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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表试行 3

2022-05-04 来源:尚车旅游网
表176-01 分部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

填表说明

本表是依据《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附录G-1“分部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制定的。填表时必须遵守“填表基本规则”,并符合以下要求:

1.分部工程量,只填写本分部工程的主要工程量。 2.单元工程类别按《评定标准》的单元工程类型填写。

3.单元工程个数:指一般单元工程、主要单元工程、重要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的单元工程(带“△”的单元工程)之和。

4.合格个数:指单元工程质量达到合格及以上质量等级的个数(是合格和优良单元工程的总数)。

5.重要隐蔽工程、关键部位的单元工程:

①重要隐蔽工程。隐蔽工程一般是指基础工程、地基开挖、地基处理、地下防渗、地基排水、地下建筑物工程等,所有完工后被覆盖、而无法或很难再进行检查的工程。重要隐蔽工程是指主要建筑物中严重影响工程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隐蔽工程。

②工程关键部位。指对工程安全或效益有显著影响的部位。

6.本表自表头到施工单位自评意见均由施工单位质安部门填写,并自评质量等级。评定人签字后,由项目经理或经理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如本分部工程系分包单位施工,则总包单位项目经理亦应签名,并盖公章(现场的工程项目部的公章)。

7.监理单位复核意见栏,由负责该分部工程质量控制的监理工程师填写,签字后交总监或总监代表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现场的工程项目部的公章)。

8.项目法人认定意见栏,由负责该分部工程质量管理的现场代表填写,签字后交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

9.质量监督机构核定(核备)栏,大型水利水电枢纽工程主体建筑物的分部工程质量,在施工单位自评、监理单位复核、项目法人认定后,由质量监督机构核定人填写意见,签名,交质量监督巡监组负责人审查签字后,交由质量监督机构技术负责人审定。其余分部工程质量,在施工单位自评、监理单位复核、项目法人认定后,报质量监督机构核备。质量监督机构核备的主要内容是:检查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资料的真实性及其等级评定是否准确。如发现问颗,应及时通知监理单位重新复核。

10.所有签字人员,必须由本人按照身份证上姓名签字,不得使用化名,也不得由旁人代签名。

11、分部工程施工质量标准。 合格:

①所含单元工程的质量全部合格。质量事故及质量缺陷已按要求处理,并经检验合格; ②原材料、中间产品及混凝土(砂浆)试件质量全部合格,金属结构及启闭机制造质量合格,机电产品质量合格。

优良:

①所含单元工程质量全部合格,其中70%以上达到优良,重要隐蔽单元工程以及关键部位单元工程质量优良率达90%以上,且未发生过质量事故。

②中间产品质量全部合格,混凝土(砂浆)试件质量达到优良(当试件组数小于30时,试件质量合格)。原材料质量、金属结构及启闭机制造质量合格,机电产品质量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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