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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基坑工程安全施工保证措施

2023-02-06 来源:尚车旅游网


1 深基坑工程安全施工保证措施

1.1 11.1.1、安全生产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完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以确保施工安全为重点,消灭行车险性以上、人身重伤以上、机械大事故等安全责任事故,无重大塌方坠落事故、无等级火灾事故、员工因工轻伤率控制在2‰以内。确保施工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不受损害。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工地。

1.2 11.1.2、安全保证体系

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研究项目安全生产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逐级签订安全承包合同,使各级明确自己的安全目标,制定各自的安全规划,达到全员参加,全面管理的目的,充分体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按“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原则组织施工生产,做到消除事故隐患,实现安全生产的目的。

1.3 11.1.3、安全管理机构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项目部建立以项目经理挂帅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施工队成立以队长为组长的安全生产小组,遵循“抓效益抓安全”的原则,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层层把关,层层落实安全生产的保证措施,实现安全生产目标。安全管理机构见图10-2安全管理机构图。

项目经理部安全领导小组组 长:项目经理副组长:项目副经理 总工程师安全责任制安全教育体系安全管理体系安全工作体系安全检查各职能部门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活动经费安全奖惩条例岗位安全责任制系统安全教育各种安全警示三工教育各施工队各级安全员防汛、防雨雪、防大风防触电、防火灾防机械、车辆事故防物体打击、高空坠落防爆炸事故防坍塌、涌水火工用品管理定治期安检查不定期检查奖罚兑现提高安全意识班组安全员提高预测预控能力消除事故隐患实现安全生产

图11-1 安全保证体系框图

项目经理 项目总工 · 项目副经理 施技部部长安质部部长保障部部长 安全总监 财务部部长办公室主任试验站站长计核部部长 安全工程师、安全员 图11-2 安全管理机构框图

1.4 11.1.4、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

⑴项目经理安全职责

对本项目的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负全面和直接领导责任。

主持贯彻落实国家、地方、行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和各项规章制度;主持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文件、通知的工作。

主持建立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主持制订相应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制度、办法和实施细则,并主持监督其实施。

主持制定年、月安全生产计划,组织各有关部门解决实施安全生产计划的有关问题,并主持监督其实施。

主持安全施工生产方案和技术措施的制定。

主持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和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主持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工作。

定期向企业职工代表会议报告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和措施。

主持对重大安全、伤亡事故的及时上报、调查、处理、善后、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的工作,不得有任何的隐瞒、虚报和拖延不报情况发生。

⑵安全项目经理的安全职责

协助项目经理组织领导和实施各项工作。

组织领导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工作。

负责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械的领导工作,支持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业务工作,采纳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合理化建议,确保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正常运转,确保安全保护和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要求到位。

组织解决生产施工中发现的重要安全隐患;在发生安全和伤亡事故时,负责事故现场保护、职工教育和防范措施落实。

⑶总工程师的安全职责

对工程项目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技术工作负总责任。 组织贯彻国家、地方和交通部有关的安全技术法规和标准。

主持重大项目的安全技术和改善劳动条件问题的研究并审定安全生产决策(定)中的技术可靠性。

在主持组织编制和审定施工方案、技术措施的同时,主持组织编制和审定安全生产技术措施。

主持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和培训的工作,主持重要项目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主持对安全技术措施实施情况的检查,组织定期检查并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所存在的技术问题。

主持安全防护设备和设施的验收和使用情况的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主持和组织有关生产安全的信息工作和技术总结与发展工作。 ⑷安全领导小组组员职责 ①施工技术部:

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的规定、要求和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生产;加强现场管理,建立安全施工生产、文明施工生产秩序,并经常督促检查。

②安全质量部:

认真贯彻国家、行业、地方、企业有关安全技术规程和标准;编制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跟踪检查实施情况,及时解决实施中发现的问题;负责对安全隐患、安全事实、伤亡事故进行技术分析和鉴定,并提出技术方面的改进措施;负责安全设备、仪表等的技术鉴定。

③保障部:

负责按要求供应安全技术措施材料;严格控制施工物资的质量、确保“三证”齐全和管理好进场抽验工作,以确保使用安全;严格执行安全防护用品、周转工具材料的经常性检验和报废更新规定;负责解决、配齐一切机电设备的安全防护和保险装置,与技术部门一起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并逐步予以完善;负责编制机械安全操作规程(定)并监督实施;培训机械操作人员,贯彻机械“三定”要求;负责机电设备的维修和保养工作,确保设备安全运行;建立和管理机电设备安全档案。

④财务部:

按照有关规定,解决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的经费,并监督其合理使用。

⑤综合办公室

综合办公室要将安全教育纳入全员培训计划,组织职工的安全技术训练。做好新工人、调换岗位工人、特种作业工人的培训、考核、发证工作;贯彻劳逸结合,严格控制加班加点,对因工伤残和患职业病职工及时安排适当的工作。

综合办公室负责组织职工的定期健康检查,负责现场劳动卫生工作并根据现场卫生状况提出和实施改善卫生条件的措施。

⑥施工队安全生产小组

对所管工程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组织实施安全技术措施,对施工现场机具和安装电气、机械设备等安全防护装置,都要组织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不违章指挥;组织工人学习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工人不违章作业;认真消除事故隐患;发生工伤事故立即上报,保护现场,参加调查处理。

1.5 11.1.5、安全防范重点分析

根据本项目工程特点进行安全风险分析,我们认为本工程具有一定风险的重点部位,基坑开挖、基坑边坡稳定、负高空作业、施工用电、地下管线保护等。

根据以上分析,我们认为本工程的安全防范重点有以下几个方面: ⑴负高空作业; ⑵防明挖基坑坍塌事故;

⑶防触电事故; ⑷防机械伤害事故; ⑸防行车交通事故; ⑹ 防既有建筑物出现严重变形、开裂、倒塌事故; ⑺防基坑支撑体系失稳的安全措施。

1.6 11.1.6、安全防范重点的安全措施

项目部在确定安全防范重点的前提下,对各工序排出不利于安全因素的环节,作为重点控制的施工工序安全管理点,落实监控人员,确定监控的措施方案和方式,实施重点监控,必要时应连续监控。

⑴负高空作业的安全防范措施

本工程土方开挖为明挖,在基坑内挖土与施工内部结构属于负高空作业,根据JGJ80-91国家建设部标准《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和天津市有关规定,项目部将专门针对本工程特点编制负高空作业安全防护措施,并对其的科学性、可能性进行论证后上报业主、监理审批后执行。

①凡深度2m以下的基坑、沟槽的周边都要设置1.05m高度的围护栏杆,并

在栏杆下部设18cm的挡脚板或40cm的踢脚笆,防止高空坠物事故的发生。

②所有上下基坑的直梯、挂梯或斜道都采取封闭式围护,扶梯要设双道护栏,斜道要设横档(防滑条),过坑过沟便桥的两边要设封闭护栏,桥面要整体联结牢固。

③所有安全防护设施均出图、计算、审批,由专业持证人员搭设,并由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组织以上人员亲自验收、挂牌、建档。

④所有高处作业人员、管理、检查人员(包括现场测量人员),除正确戴好安全帽外,都佩带安全检查带,施工现场设置稳固、可靠的安全带挂钩处。

⑤高处悬空吊装作业人员,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做到:安全能生根,安全网能兜得往、临空面有防护。

⑥场地周围及基坑内有足够的照明度。

⑦基坑四周不准堆放杂乱零散物质,确保施工人员行走安全,严防杂物滚落坑内伤及作业人员。

⑵防明挖基坑坍塌的安全措施 ①控制开挖段的土坡坡度

对开挖两段的土坡,要按土质特性,经边坡稳定性分析,定出安全坡度,开挖过程中务必使土坡坡度不大于安全坡度。

②要时时注意及时排除流出土坡的水流,以防土坡滑坡。

③在每一小段的土方开挖中,严禁挖成3至4m高的垂直土壁或陡坡,以免坍方伤人,也可避免坍方而导致的横向支撑失稳。

④及时收听天气预报,提前做好雨雪等恶劣天气的安全防护措施。雨季施工时严格按照雨季施工措施进行施工。

⑷防触电事故的安全防范措施

①施工现场内临时用电的安装和维修由专人负责完成,非电工不准拆装电气设备。

②严格执行电气安装、维修技术规程,认真贯彻“JGJ-46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③操作人员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安全带、绝缘鞋、绝缘手套、工作衣等)。 ④电工高处作业时,严禁向下抛掷物品,应采用绳子上下传递物品。 ⑤检查、维修配电箱时,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开关闸断电,并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等标志牌。

⑥高压电气设备和线路上的作业,由专业人员操作。 ⑸防机械伤害事故的安全防范措施

①严禁无证人员上岗进行机械操作。机械操作人员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运作机器,不得违规操作。

②挖掘机、起重机的保险、限位装置齐全有效。各类安全(包括制动)装置的防护罩、盖齐全可靠。

③机械操作司机对机械的各个传动部分、操作控制部分经常检查,发现异常情况马上报告设备部门及有关人员维修,严禁行车带病工作。

④严格执行定期保养制度,做好操作前、操作中和操作后设备的清洁润滑、紧固、调整和防腐工作。严禁机械设备超负荷使用,带病运转和在作业运转中进行维修。

⑤在机械运作范围内严禁非机械操作人员滞留。机械设备在施工现场停放时,选择安全的停放地点,夜间专人看管。

⑥作业时,机械停放尽可能稳固,臂杆幅度指示器灵敏可靠;机械与输电线路(垂直、水平方向)按规定保持距离。

⑦做好机械运作记录,根据记录和操作经验,有预见性的对机械运作提出保养和故障排除预案。

⑧定期组织机电设备、车辆安全大检查。 ⑨机械设备夜间作业有充足的照明。 ⑹防行车交通事故

①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汽车行车证件齐全,不准超员驾驶与证件不符的车辆,严禁违章驾驶。

②严格制止司机“三超”、“二无”行驶(超劳、超载、超速和无证、无令),严禁酒后开车、带病开车、开带病车。强化安全管理,做到马达一响,架驶员集中思想。在行车途中,要认真观察来往车辆、行人、自行车等动态,在市内行驶,更要注意集中精力,严禁抢道行驶,下坡车应让上坡车先行。

③各类载人汽车、货车,在通过公路交叉路口时,做到一看、二慢、三通过。

④车辆在城市行驶,严禁抢信号,闯红灯,抢禁线等违章现象。

⑤严格控制派车制度,无行车命令单严禁出车,坚决刹住私自出车办事的歪风,对违者要严肃处理;认真贯彻上级及本部门安全指令,每周保证安全学习一次,建立健全各项行车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⑺防既有建筑物出现严重变形、开裂、倒塌事故的安全防范措施 ①基坑开挖前,对既有建筑物进行实地考察,并将其标注在施工平面图中,尤其对离基坑比较近、存在潜在危险的建筑物,详细地向产权单位了解其结构形式、建筑年限、地基处理等一些信息,并详细记录。

②对施工时存在潜在危险的建筑物编制详细的防范措施,并连同该建筑物的结构形式、建筑年限、地基处理形式等信息向业主、监理单位上报,必要时组织业主、设计、监理和产权单位商讨保护措施,确保不出现损坏既有的建筑物的安全事故。

③对毗邻施工现场的建筑物实施监控措施,对存在潜在危险的建筑物实行24小时监控。基坑开挖前根据需要布置测量监控设备,并将其布置示意图报监理和业主备案。

④施工中对既有建筑物可能产生的破坏做好充分的估计,并制定应急预案,准备好如注浆设备等应急设备, 一旦监测数据表现既有建筑物产生变形等不良结果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预先制定的应对措施。

⑤在控制好既有建筑物的变形、开裂等后,立即对产生原因进行分析,并和业主、设计、监理、产权单位商讨处理方案。

⑥一旦既有建筑物出现可能倒塌的倾向时,立即组织人力进行人员疏散,并对其附近的建(构)筑物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防止事态恶化。同时积极协同多方单位进行处理。

⑻防基坑支撑体系失稳的安全措施 ①严格执行开挖程序

在每个限定长度的开挖段中,按开挖程序进行开挖。每一层挖土,层底标高不低于该层支撑的底面。

②封堵水土流失缝隙

开挖过程中,对地连墙和旋喷桩等围护结构上出现水土流失现象,要及时

封堵,严防小股流砂冲破上述围护结构中存在的充填泥土的孔洞,以致发展成急剧涌砂,这不仅将引起大量地面沉陷,这会导致支护结构失稳,以致造成严重灾害性事故。

③按限定时间作好混凝土垫层及砼底板

开挖最下道支撑下方时,应在逐小段开挖后,在8~16小时内浇筑砼垫层(包括砼垫层以下的砂垫层或倒滤层)。要预先将砂垫层、侧滤层、混凝土垫层及浇筑钢筋砼底板的材料、设备、人力等施工准备工作,全部做好,以便在基坑挖好后即进行各道工序,务求在坑底挖好后第五天以前做好钢筋砼底板。

④实行信息施工

在一个基坑面开挖段整个开挖施工中,要紧跟每层开挖支撑的进展,对围护结构变形和地层移动进行监测,并根据基坑每个开挖段,每层开挖中的围护结构变形等的监测反馈资料,及时根据各项监测项目在各工序的变形量及变形速率的警戒指标,及时采取措施改进施工,控制变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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