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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常态下利用大数据开展综合治税探索与思考--以耀州区为例

2020-08-15 来源:尚车旅游网
税收理论与实践

Theory & Practice of Taxation

新常态下利用大数据开展综合治税

探索与思考

——以耀州区为例

赵晓峰

(铜川市耀州区财政局,陕西 铜川 727100)

摘 要 综合治税是新形势下拓展税收管理触角、提升税源管理效率、促进财政增收的有力举措。耀州区为了破解新常态下财政收入压力,创新举措,主动作为,以现代信息技术和网络为依托,以加强税源监控为主要内容,建立起的综合治税体系,促进财政收入的平稳增长。

关键词 综合治税;税源管理;财政增收;平稳增长

综合治税是新形势下拓展税收管理触角、提升税源管理效率、促进财政增收的有力举措。2012年以来,陕西省铜川市耀州区为了破解新常态下财政收入压力,创新举措,主动作为,以现代信息技术和网络为依托,以加强税源监控为主要内容,以《税收征管法》为法律依据,建立起了以“政府主导、财税主管、部门配合、司法保障、社会参与、信息化支撑”为主要内容的综合治税体系,通过相关部门、镇办和社会各界“上下、左右、全方位”联系,增强了各级各部门和社会成员协税护税意识,卓有成效地解决税收中“跑冒滴漏”这一难题,促进财政收入的平稳增长。本文重点通过分析长期以来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总结开展综合治税中一些有益的探索,对进一步加强综合治税进行深入的思考和调研,为今后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防止税收跑冒滴漏问题提供理论性指导。

一、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一)税收征管力量单薄

长期以来,税收管理被认为是财税部门的责任,财税部门单打独斗开展税源管理,进行税收征管。面对全区6 275多个管户,税务机关的征管力量明显不足。税收征管中因税收行业复杂性、税收稽查的专业性和税收本身隐蔽性,特别是零散隐蔽、复杂多变的财产行为税、所得税和附征税费使得税收征管难度加大,单单靠财税部门力量无法进行科学甄别、足额征管,影响了治税效果和税收的足额入库。

(二)依法纳税氛围不浓

依法纳税是每个企业和法人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但是在现实工作中,纳税企业和个人对依法纳税认识不清,没有上升到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高度,客观或主观上逃避税收征管时有发生。耀州区利用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煤炭统征和水泥计量,实现了“一卡通”缴纳税费,使得占全区税收收入的70%以上的税收得到全面征管。但是在房屋租赁业、建筑业、房地产和商贸服务业等行业税收征管力度相对薄弱,这些行业依法纳税的意识和主动性不强,全区零散行业纳税人依法纳税的行为习惯没有形成,影响税收的实现。加之,以票控税作用优势弱化,一些单位和个人在具体经济业务中不需要开具发票,就可以完成经济事项。特别是个人的餐饮等服务业业务中,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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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的问题,更有商家存在对不伸要发票的个人进行打折等不同形式的奖励,让发票开具率大幅下降。

(三)税收信息来源单一

财税部门被动式征管在税收征管环境中长期存在,财税部门难以掌握全区各级各部门特别是住建、国土、工商、人社等部门涉税信息,仅仅靠税务机构在工作中有限的信息开展税源管理和税收征管,影响税务征管的实效性。由于涉税信息的单一性,加大了税收征管难度,使得建筑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业、商贸服务业、医药食品行业等税收得不到全面征收。比如:房地产行业交易行为隐蔽性大,税源底子难以掌握,容易出现偷税现象。

(四)税收管理责任不清

财税部门独立完成财税收入的思维惯性存在各级各部门的观念中。各级各部门协助护税责任责任不清、任务不明,甚至存在义务责任明确,但是落实差、主动性不强的问题,对落实协税护税责任缺乏考核机制和约束机制。涉税信息机制不完善,宣传力度不够,导致广大群众和纳税人对综合治税的内涵及意义知之甚少,无法在全社会形成浓厚的综合治税氛围。此外,由于涉税举报渠道不透明,举报形式相对单一,举报奖励制度不健全,影响了广大群众参与涉税综合治税的积极性。

二、耀州区开展综合治税的工作探索和实效为了克服经济下行压力带来的财政增收压力,解决长期以来在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和难题,耀州区在全省率先开展的综合治税,建立强大的数据分析平台,利用大数据开展涉税信息的分析和利用,查找税收漏洞,扎实开展建筑、房地产、餐饮等行业税收专项清查,有效解决了税收征管中企业经营多元化、收支隐蔽化、分配多样化、核算利益化、偷避税智能等问题,克服了当前税收部门在征管实践中量大面广、零星分散、征管力量相对不足、单靠税务部门工作人员的孤军奋战的困难,取得了实实在在的税收收入成效。

(一)综合治税促进了治税环境切实改善

实施综合治税是对传统的协税护税方式的系统化和规范化,实现了由税务部门单一治税到政府主导下多部门综合治税的转变,形成了全过程、全方位、立体化的税源监控大格局,地方税收从过去的“单打独斗捡芝麻”变成“综合管理扫芝麻”,形成了强大的治税合力,治税环境得到改善,税收收入实现了应收尽收;多部门通力配合,全方位、全行业的税收数据分析,实现了由单纯的征收管理向税源监控和征收管理并举的转变,征管质量明显提高。通过推行综合治税,进一步畅通了信息来源渠道,扩

展了税收管理范围,大量隐蔽、易于流失的税源变成了可控可管税源,有效解决了重税收征收、轻税源管理的问题,征管质量明显提高。着重解决了税务部门单一治税、社会涉税信息不对称、税源控管特别是部分行业税源控管难以到位的问题,进一步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征管水平,营造法治、公平、有序的税收环境,达到“税收制度法制化、税收管理社会化、税源监控多元化、社会监督全民化”的治税新格局。同时,不断优化财税服务水平,率先在全市建成了财税收入服务大厅,构建起财政、国税、地税综合开展征管服务的新模式,达到了“进一个门,办三家事,多方共赢”的良好效果,提高了税收服务水平。

(二)综合治税加强了治税能力的提升

一是构建组织网络机制,成立以区委领导挂帅,财政、国税、地税、工商等53个部门、乡镇(街道办)负责人为成员的综合治税领导小组,在全区选聘出涉税信息工作人员60余人,为开展综合治税提供组织保障和人才保障。二是构建工作协调机制,先后制定《关于推进综合治税加强税收征管工作的意见》等文件,逐一明确各部门综合治税的责任、义务,实现了部门配合协作由人为协调到制度规范的转变,由单纯靠协商沟通向受责任义务关系约束的转变,促进了综合治税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同时,建立了定期联席会议制度,通报综合治税进展情况,研究部署阶段性重点工作,协调解决综合治税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促进税收征管。三是建立税源监控机制,坚持从源头抓起,积极利用综合手段,最大限度的减少税款流失。对新建企业项目、房地产开发和城市建设项目、对个体工商业户、在耀实施的重点项目加强与主管部门衔接,建立税源监控机制,实现动态监控。四是建立健全科学考核机制,与各乡镇(街道)和各成员单位签订《地方税收综合治税责任书》,以区政府的名义下发《耀州区综合治税工作考核暂行办法》、将税收任务和协税护税任务纳入了各级各部门的目标责任考核之中。制订了《耀州区综合治税信息员考核办法》,对各级各部门的信息员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并以领导小组名义进行表彰奖励。

(三)综合治税促进了税收的增收增长

一是系统分析促收。综合治税系统平台的搭建,建立了综合治税涉税信息数据库,解决了信息不对称问题,通过财源管理分析平台,清理漏征漏管568户,极大地提高了税源监控的工作效率和税源分析、预测水平。二是专项清查促收。通过开展等多项专项清查清收累计实现税款9 300万元,对开展的契耕“两税”清查清收工作清收入库税款4 366万元。三是项目监管促收。通过开展重点项

本栏目由陕西省地方税务局 陕西省财政厅税政处支持开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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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税收控管,针对全区100个重点项目,建立税收征管台账,加强与镇办和项目主管部门的配合,促进重点项目的税收征管。四是通过系统促收、清查促收和项目促收等多种手段,让综合治税的成为了税收增长的有力保障,综合治税地开展有力弥补了主体税款贡献下降的缺口。

三、进一步深化综合治税的建议和对策(一)坚持数据系统管税

利用治税平台把各部门数据互联互通,改变数据信息“孤岛”状态,让分散零碎的数据变成可开发利用的大数据,充分挖掘大数据对税收征管的支撑作用。针对综合治税中涉税信息量大、信息种类多、时效性强和隐蔽性大的特点,率先在占税收总额70%以上的煤炭、水泥行业实行煤炭和石灰石统征和水泥计量,开发并运用煤炭运销管理系统、水泥计量监测计量系统和石灰石统征管理系统,全面堵塞主导税源的漏洞,实现重点税源动态监控,确保了主导税款的全面入库。在此基础上整合三大系统,开发财源信息分析平台系统,对于提高涉税信息的采集、分析和利用、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具有重要的技术支持,使得大数据促进税收增长由理论变为现实。一是完善财源信息分析平台系统。为提高第三方信息的应用水平,利用现有的财源信息分析平台系统,对第三方信息进行批量导入、集中存储、自动关联、分类应用,实现第三方涉税信息与税收风险管理系统的有机融合,为全面推进综合治税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信息技术支撑。不断健全和完善财源信息平台系统建设,根据税源结构、税率变化等因素,更新功能板块,增强信息应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信息采集、应用的质量和效率。通过财源分析平台系统科学有效的后台定义,依据各税种相应税率,测算出应征税款,与税务部门的实征税款对比,将有关征管疑点及时反馈税务征管部门,防止税收的跑冒滴漏。二是科学设计信息采集、分析、应用各项制度,规范涉税信息管理业务流程,制定模范化的信息报送格式,确保信息报送高效、质量上乘,建立纵横贯通、衔接有效,覆盖全面的资源共享的综合治税信息库,最大限度地提高综合治税捕捉涉税信息的能力,从而达到源头控管的目的。同时,加强信息员的选任、管理、监督,加大信息员的培训力度,加强信息采集、上报力度,提高信息报送质量和利用率。三是及时反馈涉税信息分析结果。对于综合治税成员单位报送的涉及各行业的有效信息,及时进行系统分析,通过公函的形式以综合治税领导小组的名义,将分析出来的漏管户和税收疑点反馈给税务部门,使税务机关能够真实完整地掌握税源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现场税收核查,使涉税信息变成

控制税源、组织收入的依据,促进税收征管。四是根据不同行业的情况,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有针对性地采集并主动报送涉税信息,特别是那些涉税项目多、税源大、专业性强等行业、区域,采取多种形式采集涉税信息,要利用多部门报送的信息,通过大量的数据关联性,进行科学性、精细化对比,分析税收潜在空间,防止主流税源流失。财税部门通过全面获得相关信息,了解并掌握纳税人财务信息和相关生产经营情况,以及资金周转情况和税源变动规律,进一步提高税源预测分析能力,有效解决税源难控、税费难征、税案难查等问题。

(二)强化协作合力征税

一是落实税收前置制度。综合治税部门间相互支持与配合是综合治税的基础,工商、国土、住建、财政等部门,要继续加强与税务部门联合控管,严格落实税收前置制度,在办理证照审验、事项审批和资金拨付时强化税收监控,确保税收收入不在本部门、本环节流失。二是建立代征代扣制度,依法委托交通、住建等项目主管部门,特别是负责支付工程款项的部门,代征施工企业应纳各种税款;委托市场监督管理、文物旅游、教体等管理职能的部门代征集贸市场、房屋买卖及租赁、培训机构等行业的税收代征,委托社区和乡镇就近征收零散税款,做到“借力征收”,降低税收成本。三是巩固清查清收制度。由于税收多元化的格局逐步形成,建筑、房地产、餐饮、批发零售、交通运输等领域,聚集了数量庞大的潜在税源,由于这些行业税收的隐蔽性、分散性加大了税收征管难度。因此,坚持不懈的抓好清收清查活动尤为必要。要针对特定行业,财税部门要牵头,集合各有关部门的优势和力量,扎实开展税收清查专项活动,特别是要重点抓好建材市场、医药市场、超市等行业的税源专项清查活动成果的巩固,扎实做好税收调研分析,查找征管漏洞行业,采取有力措施,安排部署新的专项清查清收,扩充、核实中小税源信息数据,强化零散税源征管,为增加财政收入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完善制度机制护税

一是建立专业协税护税队伍。依托乡镇(街道)、村(社区)和其他社会组织建立专业协税护税队伍,协助做好税源排查、信息确认等工作,定期反馈本辖区税源变动情况。二是建立责任主体机制。落实各级各部门综合治税主体责任,明确主要负责人是推进综合治税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财税部门作为税收业务主管部门,及时为综合治税各成员单位提供政策及业务支持,以公函形式向综合治税成员单位提出协税护税的请求,形成工作合力。综合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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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各成员单位作为综合治税工作的主体,进一步树立大局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尽职尽责,积极协助财税部门做好综合治税工作。落实好信息员考核制度和综合治税考核制度,实行职能化管理,避免短期行为。三是建立高效纳税服务机制。依托财务收入服务大厅,让纳税人享受到“进一家门、办三家事”效果的同时,继续发挥大厅简化审批事项、提高税收服务效率的优势,按照国家关于《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精神,提前谋划,创新纳税服务机制,推行税收规范化建设,实现国税、地税服务一个标准、征管一个流程、执法一把尺子,让纳税人享有更快捷、更经济、更规范的服务。推进办税便利化改革,完善首问责任、限时办结、预约办税、延时服务等便民服务机制,简化审批事项,缩短纳税人办税时间,健全纳税服务投诉机制。建立纳税人以及第三方对纳税服务质量定期评价反馈的制度,畅通纳税人投诉渠道,有效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四是强化涉税奖励机制举报。畅通举报渠道,通过网络、大众传媒、微信公众号、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等平台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举报方式,大力推行网络举报,实行举报奖励制度,对于偷税漏税的加大惩处力度。扩大有奖发票中奖率,简化中奖发票兑付程序,调动社会各界协税护税的积极性,形成一张严密的综合治税网。

(四)加强考核督查保税

开展综合治税工作,涉及到多个部门、多个行业,政策性、参与面广,必须有强有力的考核督查机制。一是提高组织保障力度。建立健全综合治税信息管理、协调沟通、责任追究、绩效考核和通报等工作制度,完善常态议事机制,定期召开会议安排部署综合治税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综合治税工作实效。二是加大督查督促力度。协调政府督查部门按照季度对综合治税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查,下发通报,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加强监督;通过系统分析查找出来的税收疑点、安排的专项清查等活动,会同税务部门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实行涉税信息共享反馈制度,对部门报送的涉税信息经过数据加工、分析后对发现税收疑点、漏征税款等信息,及时反馈给征收部门强化征收,确保综合治税信息分析结果有应用,应用成效有反馈,反馈情况有督查。三是严格落实考核奖惩。将各单位提供涉税信息情况纳入政府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对高度重视综合治税工作、成绩突出的部门和单位,给予通报表彰及奖励,给予一定的奖励资金。对综合治税组织机构不健全、领导不重视、措施不得力、没有落实专人负责的,不按规定期限和要求提供信息的,未按规定落实税收前置制度和代征税款的,予以通报批评;造成税款流失等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依法处理。四是加大综合治税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大综合治税宣传力度,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在培养全社会依法纳税和协税护税责任意识方面,提高税法遵从度,营造良好税收整体环境。五是加强税收司法保障力度。公检法加大力度打击税收违法行为,积极配合财税机关对抗缴税款的纳税人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维护正常的税收秩序,确保税款、滞纳金和罚款及时足额入库。

作者简介

赵晓峰,现任陕西省铜川市耀州区财政局局长。

责任编辑:一冰

本栏目由陕西省地方税务局 陕西省财政厅税政处支持开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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