8、高压断路器运行规程

1.6.9、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与维护技术规程 1.6.10、继电保护及自动化装置运行管理规程 1.6.11、电力电缆运行规程

1.6.12、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DL/T 596-1996 1.6.13、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 DL 5027-93 1.6.14、当地省、市电网调度规程 1.6.15、各级变电运行管理制度

1.6.16、省电网公司无人值班变电所运行管理导则DL Q/SD-001-1999 1.6.17、省电网公司供电设备评级标准 1.6.18、其他有关规程、制度、反措及技术资料 2、编制目的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反违章“六条禁令”,确保110kV变电站的安全、经济、稳定运行,进一步规范职工日常操作、检修及值班的安全行为,防止和杜绝“三违” 现象,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和企业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以及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和“五型班组”的创建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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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110kV龙岗变电站值班制度

110kV变电站值班人员应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树立高度责任感,自觉遵守值班制度和运行纪律。

1.1、变电站值班方式:110kV龙岗变电站实行两班人员一运转制,每天交接班一次的值班方式。每运行班值班人数至少保持3人(不含实习人员),其中至少有1人具有正班资格,一人为当值正班(即值班负责人),一人为操作人,一人为监盘副班。

1.2、值班期间值班人员工作时间的规定:

1.2.1、值班人员从接班到下次交班结束为当值值班时间;

1.2.2、接班起— 为操作副班监盘时间, 为当值正班监盘时间; 为操作副班监盘时间; 第二天08:00为监盘副班监盘时间;08:00-交接班开始为操作副班监盘时间。遇有操作或工作,由当值正班及操作副班负责完成,监盘副班负责监盘。当值正班有权根据现场实际,调整监盘人员和操作人; 1.2.3、控制室应保持至少1名监盘人员;

1.2.4、其余人员在值班期间应在变电站范围内活动。未经许可,不得擅自离开变电站,否则按照脱岗处理;

1.2.5、值班人员当值内有特殊情况需要离开变电站,应取得值班正班批准。当值正班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应调整或补充值班人员,保证运行工作的正常开展。如有必要当值正班应请示站长。 1.3、值班员的工作内容: 1.3.1、按规定认真巡视全站设备; 1.3.2、按规定进行倒闸操作; 1.3.3、按规定处理异常和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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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正确使用填写各种记录本,按规定及时准确上报各种报表; 1.3.5、按规定开展各种测量、维护工作;

1.3.6、办理工作票、布置现场安全措施;工作期间,经常检查安全措施是否被随意改动;工作完毕后进行检查、验收,履行工作终结手续; 1.3.7、认真监盘,监视五防机、运行监控机显示的各种遥测、遥信数据信息,按规定进行记录并分析判断其是否正确。每隔2小时,监盘人员应切换检查监控机各数据画面,检查自动生成报表,判断有无异常; 1.3.8、组织完成各种培训、学习任务; 1.3.9、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1.4、值班纪律:

1.4.1、值班人员当班期间应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1.4.2、站长在每月1日前应制定公布本月各班人员值班轮值表,所有人员均应严格按照轮值表时间上班。调班需经站长同意,禁止私自换班,否则按照违章进行处理;

1.4.3、值班员值班期间及上班前8小时内不得饮酒;

1.4.4、值班员应按规定统一着装,正确穿戴劳保用品,并佩戴岗位标志。不得穿高跟鞋、拖鞋、背心、短裤和裙子等违反劳保要求的服装; 1.4.5、未经站内许可不得将与工作无关人员带入变电站生产场所。严禁留宿外来人员;

1.4.6、不得私自关闭运行程序、电源和调整音箱音量; 1.4.7、不得占用值班电话聊天;

1.4.8、未经许可,非值班人员禁止进入主控室、10KV开关室、电容器室、110KV高压开关场等生产场所。

1.5、监盘人员应做好每日负荷、电量记录、每日母线电量不平衡率,按规定的时间进行打印和传真。每月5、15、25日应抄典型负荷,每月25日24点抄各回路有、无功电度,并进行电量计算,由当月25日上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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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盘和当值正班负责并上报有关部门。每月最后一日的接班正班和监盘人员负责每月的各种报表的填报和上报工作,并按要求将填报人和审核人的姓名签在相应位置。

1.6 、无线电通讯设施(如:对讲机),在值班期间严禁挪作私用。变电站电话是生产工具。不准在电话里谈天,正常通话应简明、准确、复诵无误。

1.7 、在值班期间,监控系统的口令密码必须由本人输入,不得以任何理由由他人代替输入。

1.8 、要服从当值调度员的操作命令(严重威胁设备和人员安全者除外),要听从指挥。

1.9 、在当班时间内要认真做好值班工作,严格执行有关规程制度,做到严肃认真,一丝不苟,要经常注意分析电脑数据的变化,定期进行各种检查和试验,对不正常情况要加强监视。

1.10、严格执行“两票三制”制度,认真监盘,细心操作,坚决克服操作上的各种坏习惯,纠正其他习惯性违章现象。

1.11、按规定填写各种记录,要做到字迹清楚,正确,详细,不准乱涂,伪造数据等。

1.12、按规定认真仔细巡视设备,不要漏查项目。

1.13、发生异常和差错情况,要如实反映情况,不得弄虚作假,隐瞒真相。

1.14、做好防火、防盗、防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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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110kV变电站交接班制度

交接班工作必须严肃认真地进行,值班人员在交接班时必须树立为下班创造良好运行条件的全局观念。变电站不论何种值班方式,均应遵守本制度。

2.1、值班人员应按照110kV龙岗变电站交接班标准中的交接班流程、交接班检查项目和交接班的要求,按规定时间进行交接班,每次交接班均应提前15分钟到达控制室,查阅自上次交班以来的各种记录,作好接班的准备工作。

2.2、值班人员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未经站长同意不得私自调班、调休,不得迟到、早退,值班人员请病事假、年休假及婚假等,要事先提出,并得到站长同意,请病假应出具定点医疗机构的病假证明。

2.3、如已到交接班时间,而接班人员未到,交班人员应向站长报告,并留在班上继续工作,等接班人员到来,不得擅自离岗。

2.4、交接班手续未结束前,一切工作应由交班人员负责。如在交班时发生事故,应由交班人员负责处理,接班人员协助。

2.5、交接班巡视检查中发现的缺陷及异常情况,由接班人员负责填写缺陷及其它有关记录。

2.6、下列情况下,不得进行交接班: 2.6.1、倒闸操作及许可工作未告一段落;

2.6.2、处理事故时(但处理事故告一段落且得到调度同意后,可进行交接班);

2.6.3、接班人员喝酒或精神状况不佳时; 2.6.4、接班人员人数不足以承担接班后工作时; 2.6.5、交接班人员未履行交接班手续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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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不论何种原因未办完交接班手续,交接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2.8、交接班时,交接双方各站立一边,由交班负责人向接班人全面汇报,交接班时,交班人员应详述本值内所发生的一切情况。包括以下各项: 2.8.1、本站一次、二次设备当时的运行方式。是标准运行方式可表述为:一次设备处于标准运行方式。非标准运行方式的设备和状态应清楚完整表达;

2.8.2、设备异常、事故处理及缺陷处理情况;

2.8.3、本值各项操作任务执行情况,包括未执行操作票、工作票; 2.8.4、设备施工、检修和校验情况,安全措施的布置、接地线装设的位置、数量及编号;

2.8.5、定期巡视和特巡时发现的缺陷及处理情况; 2.8.6、监控系统运行情况; 2.8.7、负荷分配情况; 2.8.8、遥控、遥调操作情况; 2.8.9、运行日志运行情况;

2.8.10、接班人员应认真查看监控系统历史记录的内容,与值班日志进行核对、以便更好地掌握运行方式和二次保护的投退情况;

2.8.11、各种钥匙、仪表、备品备件、操作用具及安全工具、通讯工具的完好情况;

2.8.12、上级有关指示及站长布置的工作等情况;

2.8.13、设备定期维护、变电站内的环境卫生、防洪、防汛及培训工作等情况;

2.8.14、运行中的注意事项,应书面并口头交待清楚。

2.9、交班人员应陪同接班人员按照分工到现场进行交接巡视,对设备变动情况和新发现的设备缺陷及安全措施到现场交待清楚。

2.10、交接班巡视检查后交接双方仍回到主控室,接班人员向接班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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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汇报自己检查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需详细向交班人员询问清楚。 2.11、交接双方当值正班应根据本站交接班标准项目卡组织交接班。交接班完成后双方签字认可。交接完毕后,双方值班员在值班记录薄上分别签名。交接班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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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110kV变电站巡视检查制度

变电站设备的巡视与检查是为了随时掌握设备的运行状况,以便及时发现和消除设备缺陷,预防事故发生,是确保设备安全运行的一项重要工作。110kV龙岗变电站的设备巡视分为正常巡视、夜间熄灯巡视和特殊巡视。 3.1、正常巡视:

3.1.1、正常巡视每天进行3次。上午交接班1次,下午1次和晚上1次; 3.1.2、交接班巡视按照交接班标准卡进行,下午和夜间巡视由当值正班安排进行,每次巡视应在值班记录上作好记录。每周六按设备全面巡视卡进行全面巡视。 3.2、夜间熄灯巡视:

3.2.1、夜间熄灯巡视每周一晚进行;

3.2.2、夜间巡视的重点主要是检查设备有无电晕、放电、发红过热现象。 3.3、特殊巡视:

3.3.1、在恶劣天气时,根据当值正班安排应进行特殊巡视;

3.3.2、新设备投运或检修、改造、长期停运设备重新投入后按规定进行的特巡;

3.3.3、设备有严重缺陷,根据规定应进行的特巡; 3.3.4、主管部门根据需要安排的特巡; 3.3.5、其它应进行特殊巡视的情况。 3.4、设备巡视的要求:

3.4.1、设备巡视应按照变电站的设备巡视路线图进行; 3.4.2、巡视应认真仔细,符合安全规定;

3.4.3、巡视中发现的异常和缺陷要及时汇报当值正班,当值正班按照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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陷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3.4.4、巡视高压设备一般应两人同时进行,新进人员不可单独进行巡视检查;

3.4.5、巡视检查高、低压设备时,应按照《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中关于“高压设备巡视”的规定进行。

3. 5、巡视中遇到紧急情况,巡视人员应立即停止巡视,直接与物管中心生产办联系,事故处理告一段落后,应立即向变电站当班负责人如实汇报事故处理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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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110kV变电站倒闸操作制度

4.1、电气倒闸操作的基本概念

变电站的电气设备有运行、热备用、冷备用和检修四种不同状态。使电气设备从一种状态转换到另一种状态的过程叫倒闸,所进行的操作叫倒闸操作。

4.2、运行人员在倒闸操作中的责任和任务

倒闸操作是电力系统保证安全经济供电的一项极为重要的工作。值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规章制度,认真执行倒闸操作和监护制度,正确实现电气设备状态的改变和转换,保证电网安全、稳定、经济地连续运行。 4.3、对电气设备进行倒闸操作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4.3.1、变电站的一次、二次电气设备必须有清晰醒目的编号和名称; 4.3.2、设备应达到五防要求,如不能达到,必须经水电气管理中心生产办批准;

4.3.3、要有合格的操作工具和安全用具;

4.3.4、值班人员必须经过必须的专业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操作资格;

4.3.5、必须有管辖该设备的当值调度员发布的命令; 4.3.6、填写了倒闸操作票,并明确操作目的;

4.3.7、正、副班对操作票进行核对,证明操作步骤正确; 4.3.8、在五防机上进行模拟预演,证明无误;

4.3.9、在操作之前,值班人员应认真作好“三查”记录,填写发令人、受令人、发令时间、操作开始时间。 4.4、倒闸操作的方法:

4.4.1、接令。倒闸操作必须根据当值调度员的命令进行,操作完毕后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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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即向调度员汇报。只有在危及人身安全和严重威胁设备安全紧急情况下,才可自行断开电源,但事后必须立即向当值调度、领导汇报。接受调度预发令应由当值正班接令。接令时要记录清楚调度员所预发的任务,弄清操作目的、意图,将命令内容记入值班记录薄,然后接令人根据记录内容逐项向调度复诵核对无误。接受调度命令时,应做好录音。如果认为该命令不正确时,应向调度员报告,由调度员决定原调度命令是否执行。但当执行该项命令将威胁人身、设备安全或直接造成停电事故,则必须拒绝执行,并将拒绝执行命令的理由,报告调度员和单位主管领导。如有疑问及时向调度提出。整个接令过程必须录音;

4.4.2、填写操作票。当值正班接令后应向操作人布置操作任务。操作人要核对模拟图、有关图纸资料和典型操作票等进行写票。写票在五防机上进行;

4.4.3、审票。操作人写好操作票,先自己审核,正确无误后将其打印,并在操作人栏签名。记录填写时间,并在倒闸操作票最后一项下面左边平行盖“以下空白”章交监护人(正班)和值班负责人逐级审核签名。对上一班预开的操作票在本班操作 ,各类人员必须重新审核签名; 4.4.4、调度员正式发布操作命令。调度员正式向当值正班发布操作命令。当值正班按照接令规定,接受调度命令。布置开票审票或者使用已经填写好的操作票转入操作程序;

4.4.5、核对性模拟预演。操作前操作人和监护人应在五防微机主接线图前按照操作票所列顺序唱票预演,再次对操作票的正确性进行核对,无误后将信号传入电脑钥匙。按照“三查”记录的规定逐项检查操作涉及的“安全措施、安全思想、安全工器具”是否合格。核对完毕后打“√”并签名;

4.4.6、操作人配带好安全工具后,监护人携带操作票及电脑钥匙与操作人同到操作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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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7、现场实物核对:操作人和监护人一起至被操作设备前进行三项核对,即核对设备名称、编号及位置;

4.4.8、实际操作。以上步骤完成后,记录操作开始时间,然后在操作设备前由监护人按操作票上顺序高声唱票,每次只准唱一步,操作人听到操作命令时手指被操作设备,逐字高声复诵。监护人看到并听到操作人复诵正确后,发出“对,执行”的命令,并在操作票中将要执行步骤的“执行栏”处打上“√”、操作人方可进行操作。设备上有五防装置者,应由监护人在发布“对,执行”命令后再开锁进行操作;

4.4.9、逐项唱票。每一步操作执行完毕后,监护人应在现场检查操作的正确性;

4.4.10、查清疑问。操作中发生疑问时,应立即停止操作,并向值班调度员或值班负责人报告,弄清问题后,再进行操作。不准擅自更改操作票,不准随意解除闭锁装置。由于设备原因不能操作时,应停止操作,检查原因,不能处理时应报告调度和生产管理部门。禁止使用非正常方法强行操作设备。在倒闸操作过程中防误闭锁装置出现异常时,必须停止操作,应重新核对操作步骤及设备编号的正确性,查明原因,确系装置故障且无法处理时,履行审批手续后方可解锁操作; 4.4.11、所有操作项目执行完后,记录操作完成时间;

4.4.12、汇报。操作告一段落,检查所有操作过的设备,确认符合操作要求,监护人在操作票盖“已执行”章后,方能向变电站值班负责人汇报操作任务完成情况和操作结束时间,然后变电站值班负责人向调度值班员汇报操作任务完成情况和操作结束时间,并在值班记录上作记录; 4.4.13、操作完毕,由当值人员填写相关记录。

4.5、具备遥控操作功能的设备应使用遥控操作。当遥控功能故障后,根据现场规程规定可以就地操作的设备允许进行就地操作。 4.6、变电站操作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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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1、调度命令应由变电站正值接令,复诵无误后做好记录。当值正班暂时离开控制室,应临时指定正班代行其职责; 4.6.2、操作票应由操作人填写;

4.6.3、变电站值班负责人、监护人、操作人应对操作票的正确性负责; 4.6.4、监护人和操作人应对操作全过程的安全负责。

4.7、在监控后台机进行遥控操作开关时,操作人在监护人的监护下用鼠标选择需操作的设备,双击鼠标左键,然后按监控机的提示进行操作,当监控机提示需确定被操作的设备时,操作人和监护人必须重新复诵操作项目,正确无误后才能用鼠标单击“确定”按钮。 4.8、操作票的管理规定:

4.8.1、除事故处理、拉合开关的单一操作、拉开全站仅有的一组接地刀闸或拆出一组接地线的倒闸操作外,均应使用操作票。事故处理的善后操作也应使用操作票;

4.8.2、变电站倒闸操作票的使用必须按照水电气管理中心电厂操作票实施细则进行;

4.8.3、操作票应根据值班调度员(或值班负责人)下达的操作命令(操作计划和操作预令及检修单位的工作票内容)填写;

4.8.4、开关的双重编号(设备名称和编号)可只用于“操作任务”栏,“操作项目”栏只写编号可不写设备名称;

4.8.5、操作任务不得涂改。停电和送电操作应分别填写操作票。操作票填写完后,要在五防机上进行预演,预演正确后,方可到现场进行操作; 4.8.6、操作票在执行过程中不得颠倒顺序,也不能增减步骤、跳步、隔步,如需改变应重新填写操作票;

4.8.7、在操作中每执行完一个操作项目后,应在该项后面“√”栏内划勾。整个操作任务完成后,在操作票上加盖“已执行”章;

4.8.8、执行后的操作票应按值移交,每月由专人进行整理收存并统计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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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合格率;

4.8.9、若一个操作任务栏连续使用几页操作票,则在前一页“备注”栏内左边平行盖“接下页”章,在后一页的“操作任务”栏内左边平行盖“接上页”章;

4.8.10、在操作进行到某一项,无法继续操作,操作任务完不成时,应在已经操作的最后一项操作项上右边平行盖“以下各项未执行”章,并在该页操作票“备注”栏中注明作废原因。此后几页完全没有进行操作的操作票,则应在作废各页任务栏右边平行盖“作废”章。当作废页数较多且作废原因注明内容较多时,可自第二张作废页开始只在“备注”栏中注明“作废原因同上页”;

4.8.11、开关、刀闸、接地刀闸、接地线、压板、切换把手、保护直流、操作直流、信号直流、电流回路切换连片(每组连片)等均应视为独立的操作对象,填写操作票时不允许并项,应列单独的操作项; 4.8.12、填入操作票中的检查项目(填写操作票时要单列一项): 4.8.12.1、拉、合刀闸前,检查开关在分闸位置;

4.8.12.2、并、解列操作(包括变压器并、解列等),检查负荷分配(检查三相电流平衡),并记录实际电流值;母线电压互感器送电后,检查母线电压指示正确;

4.8.12.3、设备检修后合闸送电前,检查待送电范围内的接地刀闸确已拉开或接地线确已拆除;

4.8.13、倒闸操作术语及要求应符合四川省电力公司的统一规定; 4.8.14、填写操作票严禁并项(如:验电、装设接地线不得合在一起)、添项及用勾划的方法颠倒操作顺序; 4.8.15、操作票不得任意涂改; 4.8.16、倒闸操作票应按规定保存二年。 4.9、工作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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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1、所场队班组名称:(以下统一不写“#”符号); 4.9.1.1、多个班组同时工作时,应写明每个班组名称;

4.9.1.2、由电厂班组带领(配合)厂家人员或外单位工作时,应填写电厂班组名称。

4.9.2、工作负责人(监护人):

4.9.2.1、凡有电厂人员工作时,一律填写电厂人员姓名,不得填写外单位人员。

4.9.2.2、 字迹工整、清晰。 4.9.3、工作班人员:

4.9.3.1、多个班组同一工作时,每个班组至少填写一人; 4.9.3.2、一种、二种票在人数填不完时,可用“等”共( )人; 4.9.3.3、一票共( )人不包括工作负责人,二票包括工作负责人; 4.9.3.4、字迹工整、清晰。 4.9.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4.9.4.1、设备定期检验、高压预防性试验、检修及通讯自动化(远动)工作应共同开一张一种票;

4.9.4.2、应以“110KV龙岗变电站”开头,以下是电压等级和设备双重名称;

4.9.4.3、工作内容要求详细具体;

4.9.4.4、无电压等级的如“主控室”等应写明具体什么地方工作。 4.9.5、计划工作时间。

4.9.6、安全措施:(以下统一不用双重编号)

4.9.6.1、一票不得填“停电”;二票必须注明“停电”或“不停电”,且当工作需要断开电源开关(保险)或必须停电才能工作的,应填写“停电”;

4.9.6.2、应填拉开的开关、刀闸、PT二次空开(保险)、可能联跳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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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的保护压板、操作电源开关、遥信电源空开以及因工作需要必须断开的低压开关;

4.9.6.3、如果需要退出保护屏所有跳闸压板可写成“退出XXX保护屏所有跳闸出口压板”;

4.9.6.4、应装接地线部分: 4.9.6.4.1、应合上的地刀;

4.9.6.4.2、装设接地线应写明什么与什么之间,且值班员填写部分应注明接地线编号;

4.9.6.4.3、值班人员填写部分应注明共装设接地线或合上接地刀闸总数量,写成“共XX组”。

4.9.7、应设遮拦,应挂标示牌部分:

4.9.7.1、线路侧刀闸挂“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标示牌,其余刀闸和开关均应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标示牌,票上反映挂在现场; 4.9.7.2、一次设备无任何工作(不需到开关场地)时,可不对一次设备设遮拦;

4.9.7.3、“正在运行” 红布栏和“在此工作”标示牌应在屏的前后设置; 4.9.7.4、当涉及工作地点较多时,红布栏设置写为“在与XX相邻的运行屏前后设......”。 4.9.8、工作总结:

4.9.8.1、一票工作终结时,接地线共“×”组己拆除应用大写(零、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工作票上未装设接地线时应在该栏填写“零”组。且工作票终结栏中填写的接地线应为工作票结束时实际拆除的地刀或地线;

4.9.8.2、许可人留存的那一张工作票,如因调度命令或工作未完等原因,需要保留部分地刀或地线时,应在备注栏中注明未拆除的原因,值班负责人签名认可。例:“×月×日×时,因线路有工作,×#接地线未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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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地刀闸未拉开。×××(值班负责人签名)。”待保留部分的地刀或地线拆除后,也应在备注栏中注明:“×月×日×时,拆除×#接地线、拉开×××接地刀闸。×××(拆除地线、地刀的值班负责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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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110KV变电站通信设备巡视管理规定

根据110kV龙岗变电站通信设备运行情况,结合目前变电站未设通信专业运行值班人员,要求变电站值班人员对通信设备的运行进行巡视管理。做到发现故障能及时通知通信维护人员,及时消除故障,确保通信设备正常运行。

5.1、变电站值班人员最少每天对通信设备、通讯电源巡视一次。 5.2、调度总机每天试话一次。

5.3、变电站值班人员巡视检查时,发现故障及时通知通信维护人员,如果是保护的光纤通信设备还要向地方电力调度进行汇报。 5.4、随时测试调度录音系统是否能录音。

5.5、每月应对通迅装置检查、通道测试、通讯电源进行切换。运行值班人员通信设备相关工作职责及具体运行维护范围如下:

5.5.1、对通讯机房内及各屏柜(不包括柜内清洁)每周进行一次清洁; 5.5.2、定期检查机房及通讯电源室的温度调节装置运行是否正常; 5.5.3、负责审查光纤通道的设备检修工作票上的检修工期是否与上级调度部门批准的期限相符合,其检修工期不得超过线路检修工期; 5.5.4、线路停电接地或非通信专业人员在与通道有关联的装置上工作,办理工作许可手续前,应通知通信、保护专业人员或通信、保护管理部门;

5.5.5、在通讯室设备或与通道有关联的装置上工作,工作完毕后,值班人员应向通信或保护专业人员核实光纤通道是否恢复正常运行,并向当值调度员汇报;

5.5.6、在进行站用电倒换操作时,值班人员应密切注意通道是否有告警信号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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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7、严禁无关人员进入通讯机房,严禁随意乱动通讯机房的运行设备; 5.5.8、出入机房时,应关好门窗,防止小动物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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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110KV变电站设备定期试验切换制度

6.1、根据变电运行管理相关制度,制定110kV龙岗变电站设备定期试验切换制度,本制度适用于110kV龙岗变电站。运行人员应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完成本站范围内的切换维护工作。

6.2、站内变电运行设备每年的十月至下一年的三月为预试定校期。设备校试完成后,站内应及时调整设备试验周期表。未在周期内完成校试工作的设备,站内应统计上报运行维护管理部。

6.3、运行人员应按照下列周期完成设备的定期试验切换工作: 6.3.1、监控系统音响试验检查每天交接班进行,结果记入值班记录; 6.3.2、全站避雷器、在线监测仪检查巡视、五防装置编码核对、维护、加油保养每月一次;

6.3.3、全站合闸保险及线路PT二次保险检查, 110kV母线PT二次切换每月一次;

6.3.4、备用站变电源切换试验每季度一次;

6.3.5、事故照明、站内通讯装置检查、通讯电源切换每月一次; 6.3.6、全站电缆沟、电缆巡视,全站防火墙、电缆沟孔洞封堵情况检查每月一次;

6.3.7、直流充电机、蓄电池单体电压测试每月一次,标示电池的选取应保证每一只电池都能检测到,每天选6只电池作为测试的标示电池,每月交换一次;

6.3.8、微机保护时间校对,检查打印机有无纸张、打印是否正常每月一次;

6.3.9、电容器室、开关室、GIS组合电气室设备清扫蜘蛛网、消防器材巡视及通讯设备检查应每周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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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10、各端子箱、控制箱内的加热器每年检查一次;

6.3.11、电容器室、开关室、GIS组合电气室抽风装置检查每月一次; 6.3.12、全站灭灯巡视每周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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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110KV变电站防误闭锁装置运行管理规定

7.1、一般规定:

7.1.1、变电站微机防误装置计算机上只有负责软件调试的人员和运行管理人员才能使用软盘进行拷贝,严禁运行人员在微机上使用软盘或光盘; 7.1.2、防误装置的维护应列入变电站定期维护项目; 7.1.3、交接班必须检查防误装置的正确性和完好性; 7.1.4、防误装置在交接班时应进行下列检查:

7.1.4.1、模拟屏的运行方式、微机防误装置记忆的运行方式与现场实际运行方式是否一致;

7.1.4.2、解锁钥匙封条是否完好; 7.1.4.3、机械防误装置的钥匙是否齐全。

7.1.5、各人根据自己的密码登录进行倒闸操作,站长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密码记录库,发现无正当理由使用密码功能的情况按违章处罚。每年应对防误装置的闭锁逻辑进行全面核查,防止被非法修改。 7.2、装置的使用和管理:

7.2.1、值班人员进行倒闸操作时必须正确使用防误装置;

7.2.2、使用防误装置电脑钥匙执行倒闸操作时,必须按照电脑钥匙的顺序进行操作,不得随意使用跳步钥匙和解锁钥匙,当操作无错误,打开操作元件就必须完成该操作,中途不得中断。操作结束后,必须检查所操作设备的状态,确认操作完成,锁好柜门和操作的设备后,方可执行下一步骤;

7.2.3、当操作完成后,防误装置拒绝过码无法执行下一步骤时,允许值班负责人经仔细检查确认操作已经确实执行完成后,重新设定设备运行状态。再按当时实际方式重新输入操作程序,继续倒闸操作; 7.2.4、无倒闸操作时,需要学习微机防误装置原理的只能在值班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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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下使用培训系统,值班负责人必须负责防误装置的完好和正确。不允许任何人乱动和学习使用;

7.2.5、防误装置检修、调试必须办理工作票;检修情况记入相应记录簿中;

7.2.6、微机防误装置的备份必须保证是最新一次的资料,每次备份时上一次的必须同时删除;

7.2.7、防误装置发生缺陷按各单位相关管理规定汇报处理;

7.2.8、因故解除一个电气单元的防误装置时,由站长批准,解除一个电气单元防误装置超过72h或解除全站防误装置时,必须经水电气管理中心生产办批准。 7.3、解锁的管理规定:

7.3.1、变电站只能有一把防误装置解锁钥匙供运行人员使用,解锁钥匙应装于加封的紧急解锁钥匙盒内,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解封使用。有备用解锁钥匙的应上缴运行维护管理部门妥善保管;

7.3.2、下列情况可以使用解锁钥匙,但必须经相关人员批准并作好记录: 7.3.2.1、确认防误装置失灵,操作无效;

7.3.2.2、紧急事故(如人身触电、火灾、不可抗拒自然灾害)处理时使用,事后立即汇报;

7.3.2.3、变电站全停,确无误操作的可能,履行规定程序后使用; 7.3.3、当发生事故,因防误装置故障或使用防误装置要延缓事故处理而可能造成设备及人身伤害时,可以不经批准使用解锁钥匙进行处理。事后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汇报并做好记录;

7.3.4、解锁钥匙使用后必须立即重新封好解锁钥匙,并记录在紧急解锁钥匙使用登记簿上;

7.3.5、有权批准使用解锁的人员如下: 运行维护管理部运行专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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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6、解锁封条的管理:

7.3.6.1、变电站解锁封条按年编号(例:**kV***变电站机械(电编码)解锁钥匙封条##号),前4位为年,后4位为编号,每年均从0001起; 7.3.6.2、解锁封条由运行维护管理部运行专责统一制作并盖章发给变电站,每次10张。封条放控制室按值移交;

7.3.6.3、变电站在解锁封条使用快完时向专责申请领取,专责必须审查变电站已经使用的封条的合法性方可发给。如有不符,必须查明原因方可发给,同时对责任人予以考核;

7.3.6.4、按同意解锁人的要求和使用范围使用解锁钥匙,完毕后应立即重新封存解锁钥匙。

7.4 、检修期间防误装置的管理:

7.4.1、设备检修时,由工作许可人会同工作负责人交现场并按工作票检修内容依次打开由一般性挂锁或挂锁类防误装置闭锁的检修设备的防误闭锁装置,在工作范围之内确无危及设备及人身安全的挂锁类防误装置可移交检修人员使用,但必须履行相应手续。检修完后应对防误装置进行检查;

7.4.2、当防误装置确因故障处理和检修工作需要,必须使用解锁钥匙时,需经有关人员同意,做好相应的安全措施,在专人监护下使用,并做好记录。

7.5、其它规定:

7.5.1、防误装置使用方法由变电站按装置实际性能编写使用手册,当使用厂家的使用手册时,必须删除与本办法和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的部分; 7.5.2、防误装置的定期维护项目应进入变电站定期维护周期表; 7.5.3、微机防误装置应作为一个设备单元进行管理,应建立设备台帐和技术档案,进行设备评级;其它防误装置分别归入相应的设备中,作为该设备的附属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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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110KV变电站倒闸操作顺序及事故处理

8.1、 倒闸操作顺序

8.1.1、主变压器停、送电的操作:

8.1.1.1、拉、合主变压器前应将主变压器的中性点接地刀闸合上; 8.1.1.2、主变压器送电时,应先从电源侧充电,再送负荷侧。当两侧或三侧均有电源时,应先从高压侧充电,再送低压侧;

8.1.1.3、变压器充电时,应有完备的继电保护,并具备足够的灵敏度,并应检查调整充电侧母线电压及变压器分接头位置,防止充电后各侧电压超过规定值;

8.1.1.4、并列运行的两台变压器,其中性点接地刀闸,须由一台倒换至另一台时,应先推上另一台中性点接地刀闸,然后再拉开原来的中性点接地刀闸;

8.1.1.5、并列运行的两台变压器或任一台变压器停、送电时均应先合上变压器的中性点接地刀闸,调度要求中性点不接地运行的变压器,在投入系统后随即拉开中性点接地刀闸; 8.1.2、线路的停、送电操作:

8.1.2.1、线路停电操作顺序应按照断路器、负荷侧刀闸、母线侧刀闸的顺序进行,送电时与停电的顺序时相反;

8.1.2.2、线路备用电源自动投切装置的投退压板必须与实际运行方式一致;

8.1.3、电压互感器的操作:

8.1.3.1、停用电压互感器,先停用接入该互感器二次回路中可能误动的保护或自动装置,或进行二次电压切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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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3.2、停用电压互感器应取下电压互感器低压侧熔丝或拉开其自动空气开关,然后拉开其高压侧隔离开关。 8.1.4、直流回路的操作:

8.1.4.1、取下直流控制熔断器时,应先取正极,后取负极。装上直流控制熔断器时,应先装负极,后装正极;

8.1.4.2、运行中的保护装置要停直流电源时,应先停用保护出口连接片,再停用直流回路。恢复直流电源时,与此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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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110KV变电站事故处理

9.1、事故处理的一般要求:

9.1.1、事故处理的基本原则是保人身、保电网、保设备;

9.1.2、迅速限制事故的发展,解除对人身和设备安全的威胁,消除或隔离事故的根源;

9.1.3、用一切可能的办法保持正常设备的运行,首先保证所用电源和重要用户的供电;

9.1.4、解列部分要尽快恢复并列运行; 9.1.5、尽快对已停电的用户恢复供电; 9.1.6、调整变电站运行方式,使其恢复正常;

9.1.7、将事故情况立即报告调度,同时巡视检查设备,将检查的详尽情况再次及时汇报调度,听候处理;

9.1.8、若通讯中断,则按通讯中断事故处理办法处理;

9.1.9、事故处理时运行人员必须留在自己的岗位上,集中精力保持设备的正常运行,迅速、正确地执行调度命令。只有在接到调度的命令或对人身安全有明显和直接的危险时,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危险过后应立即返回工作岗位;

9.1.10、变电站发生事故时,不得进行交接班。事故处理告一段落,不致因交接班而影响事故处理时,方可以交接班;

9.1.11、事故处理时,除当值人员和有关领导外,其它人员不得进入事故地点和控制室,事前进入的人员应主动退出,以免妨碍事故处理; 9.1.12、调度是事故处理的指挥人,变电所当值负责人应迅速而准确地执行调度命令,并及时将事故现象和处理情况向调度汇报。当值人员如果认为调度命令有错误时,应予指出,并作必要解释。如调度确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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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命令正确时,变电所当值负责人应立即执行。如果执行这一命令将直接威胁到人身或设备安全,则无论在何种情况下,运行人员均不得执行。应立即将具体情况汇报水电气管理中心生产办或有关技术负责人,由其与调度协商后按调度更改后的正确命令执行;

9.1.13、处理事故时若变电站站长或有关技术负责人在场,可协助运行人员处理,但应注意不得有与调度命令相抵触的要求。若认为当值运行人员不能胜任事故处理时可解除其职务,指定他人或自行处理,但事前必须与有关调度取得联系,并做好记录;

9.1.14、为防止事故扩大,当值运行人员可不经调度许可自行进行下列操作,但操作后应尽快向调度报告:

9.1.14.1、将直接威胁人身安全的设备停电; 9.1.14.2、将事故设备停电隔离; 9.1.14.3、解除对运行设备安全的威胁;

9.1.14.4、恢复已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所用电源; 9.1.15、运行人员处理事故应遵照下列顺序进行: 9.1.15.1、迅速向调度报告;

9.1.15.2、根据表计或监控机指示、继电保护动作情况和设备的外部现象全面判断事故情况。未经核对并得到值班负责人同意,不得复归各种信号;

9.1.15.3、如果对人身和设备安全有威胁时,应立即解除这种威胁,必要时停止设备运行。反之,则应尽力保持或恢复设备的正常运行; 9.1.15.4、迅速检查和试验,判明故障性质、地点及范围; 9.1.15.5、保持未受损坏设备的正常运行;

9.1.15.6、将事故情况详细而准确地向调度及有关领导报告,并根据调度命令进行处理;

9.1.15.7、认真监视表计、信号指示并作详细记录,所有电话联系均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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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音,处理过程应详细、准确记录;

9.1.16、防止处理事故过程中发生非同期并列和因设备过载而引发其它事故;

9.1.17、处理事故时,必须冷静、正确、迅速、果断;必须严格执行接令、复诵 、汇报、录音和记录制度,使用统一的调度术语和操作术语; 9.1.18、处理事故,可以不使用工作票和操作票,但事后应做好详细记录。但在隔离故障后,对已隔离设备的操作和工作,仍必须执行操作票、工作票制度;

9.2、 线路事故处理:

9.2.1、线路开关跳闸后,运行人员应立即查明: 9.2.1.1、哪些保护动作(包括远切装置和自动装置)? 9.2.1.2、是单相(哪一相)、三相跳闸? 9.2.1.3、重合闸是否动作,重合是否成功? 9.2.1.4、开关线路侧是否仍有电压? 9.2.1.5、故障录波器是否动作?

9.2.2、即使开关已重合成功,仍应对本站有关设备进行检查,检查录波波形,并询问对侧保护是否动作跳闸。如对侧保护未动,录波器未启动或无故障波形,则有可能是保护误动,应查明是哪套保护误动,报告调度,申请将其停用;

9.2.3、如开关跳闸,线路仍有电压,可能是:①保护误动;②开关机构或二次回路故障跳闸;③线路瞬间故障,对侧重合成功。可检查录波波形并与对侧联系,根据现象进行判断。经检查本站设备完好后,向调度汇报情况,按调度命令通过检同期合闸恢复送电;如属误跳闸,应在合闸之前申请将误动的保护停用;

9.2.4、如开关跳闸 ,线路无电压,可能是:①线路故障;②保护误动又发讯使对侧开关跳闸;③对侧保护动作并发讯使我侧开关跳闸。可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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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设备检查并与对侧联系进行综合判断,向调度汇报后,按调度命令处理。

9.2.5、线路故障引起开关跳闸,应认真检查该开关及其线路设备; 9.3、母线故障处理:

9.3.1、母线故障处理的基本原则:

9.3.1.1、母线故障的迹象是母线保护、主变后备保护动作,开关跳闸及故障引起的声、光和信号等。当母线发生故障后,运行值班人员应立即查明基本情况,汇报调度,并迅速拉开连接在故障母线上的所有开关; 9.3.1.2、上述工作完成后,运行值班人员应立即进行以下工作: 1)、查找故障点并迅速隔离。在隔离故障后,按调度命令对停电母线恢复供电;

2)、分段母线中一段母线故障,应对故障母线上各分路元件进行详细检查,确认完好后,按调度命令将各完好元件倒至另一段母线并恢复运行; 3)、经检查找不到故障点时,应汇报调度要求用备用电源或桥开关对停电母线试充电;

4)、用桥开关、线路或主变开关对母线充电时,充电开关必须完好,有完备的继电保护,线路、主变后备保护有足够的灵敏度; 5)、将上述故障及处理情况详细汇报有关部门和领导。 9.3.2、 10kV母线故障处理:

9.3.2.1、主变10kV开关跳闸,运行人员应迅速查明故障原因,判明是母线还是设备引起的故障;

9.3.2.2、找出故障点并迅速隔离,汇报调度;按调度命令用主变10kV开关恢复10kV母线的运行;如果故障点不能隔离,应立即汇报主管部门; 9.3.2.3、未能找出故障点,应汇报调度,按调度命令拉开10kVⅠ段母线上的所有开关,用主变10kV开关对母线充电,成功后,逐路恢复各设备的运行,如果某路送电时再次发生事故,应将其隔离,恢复其它设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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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通知有关部门处理; 9.3.3、母线失压的处理:

9.3.3.1、一般是由于外部故障,该跳的开关拒动引起越级跳闸,这种情况多发生于单电源母线; 9.3.3.2、母线失压的现象: 9.3.3.2.1、该母线电压表指示消失;

9.3.3.2.2、该母线的各出线(或供电设备)及该母线变压器侧开关负荷消失(电流、功率表指示为零); 9.3.3.2.3、该母线所供所用电消; 9.3.4、 10kV母线失电的处理:

9.3.4.1、10kV母线失电是因主变10kV开关跳闸所致,应立即进行检查,并汇报调度;同时检查备用站用变低压开关是否自投成功,如自动不成功应查明原因,当检查低压母线确无故障,可手动合上备用站用变低压侧开关,保证站用电源的可靠供电。当确定母线失电原因非母线故障,应逐个检查10kV母线上所有连接的设备是否有故障存在。不论是否发现故障,均应拉开所连接设备;发现故障点应予以隔离,恢复供电;未发现故障,应申请调度逐级送电,当送至某一设备再次造成母线失电应将该设备隔离,恢复其它设备的供电; 9.3.5、110kV母线失电按下列情况处理:

9.3.5.1、运行某段母线上所有开关均跳闸,应判别为母线母线失电,应立即汇报调度并到现场检查,迅速查明设备健康情况和故障点,查明故障点后(如果其中有开关未跳闸,应立即将其拉开并转入停用,汇报调度处理)根据调度命令倒闸热备用母线段运行;

9.3.5.2、所用电源消失时,备用站用电源应自动投入。若自投装置失灵,应立即手动投入;

9.3.6、通信中断的事故处理(按调度规程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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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110KV变电站门卫制度

10.1、非本站人员严禁入内。 10.2、站内不准留宿外来人员。

10.3、严禁他人借用站内通讯及其他工具设备。

10.4、凡来站参观学习或因工作进站人员需经有关部门审查批准。 10.5、值班员严格履行各项规章制度,提高警惕,严防坏人捣乱和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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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110KV变电站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水电气管理中心电厂消防安全制度,预防和减少火灾的发生,根据公安部61号《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特制定以下制度: 11.1、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11.1.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11.1.2、 将消防工作与单位的生产、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11.1.3、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11.1.4、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11.1.5、 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11.1.6、 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义务消防队。

11.1.7、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11.2、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

11.2.1、拟定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1.2.2、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11.2.3、拟定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11.2.4、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11.2.5、组织实施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和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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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6、组织管理义务消防队;

11.2.7、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11.2.8、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1.3、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1.3.1、 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法律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操作规程以及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的宣传教育;

11.3.2、 单位对员工应当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公众聚集场所对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每半年进行一次;

11.3.3、 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应当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11.3.4、 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及特殊工种的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11.4、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1.4.1、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

11.4.2、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应当至少每二小时一次,营业结束时应当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

11.4.3、 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11.4.4、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11.4.5、各班组每月进行一次综合全面防火检查;

11.4.6、防火检查应当填写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所查记录上签名。

11.5、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1.5.1、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保障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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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11.5.2、 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11.5.3、 禁止在安全出口处,疏散通道内堆放任何物品或者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11.5.4、 生产、工作、营业等期间不得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椟志遮挡、覆盖;

11.5.5、 安全疏散设施应专人管理,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并做好记录。

11.6、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1.6.1、根据场所的火灾危险性,配置相关的消防设施、器材,确保安全生产需要;

11.6.2、 消防器材应设置在干燥、避免曝晒雨和距热源较远,便于取用的地方。

11.6.3、 消防设施、器材实行统一登记造册,挂牌管理,落实专人负责; 11.6.4、 每月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查,发现损坏或丢失,应查明原因,及时添置或维修;

11.6.5、 消防设施、器材不得擅自挪用、转借或停用,不得埋压和圈占消火栓。

11.7、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1.7.1、 火灾隐患整改实行责任追查制,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间,不按时整改的应给予经济处罚,凡因未整改发生火灾的,应给予相应处理;

11.7.2、 检查出的火灾隐患要及时整改,不得拖延,并填写整改记录; 11.7.3、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提出整改方案,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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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资金;

11.7.4、 在火灾隐患未整改完前,单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确保消防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整改; 11.7.5、 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负责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存档备查; 11.7.6、 对公安消防机构限期整改的火灾隐患,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11.8、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1.8.1、单位根据生产性质的不同,应划分禁火区和非禁火区; 11.8.2、禁火区内严禁吸烟、用火,禁火区外五十米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11.8.3、易燃易爆场所内因特殊情况需要动火作业的,严格按照《工业动火管理办法》办理审批手续;

11.8.4、 取暖火炉,取暖器的使用应远离可燃物,严禁烘烤物品; 11.8.5、 禁止在室内外私拉乱接电源线,生产、生活用电不能超过安全负荷;

11.8.6、 灯头与可燃物应保持五十厘米的安全距离。 11.9、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11.9.1、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应有明显的消防安全标志; 11.9.2、化学性质相抵触和灭火方法不同的化学危险品应分库存放; 11.9.3、严禁携带火种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场所;

11.9.4、根据易燃易爆物品的种类、性能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防潮、避雷、防静电等符合消防标准的设施,并定期检测;

11.9.5、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或使用,销毁,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消防安全规定。 11.10、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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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1、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人员不少于单位员工总数的10%;

11.10.2、义务消防队应设灭火、通讯、抢救、疏散引导等小组,并根据需要配备相应的器材,保证防火、灭火需要;

11.10.3、队员应熟悉本单位的消防设施和器材,掌握工艺流程的防火措施;

11.10.4、按照队员分工,针对各重点防火部位每半年开展一次灭火演练; 11.10.5、负责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普及防火、灭火知识。 11.11、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1.11.1、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应制定可能发生的火灾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11.11.2、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㈠ 、组织机构,包括: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

㈡ 、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㈢ 、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的措施; ㈣ 、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的措施;

㈤ 、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11.11.3、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至少每半年组织员工进行一次演练; 11.11.4、 其他单位应结合本单位实际,参照制定相应的应急方案,至少每年组织员工进行一次演练。

11.12、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1.12.1、燃气的生产、储存、输配、经营和使用,应遵守《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

11.12.2、 燃气用具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技术规定; 11.12.3、 禁止用明火检查管线及部件的漏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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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4、 电气设备、电气线路的安装和使用应符合安全要求,配电室输出线路必须注明标志;

11.12.5、 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检查,维护保养,做到防水、防潮; 11.12.6、每年对电气设备的防雷、防静电及电气接地保护装置进行检测,做好记录。

11.13、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11.13.1、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单位年度检查、考核、评比。

11.13.2、检查、考核按照消防安全责任,消防安全管理,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的整改,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消防档案的落实情况进行评比。

11.13.3、 月度检查考核评比实行流动红旗赛。

11.13.4、年度实施奖惩按川中公共事务管理中心《消防安全目标责任奖惩管理办法》和《安全生产违章处罚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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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110KV变电站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12.1、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12.1.1、运行中的电气设备发生异常,均称为设备缺陷。根据缺陷的性质和轻重程序可分为三类:

紧急缺陷:缺陷性质严重,将明显地导致事故者,必须立即处理; 重大缺陷:缺陷性质较严重,可能导致事故者,必须在近期内处理; 一般缺陷:缺陷性质轻微,或缺陷性质虽属重要,但损坏程度尚轻微,可列入计划检修处理者。

12.1.2、凡属紧急或重大缺陷,一经发现应立即向上级报告并及时处理。 12.1.3、属一般缺陷应按照缺陷分级管理办法,在每月2日前,由站长收集汇报水电气管理中心电厂,再汇报水电气管理中心生产办。 12.1.4、在设备大修前,变电站负责人应书面向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部提供在设备大修时必须处理的设备缺陷和在运行中发现的异常情况,列入大修计划中加以处理。在大修开始时,变电站负责人应和检修负责人共同研究,并监督检修人员在检修工作中全面消除设备缺陷及异常情况。 12.1.5、对已消除的设备缺陷,值班人员应将缺陷处理情况、时间、消除人员姓名等及时记入缺陷记录簿中备查,如有遗留问题应注明。 12.1.6、按部颁设备评级标准,在每季度末月15日前,由变电站负责人组织站内有关人员根据设备缺陷变动情况,及时进行设备评级和修正上季度设备评级报表,并将设备评级结果按规定格式报水电气管理中心电厂,电厂汇总后于每季度末月20日前报水电气管理中心生产办。 12.1.7、属值班员在力所能及范围内能消除的缺陷应主动积极消除。 对一贯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心强,及时发现设备重大缺陷和消除各种缺陷的有功人员,要给予表扬和奖励。凡属工作失职,不负责任,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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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视检查中能够发现而又未发现,以致导致事故的人员,应给予批评教育和严肃处理。

12.2、设备运行管理规范

12.2.1、设备应按检修和预防性试验规程所规定的周期、项目和标准进行检修试验。经检修的设备,应消除设备缺陷,恢复和保持设备铭牌参数运行的能力。允许投入运行的设备完好率应达到100%,其中一类率应大于90%。

12.2.2、运行中应对设备进行监视、巡视、维护,定期试验和备用设备的切换运行。按照检修与平时维护并重的原则,严格按照各项规程的规定,对运行设备进行精心维护,细心操作。

12.2.3、正常运行设备或回路不应超过最大允许运行参数,为了监视运行,在相应的表计上划红线标示出最大允许值限度。

12.2.4、设备的紧急分闸按钮、紧急跳闸把手和保护跳闸出口继电器应分别采取加盖、加锁和红色标志等措施,以防人员误动误碰跳闸。 12.2.5、运行设备要有明确的标志。标志尺寸要符合有关规定,所用材料耐用、标志正确清楚。同一场所、同类设备的标志应整齐一致。 12.2.6、断路器的机构箱(分相操作箱应按相编号)、端子箱;隔离开关的操作把手(或电动操作机构箱);主变压器及其端子箱;电压互感器端子箱、独立式电流互感器、电容器、室外避雷器等处应标有设备双重名称。

12.2.7、室内配电装置、高压开关柜的正面、柜后有维护走道的背面(或网门)、穿墙套管的墙外侧、电容器及电抗器室等应标有设备双重名称。 12.2.8、变电站模拟图板、控制屏、直流屏模拟线及含有一次接线的其它功能图表等图上元件旁应有设备编号,线路(或回路)端标线路(或回路)名称。

12.2.9、控制、保护、自动装置、直流、站用电、远动通讯和电能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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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的正、背面顶部应标有屏的名称。

12.2.10、控制、保护、自动装置、直流、站用电、远动通讯和电能表等屏和高压开关柜的正、背面标明屏上各二次元件(含小母线两端)的名称、符号、标号和功能作用的标签、标志或挂牌等应齐全、正确、清楚。屏内元件挂牌应采用绝缘材料。

12.2.11、两个安装单位共用的保护及自动装置屏,其屏的正、背面应划红线分界,并在屏顶分别标明安装单位名称。 12.2.12、仪表、安全用具应贴(挂)检验合格证。

12.2.13、一次设备(含相应的回路元件)的名称、编号以调度批准的为准。其它设备的名称、编号、标记、符号等以图纸为主要的命名依据。 12.2.14、主、辅设备应配套。设备上的元部件应齐全、完整。电气设备的绝缘瓷瓶应无破损、放电痕迹。设备及其元部件应安装牢固,外壳完好,密封严密,按规定接地。室外设备的防雨防潮设施应完好。 12.2.15、设备的门、传动机构等活动部分动作灵活、无卡涩。转动机械运转平稳,无碰壳。机械活动部分应定期检查,更换其润滑油、防腐油。

12.2.16、变电站设备、构架应按照规定刷漆。

12.2.17、屋外一次设备顶帽部、屋内外硬母线的相色漆应完整、醒目、正确。

12.2.18、模拟图板、控制屏和直流屏上的模拟母线应根据母线的电压等级按规定着色。

12.2.19、部分有着色规定的小母线按要求着色。

12.2.20、金属构件、外壳、屏(柜、箱)、门和接地线等应涂刷防腐漆。涂漆前应除锈、清洁表面。除设备漆色有规定外,油漆颜色应和环境协调一致,同一场所、同类设备漆色宜选一致。室外镀锌件可不涂漆。 12.2.21、充油设备内的油位油色应正常。吸潮剂受潮后应及时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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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吸器、防雨帽完好。

12.2.22、二次低压屏、高压开关柜上的电缆及内部二次线排列、包扎整齐美观、固定稳固。芯线规格符合规程和设计要求。线上号牌齐全,标志清楚。端子排应标有安装单位名称。端子排应标序号。芯线与设备、端子的连接紧固。

12.2.23、一次、二次回路的保险应按设计图纸装设。运行中必要时应按实际负荷校验其灵敏度,级间配合系数是否符合要求。各个保险规格在图上标明,更换时应按同规格更换。

12.2.24、主控制室的控制保护屏后装设防误走错间隔的遮栏。交流站用电屏、直流屏后装设绝缘栏板。

12.2.25、对电气设备的防误闭锁装置要求如下:

12.2.25.1、已装有防误闭锁装置的设备应做好该装置的检修维护工作,使其装置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运行中的防误闭锁装置不能任意解除程序。未经批准不能拆除已装设的设备防误闭锁装置。

12.2.25.2、无防误闭锁或防误功能不全的隔离开关操作把手上(拉开、合上位置)、高压开关柜(或间隔)门(或网门)等加锁。锁的钥匙应编号,对号存放保管。投入运行的设备门应关闭并可靠锁着。

12.2.25.4、防误闭锁装置应定期检查,动作灵活,清洁,更换防腐润滑油。屋外装置防雨防潮设施完好。

12.2.25.5、无防误闭锁装置或五防功能不全的应有改造计划。 12.2.26、电缆电线(含通讯线)敷设

12.2.26.1、按设计电缆沟应齐全完整。电缆沟、电缆层、电缆竖井内清洁、无杂物。电缆沟井底部应无积水。电缆沟应能排水,但电缆沟不宜兼作排水沟,室外电缆沟沿应高于地面100毫米左右,以防雨水进入电缆沟。

12.2.26.2、电缆沟、层、竖井内的支架安装完整、齐全、牢固。支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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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锈蚀,其油漆完整、接地良好。

12.2.26.3、电缆沟、层、竖井内的电缆电线应上架,排列整齐、避免交叉,固定稳固。在电缆头的端部应挂电缆标志牌。标志牌的标字应清晰,挂装牢固,材料耐久。

12.2.26.4、除设计为架空缆线外,室外的缆线均应进入电缆沟、管或埋地,避雷针、微波塔上缆线应按设计敷设,禁止在上述构架上乱挂缆线。

12.2.26.5、沿墙敷设的缆线应讲究美观,做到横平竖直,固定可靠。 12.2.26.6、缆线进入电缆沟、竖井、建筑物、各屏柜箱以及穿入管子时,其出入口应用耐火阻燃材料封闭。进入屋内的麻包电缆应剥去麻包层。

12.2.26.7、进入屏(柜)前一米长的电缆宜涂耐火涂料。电缆的铠装层不许进入屏柜。电缆应排列整齐入屏柜。进入屏柜的电缆不得捆绑成一团。屏柜内的电缆头挂牌排线应整齐、美观、固定。电力电缆引线自然美观。缆头、引线在运行中不应有放电,接头过热的现象。 12.2.26.8、电力电缆头应良好接地。

12.2.26.9、晶体管类保护控制用电缆其屏蔽层(或铠装层)两端接地。 12.2.26.10、屋内外电缆沟盖板应齐全、完好、表面平整、安装平稳。盖板接缝均匀严密。电缆的备用间隔孔洞封闭或加盖。

12.2.27、变电站站用动力、照明系统的配电屏箱、开关、刀闸、保险、接线盒、插座和灯具等元部件应齐全、完好、安装稳固。线路按规定敷设。各回路接线正确、控制可靠。生产场所照明齐全,照度符合运行要求。各设备、回路的标示标签应齐全、正确。各部件应无导体裸露现象。有事故照明的变电站,电源应能切换,并定期检查。设备的接地接零按图应接线正确可靠。

12.2.28、变电站的通风、空调设备安装稳定。设备管道无锈蚀,油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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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通风、空调系统运转平稳,无振动和大的噪声。

12.2.29、变电站应具有两种以上的调度通讯手段。设备完好,备用电源可靠,通讯畅通。主控制室应有调度、重要用户和电信部门的电话簿。 12.2.30、变电站的接地应满足如下要求:

12.2.30.1、变电站的接地电阻应定期测量,阻值应合格。 12.2.30.2、设备接地应符合有关规程要求。

12.2.30.3、接地线截面积、焊接长度应符合设计和规程要求。 12.2.30.4、变电站在下列地点应装设接地线接地桩头:变压器、补偿电容器、屋内配电间隔(含刀闸间、油开关)、屋外隔离开关、PT等。 12.2.30.5、设备接地线应加固定,敷设美观。接地线采用进沟或埋地。除引下线外,不许裸露。接地线应无锈蚀,油漆或镀锌层完好。 12.2.31、变电站各一次、二次设备、缆线、支构架和基础(地面、油坑)等可见面应清洁,其上无积灰、杂物、蜘蛛网等。设备铭牌清洁,设备油位管、表盘玻璃及各透明罩壳内外保持清洁,其内部的液面、表计刻度、接线端清晰可见。充油设备无渗漏油、设备表面、底部(基础地面)不应有明显的油迹、油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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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110KV变电站仪表、工器具管理制度

13.1、变电站的仪表、工器具由专人负责管理。

13.2、所有的仪表、工器具均应登记造册,定位存放。专管人员每月末应对其进行清点、检查,经常保持清洁、完好。

13.3、安全用具及仪表应按规定周期进行试验或检验,并作好记录。严禁使用过期未试验(检验)或试验(检验)不合格的安全用具及仪表。 13.4、变电站的仪表、工器具平时应由当值值班长(正班)负责保管使用,按值移交,不得损坏、遗失,用后归还原处。

13.5、变电站的仪表、工器具一般不外借。若在站内工作的检修班组确因工作需要借用时,应由工作负责人先写借条,经当值值班长(正班)同意作好登记后,方可借用,但必须于当日归还。

13.6、仪表、工器具使用时应爱护,若有损坏、遗失,一律由当事人照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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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110KV变电站备品备件管理制度

14.1、变电站备品备件由专人负责管理。

14.2、所有备品备件应登记造册,定位存放,专管人员每月末对其进行清点、检查,保证帐卡物相符,经常保持清洁完好。

14.3、材料管理员应及时将领回的备品备件及消耗材料登记入帐,定位分类存放。

14.4、备品备件、消耗材料的领用仅限于本站人员,且只能用于生产工作,领用时应办理领用登记手续。领用人应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使用。 14.5、在站内工作的检修班组确因工作需要领用时,应由站长同意并办理领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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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110KV变电站图纸管理制度

15.1、变电站的图纸由专人负责保管,不得遗失。

15.2、所有图纸应按设备分类、编号顺序整理登记,并按目录顺序用统一的图纸盒(袋)分装好,整齐地存放在图纸资料柜内。图纸应每月清点整理一次,经常保持整洁。

15.3、图纸的借阅一般仅限于本站人员。凡变电站的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借阅图纸时间在一天以内的须经站长批准;超过一天的须经水电气管理中心电厂领导批准;处理事故需借阅时,须取得当值值班长(正值班员)的同意。站内图纸一律不准借给非物管中心电厂人员使用。

15.4、借阅图纸必须办理借阅登记手续,时间不得超过一周,按期归还。若延长时间,须重新办理借阅登记手续。

15.5、站内图纸一律不得带出站外,若因工作需要带出时,须经水电气管理中心电厂领导批准并具备借走图纸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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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110KV变电站公用规程管理制度

16.1、变电站的公用规程由站长负责整理、登记,并按目录顺序集中妥善存放在主控室,经常保持整洁。

16.2、公用规程平时由当值值班长(正班)负责保管,按值移交,不得遗失。

16.3、公用规程仅供站内人员就地查阅,不得外借。 16.4、查阅公用规程时应爱护,不得损坏,用后归还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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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110KV变电站环境规范

17.1、屋外场地

17.1.1、围墙:变电站的围墙应完整、无破损断裂,墙面清洁、堡坎无垮方,基础无下沉现象。

17.1.2、大门:变电站大门应完好、整洁、美观、无变形。铁门应无锈蚀,油漆均匀完好,大门开关灵活,并能可靠锁住。 17.1.3、门卫室与主控制室应有联系电话。

17.1.4、屋外道路、通车路面应为水泥路面。操作、巡视小道一般为水泥路面或预制水泥块铺面。小道宽度约一米,设备操作处的水泥面的面积应满足操作的需要,道路面应平整、清洁、无杂草、无积水、无青苔。 17.2、开关场地

17.2.1、室外配电装置的场地应平整、清洁、无垃圾、无油迹、无积水、无青苔、无杂草。设备基础无破损、下沉现象,排水沟完好、畅通。主变油坑卵石层的规格(直径50~80毫米),数量(厚度不小于250毫米)应符合要求。

17.2.2、开关场的构架、平台、爬梯、栏杆和挂环应安装牢固、完整。金属构件应无锈蚀、油漆(或镀锌层)完好。水泥基础、构架表面平整、无裂纹露筋、清洁、呈本色。

17.2.3、各安全围栏、遮栏完整、带电距离符合安规要求。孔洞的安全盖板完好。带电设备爬梯上加栏杆和挂“禁止攀登,高压危险”的警告牌。

17.2.4、场地不许存放与运行无关的工器具、材料和设备(含闲置设备)。上述设备器材应集中存放在指定地点,保持站的整齐清洁。

17.2.5、屋外场地应按美观、便于维护、经济实用和安全的原则,因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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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宜绿化:

17.2.5.1、开关场地以种植草坪为主。不宜种草的地段也可种花或筑成水泥地面。场内不得种高树和高杆作物。避雷针、构架不许种藤蔓作物。 17.2.5.2、站前的花台、假山、喷泉、花草和树木的选种造型应简朴、大方、美观。

17.2.5.3、变电站不许种粮食作物。 17.3、生产房屋 17.3.1、主控制室

17.3.1.1、门窗完好,关闭严密、整洁。门窗应无锈蚀、变形。油漆完好。

17.3.1.2、主控制室正门能双向开启,并能可靠锁住。 17.3.1.3、主控制室应装纱窗、窗帘。

17.3.1.4、一般用水磨石或嵌花水磨石地板。控制室主环内盘前一米处,划有红色警示线。

17.3.1.5、主控制室的电缆孔、备用预留孔应用耐火材料封堵铺平。电缆竖井的栏杆应完整。内墙应平整、无孔洞、干净、美观。一般采用涂料粉刷,110KV及以上变电站可采用喷塑。

17.3.1.6、除悬挂水电气管理中心规定的图表外,主控制室墙上不许悬挂和张贴其他的图表、物品。屋顶、门窗不应有漏雨、飘雨,顶棚望面平整、完好、清洁、美观。

17.3.1.7、室内照明灯具应简朴、美观、照度符合要求。安装应便于清洁,更换灯泡。主控制室屋顶适用吸顶灯具和吊灯。 17.3.1.8、变电站一般应配空调降温。

17.3.1.9、生产用家具应规格统一、放置整齐。主控制室内不应摆放与运行无关的其他物品。 17.3.2、配电室、电容器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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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3.2.1、墙面应无孔洞,表面平整,干净,无积灰。

17.3.2.2、室内(柜内)照明线路按规范要求敷设。无乱拉乱接。照明灯具大方,适用,照度满足运行巡视要求。灯具安装应便于清扫,灯泡更换。照明回路各部件、灯具(灯泡)齐全、完好、清洁。配电室母线上部不应装设灯泡。

17.3.2.3、门窗完好,无变形,关闭严密,油漆完好。配电室的两个门应向外开,能可靠锁住。高压室的门应采用弹簧锁,锁外不锁内。 17.3.2.4、墙上的排风孔、百叶窗处加网眼小于5×5毫米的金属网,墙上的孔洞和通向屋外的电缆沟、孔、管洞均应堵严。门窗缝隙不能大于5毫米。

17.3.2.5、地面平整,无孔洞。开关柜操作地面应有绝缘垫。

17.3.2.6、配电室、电容器室等的网门、遮栏应齐全、完好、符合安全。室内不许存放和悬挂与运行无关的设备物品。 17.3.2.7、屋顶、屋内门窗等不应漏雨、飘雨。 17.3.3、其他

17.3.3.1、变电站的围墙、构架、房屋外墙应清洁,不得涂画、张贴与运行无关的标语、商标等。

17.3.3.2、生产房屋各功能室(间)内部清洁。办公、检修用工具、器材存放有序。各功能室门上或门前应挂名牌。各门均能锁着。 17.3.3.3、变电站房屋屋顶完好,排水设施完好,正常工作,屋面不漏雨,不塘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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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110KV变电站民主管理制度

18.1、组织形式

18.1.1、班组民主管理小组接受水电气管理中心电厂党支部的领导,依照《工会》法和民主管理制度开展活动。

18.1.2、班组民主管理小组一般由5人左右组成。由工会小组长任组长、“五大员”等担任小组成员。

18.1.3、班组民主管理小组成员必须经班组全体员工选举产生,每两年选举一次,连选连任,缺员补选。

18.1.4、班组民主管理会要有三分之二成员参加方能召开,讨论决定的事项要有过半数成员同意方可生效,一旦经民主管理会讨论决定的事项,班组任何人不得改变或不执行。 18.2、工作制度

18.2.1、组织员工围绕安全生产提出建议和意见。

18.2.2、听取站月度、半年、年度工作总结和五大员工作汇报。 18.2.3、审议通过班组每月绩效考核。 18.2.4、民主评议班长。 18.2.5、选举班长。

18.2.6、向水电气管理中心电厂推荐年度先进个人和申报先进集体。 18.3、活动要求

18.3.1、每月召开一次班组民主管理会,每季度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上述会议可根据工会小组长或三分之一员工建议随时召开。 18.3.2、班组民主管理会由工会小组长主持召开,议题内容由小组长会同班长等小组成员共同拟定,分头筹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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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110KV变电站人员岗位职责

19.1、站长岗位职责

19.1.1、站长是本站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所辖变电站的安全经济运行,设备管理、技术管理、人员培训、文明生产等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19.1.2、组织本站政治、业务学习。根据设备运行状态、人员情况和上级下达的生产任务,编制本站年、季、月生产维护工作计划,值班轮值表,并组织实施、督促完成。落实全站人员的岗位责任制。 19.1.3、制订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并负责站内考核管理工作。 19.1.4、认真贯彻并督促本站人员执行上级和单位有关规章制度和现场运行规程。

19.1.5、制定和组织实施控制异常和未遂的措施,组织本站安全活动,开展季节性安全大检查、安全性评价、危险点分析与预控等工作。参与本站事故调查分析,主持本站障碍、异常和运行分析会。

19.1.6、根据设备运行状况,人员情况及上级要求,编制年、季、月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并组织完成。定期巡视设备,掌握生产运行状况,核实设备缺陷,督促消缺。签发并按时报送各种总结及报表。

19.1.7、参加编写或修改变电站运行规程和有关制度,技术人员做好现场技术培训工作。指导本站的反事故演习,开展事故预想和技术问答,组织技术讲课和考试,促进全站人员素质的提高。

19.1.8、审查运行日记及各种记录,掌握本变电站生产运行情况,抓好安全经济运行及电能质量的分析工作。遇较大的停电作业和较复杂的操作(母线、主变、设备大修停、复役;新设备投运等)亲自主持准备工作并参加现场监护。检查、督促“两票三制”、两措、设备维护和文明生产等工作的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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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9、做好新、扩(改)建工程的生产准备、组织并参与验收、投运工作。

19.1.10、组织全站设备的维护,保持环境整洁,维护站容站貌,实现文明生产。

19.1.11、认真作好雷雨,洪水等自然灾害以及节假日等重要保供电工作。 19.1.12、完成上级分配的其他任务。 19.2、专责工程师(技术员)岗位职责

19.2.1、变电站专责工程师(技术员)是全站的技术负责人,负责做好运行技术管理和培训工作。

19.2.2、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和国家电网公司规章制度和规程。负责组织编写、修改现场运行规程。监督检查现场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参加较大范围的停电工作和较复杂操作的监督把关,组织处理技术问题。 19.2.3、督促修试计划的执行,分析并掌握设备健康状况,按时完成设备评级工作,负责电能质量、可靠性管理报表工作。

19.2.4、负责站内各种设备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管理,建立健全技术档案和设备台帐。

19.2.5、参加新设备投运前和设备大修后的验收,负责编制、修订变电站现场运行规程,以及扩建、改建工程的初设会审工作。

19.2.6、负责编制本站培训计划,组织技术讲课,完成本站值班人员的技术培训和考核工作。

19.2.7、参与制定并实施反事故技术措施。制定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并督促执行。

19.2.8、掌握设备缺陷和大、小修及预防性检查试验周期,经常研究设备运行技术状况,总结和积累经验,提高安全经济运行和管理水平。 19.2.9、完成上级分配的其他任务。 19.3、配电运行值班长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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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1、严格执行上级颁发的有关规章制度,安全工作规程,现场运行规程和调度规程。

19.3.2、遇有设备事故,障碍及异常运行等情况,及时向站长、值班调度员汇报并进行处理,同时做好相关记录。

19.3.3、做好设备巡视,日常维护工作,认真填写各种记录、报表,按时抄录各种数据,并负责其准确性。

19.3.4、按照各级操作指令,填写并执行操作或审核操作票并监护执行。 19.3.5、受理工作票,并办理工作许可手续。进行倒闸操作和事故处理,担任重要操作的操作人,一般操作的监护人。 19.3.6、填写或审核运行记录,做到正确无误。

19.3.7、负责保管主控室备品、配件和图纸资料。参加站内安全活动、培训工作。

19.3.8、参加设备验收,并完成新设备投产送电工作。 19.3.9、根据工作需要执行各项安全技术措施。

19.3.10、按照值长的安排做好当班应完成的“月维护工作计划”。 19.3.11、做好日常维护工作。与值班成员一道保持生产、工作场所、分管区内的环境卫生。

19.3.12、认真作好雷雨,洪水等自然灾害保供电等其他性、不可预期的工作任务。配合完成春、秋季及公管中心安全大检查,年度安全评估工作。做好节假日及重要的保供电工作。 19.3.13、完成上级分配的其他任务。 19.4、配电运行值班员岗位职责

19.4.1、严格执行上级颁发的有关规章制度,安全工作规程,现场运行规程和调度规程。

19.4.2、在正值的领导、监护下对设备事故、障碍及异常运行进行处理。按本单位规定受理值长、正值操作指令,向值长汇报,并填写倒闸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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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经审核正确后在值长或正值监护下正确执行操作。

19.4.3、做好设备的巡视、监盘和缺陷处理工作。认真填写各种记录、报表,按时抄录各种数据,并负责其准确性。 19.4.4、保管好工具,仪表,钥匙,备品备件等。 19.4.5、参加设备验收,并完成新设备投产送电工作。 19.4.6、参加站内安全活动、培训工作。

19.4.7、根据工作需要与正值一起执行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在正值的监护下担负检修工作的现场安全措施的实施。

19.4.8、按照值长的安排做好当班应完成的“月维护工作计划”。 19.4.9、做好日常维护工作。与值班成员一道保持生产、工作场所、分管区内的环境卫生。

19.4.10、认真作好雷雨,洪水等自然灾害保供电等其他性、不可预期的工作任务。配合完成春、秋季及公管中心安全大检查,年度安全评估工作。做好节假日及重要的保供电工作。 19.4.11、完成上级分配的其他任务。 19.5、线路检修、变电检修操作正值岗位职责

19.5.1、正值是本值的负责人,是当值期间的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当值的各项工作;完成当值设备的维护,资料的收集工作;参与新、扩(改)建设备验收,并完成新设备投产送电工作。

19.5.2、监督检查现场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参加较大范围的停电工作和较复杂操作的监督把关,组织处理发生的技术问题。

19.5.3、正值应熟悉本站在系统中的运行方式及设备的运行状态,以及运行方式的变动。领导全值接受指令,正确迅速地组织倒闸操作和事故处理,并监护执行倒闸操作。

19.5.4、及时发现和汇报设备缺陷。当值期间发现设备异常情况或重大设备缺陷时,应立即向技术人员及相关领导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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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5、审查工作票和操作票,并按工作票要求安排做好各项安全措施。当工作结束时应对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详细记录后,履行工作票的总结手续。

19.5.6、负责核对当班应完成的各种记录、报表,并按规定时间上报。 19.5.7、参加本站的安全活动、培训工作。

19.5.8、每班根据队制定的“月维护工作计划”的安排,组织并参与做好本班当天的维护工作。

19.5.9、认真作好雷雨,洪水等自然灾害保供电等其他性、不可预期的工作任务。配合完成春、秋季及公管中心安全大检查,年度安全评估工作。做好节假日及重要的保供电工作。

19.5.10、服从站长的分配,认真完成每年全站辖设备的年检工作。 19.5.11、按规定组织好交接班工作。 19.5.12、完成上级分配的其他任务。 19.6、线路检修、变电检修操作副值岗位职责

19.6.1、在正值的领导下对设备的事故、障碍及异常运行进行处理。 19.6.2、受理正值指令,向值长汇报,并填写倒闸操作票,经审核正确后在正值监护下正确执行操作。

19.6.3、做好设备巡视,认真、准确填写各种记录、报表,按时抄录各种数据。

19.6.4、参加设备验收,并完成新设备投产送电工作。 19.6.5、保管好工具、仪表、钥匙、备品备件等。

19.6.6、按照值长的安排做好当班应完成的“月维护工作计划”。 19.6.7、做好日常维护工作。与配电运行值班成员一道保持生产、工作场所、分管区内的环境卫生。

19.6.8、参加本变电站安全活动、培训工作。

19.6.9、根据工作需要与正值一起执行各项安全技术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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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10、认真作好雷雨,洪水等自然灾害保供电等其他性、不可预期的工作任务。配合完成春、秋季及公管中心安全大检查,年度安全评估工作。做好节假日及重要的保供电工作。 19.6.11、完成上级分配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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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110KV变电站培训制度

20.1、一般规定

20.1.1、坚持规程学习和定期培训制度,是变电运行的重点工作之一,是保证安全运行的基础工作。各站要结合实际,坚持不懈地做好运行人员的培训工作。

20.1.2、运行人员必须经过上岗考试和审批手续,方可担任正式值班工作。因工作调动或其他原因离岗三个月及以上者,必须经过培训并履行考试和审批手续,方可上岗正式担任值班工作。

20.1.3、各站均应根据上级规定的培训制度和年度培训计划要求,拟订本站培训管理制度和培训计划,按期完成本站的培训计划,由站长或技术员负责监督培训计划的落实。 20.2、培训标准

20.2.1、熟练掌握设备运行情况

20.2.2、掌握设备结构、原理、性能、技术参数和设备布置情况,以及设备的运行、维护、倒闸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 20.2.3、掌握一、二次设备的接线和相应的运行方式。

20.2.4、能审核设备检修、试验、检测记录,并能根据设备运行情况和巡视结果,分析设备健康状况,掌握设备缺陷和运行薄弱环节。 20.2.5、掌握调度、运行、安全规程和运行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以及检修、试验、继电保护规程的有关内容,正确执行各种规程制度。 20.2.6、熟练掌握本站现场运行规程。遇到扩建工程或设备变更时,能及时修改和补充变电站现场运行规程,保证倒闸操作、事故处理正确。 20.2.7、能正确执行倒闸操作,迅速、正确地完成各项倒闸操作任务。 20.2.8、掌握各种设备的操作要领和一、二次设备相应的操作程序,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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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每一项操作的目的。

20.2.9、掌握变压器并列条件及系统并列条件和操作方法。

20.2.10、发生事故和异常时能根据仪表、信号指示、继电保护和设备异常状况,正确判断故障范围,并能做到迅速、正确地处理事故。 20.2.11、遇到运行方式改变时发生故障,事故处理亦能达到上述水平。 20.3、定期培训制度

20.3.1、学习重点:安全规程、调度规程、运行规程、现场运行规程。 20.3.2、定期培训项目

20.3.2.1、反事故演习: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

20.3.2.2、技术问答:每月每人至少一题,并建立标准答案本和个人技术问答本,并将个人技术问答成绩登记在标准答案本内。

20.3.2.3、规程学习:每周至少开展一次,每月学习时间不少于8小时。每季末月25日前,由变电站技术负责人根据本季度规程学习内容拟订考试题,集中组织一次闭卷考试,总结学习效果,并将考试成绩记入培训记录簿内,试卷存档备查。

20.3.2.4、手写操作票:每月每人至少填写一张合格的操作票,操作任务不得相同。

注:1)、110KV及以下有人值班变电站的反事故演习、规程学习记录为站为单位建立。

2)、未实行微机制票的变电站取消手写操作票记录. 20.4、新人员培训

20.4.1、新人员应首先进行为期两个月的上岗培训,制订培训计划。 20.4.2、新人员到站后,变电站应指定专人为培训定向辅导人,签订师徒合同,明确培训目标和责任。新人员除参加定期培训项目外,还应根据培训计划开展有针对性的强化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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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3、新人员学习三个月及以上,经考试合格后,并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担任正式值班员。

20.4.4、新人员培训后,应写出书面的学习心得体会,对培训效果进行客观总结,交主管单位或部门存档。 20.4.5、考核办法:

20.4.5.1、学习期间每半个月测验一次,检查学习效果。 20.4.5.2、每个月进行一次全面考试,检验学习成绩。

20.4.5.3、学习成绩优秀者,可提前进行上岗考试,经审批后正式担任值班工作(转正、定级时仍应重新考核,履行转正手续)。 20.5、考试与考核

20.5.1、运行人员技能考试每半年一次,考试内容由应知(占50%)、应会(占50%)两部分组成。考试题由水电气管理中心生产办拟订,由电厂实施。

20.5.2、变电站技能考试情况,结合平时工作情况,按照竞争上岗的要求,对运行人员的岗位进行调整,并给予一定的经济奖惩。

20.5.3、考试合格,保留原岗位,个别成绩特别优异者,可根据工作需要晋升岗位。

20.5.4、考试不合格,扣除一个月奖金,次月补考。补考不合格,待岗实行三个月,实行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调离运行岗位。

20.5.5、水电气管理中心生产办根据工作需要,对运行人员实行调考。调考试题由水电气管理中心生产办拟订,由水电气管理中心电厂组织实施,生产办监督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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