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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矿作业安全规程

2024-02-19 来源:尚车旅游网


根据矿体赋存地质情况,综合经济、技术、安全等因素进行方案比较,考虑采矿地压管理及矿石的损失与贫化,选择矿块的成立要素及采矿方法。

矿房的成立必须有完整的采切工程和连系上下中段的安全出口,以形成完整的回采作业空间及通风系统。原则上利用现有的开拓巷道作为运输巷,已贯通天井作为采场的溜井以及采场与上部中段相联系的安全出口。

一、削壁充填采矿法安全作业规程

一)、削壁充填采矿法回采充填工艺:

1、采用ZY-7655凿岩机,水平浅孔落矿,每分层回采高度1米,充填后控顶高度1.5米。炮眼布置要符合要求,打水平眼,控制大块的产生,超过0.1m3的大块要进行二次爆破。

2、落矿:每分层回采时可分两步。第一步,自溜井向顺路回采一层,控顶高度2.5米,然后超前施工顺路,上掘2.0米,再自顺路向溜井回采,控顶高度3.5米。

3、运搬:落矿后用小推车将矿石运入木溜井,木漏斗人工放矿,出矿时要坚持手选毛石,降低贫化率。

4、充填:每分层回采结束,清理好粉矿及底板矿石,卷好胶带,架好溜井,并经管理人员检查合格后,方可充填。充填时在距顶板1.5-2.0米处削下盘围岩充填采空区,充填宽度控制在1.5-2.0米之间,充填完毕进行平整场地,铺设胶带,进行下分层回采。

二)留矿法采矿回采作业工艺

采准工程结束后,进行采矿作业,落矿采用7655凿岩机,微倾斜浅孔落矿,炮眼深度1.5-2.0米,采用“之”行排列,一次采高1.0米,采幅1.2米,采长18-20米,用导爆管一次爆破,整个采场从中央天井向两侧分两段回采,每次落矿后,到相应的漏斗放矿约40吨(约占落矿总量的1/3),每次出矿后,采场内控制控顶高度1.5-2.0米,以留下的矿石作为采矿底板,作为下一分层采矿的预留空间。局部放矿后,作业人员由两侧顺路进入采场,先进行排险,再平整场地,架设顺路,然后才能进行下一循环的采矿作业。如果有漏斗不能放出的大块还要进行二次爆破。由此,形成落矿-局部放矿-排险-平整场地-落矿循环,直至将整个采场采完,最后集中放矿。

三)、安全技术措施:

(一)准备工作和交接班制度

1、批准后的作业规程,必须在开工前五天,由分矿、车间负责人组织,由技术人员向全车间、分矿的干部职工及施工人员,进行贯彻学习,分工种进行讨论,做到人人皆知,传达学习后,要对干部工人进行作业规程考试,不及格者要停工学习,知道补考合格后方可下井工作。

2、工作面的一切操作,必须按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中的规定进行。在自然条件发生变化时,由技术员对原规程进行修改、补充。报审批单位批准后,按新规程进行施工。

3、交接班时,接班者必须对上一班的工作按标准进行认真的检查验收,交班者必须将当班的工程质量、设备、工具及工作面的安全情况,详细的交待给下班。对不符合规程规程规定的工程质量,必须及时进行整改,对严重影响安全的工程,要推倒重来。

(二)通风防尘

1、每次放炮后,净风从两顺路进入,污风从天井排出,保证足够的通风时间,待炮烟排净后,才能进入采场进行排险、支护、出矿,采场通风不良时,安装局扇强制通风。

2、工作面内必须保证足够的风量,无风、微风不作业。

3、打眼要进行湿式凿岩,禁止干打眼。

4、出矿前,要对矿堆进行喷雾、洒水,严禁扒干矿。

(三)顶板管理

1、要认真执行敲帮问顶制度,每个工作人员,工作前后或工作中,必须经常的、认真的检查工作地点顶板、两帮岩石,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没有处理或虽处理但未达到安全要求的,不得进行其他作业。

2、除了班组的正常检查和排险外,分矿、车间要指定专人负责,三班跟班,定时进行检查,落实敲帮问顶措施。

3、无论采取什么采矿方法,必须控制顶板暴露面积,合理的布置矿房的平面尺寸。

4、对顶板矿岩松软、层理、节理较发达、地质构造复杂的矿段,除了一般的敲帮问顶工作外,主要的要加强支护。采取联合控顶措施,分矿、车间建立支护检查纪录,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5、工作排险时,必须两人同时由外向内作业,一人操作,一人监护,严禁一人独立作业;处理不掉的浮石,必须用木撑支护好,支柱要穿鞋带帽,每一处不稳固地段,至少要两根以上的支柱,不得出现单撑支护,保证支护力度和质量。因爆破或其他原因而受破坏的支护,要及时进行修复,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作业。

6、在矿房开采过程中,要严格控制一次采矿高度不超过3.5米,尽可能的减少顶板、两盘的暴露面积,控制好顶板与两盘的角度,保证顶板与上、下盘垂直,杜绝“吊肚子“、上盘悬空等不安全现象的发生。

7、当矿房内暂时停止回采时,应采取防止矿石和围岩自然冒落的措施,当恢复生产时,分矿车间负责人必须组织代班长、安全员等进行检查,确认安全才能派人作业。

(四)放炮及爆破物品管理:

1、严格执行爆破物品管理制度,严禁爆破物品乱丢、乱放,炸药、雷管要分箱存放,并上锁,钥匙由放炮员随身携带,用不完的爆破物品当班要交爆破物品临时存放处。

2、每个凿岩机工要熟悉各种矿(岩)的性质和矿体倾角、采矿施工方案,掌握凿岩和炮眼排列的技术,控制好炮眼深度、角度,应注意炮眼底的位置,不准打破上下盘围岩,严格控制采幅。

3、打眼前要检查供风、水是否正常,风、水管接头是否有松动。

4、打眼者要站在风钻的后侧,手扶风钻,不准跨或坐在风钻的气腿上,风水管只准从凿岩机工身体的一侧通过,严禁从两腿之间通过。

5、打眼过程中,任何人不准从风钻的下面通过或前面停留,不准从风钻、钎子的上部越过,随时注意风水管接头是否松动。

6、在打眼过程中,必须随时观察作业区的顶板和两帮、棚子、支柱时否有变化,发现异常立即停钻检查处理,重大问题及时向分矿、车间汇报。

7、吹炮眼时,吹眼人不要对着炮眼,主机和助手两人要配合好。

8、做炮头时要在无电器设备、顶板完好处进行,随做随装,无关人员严禁在场,做炮头要先用竹签从药卷顶端插孔,然后插入雷管,严禁用铁器插孔或直接将雷管插入药管。

9、装炮时,必须用木质炮棍捅眼,然后将药卷轻轻顶入,然后加炮泥封实,封泥长度不少于炮眼深度的10%,无炮泥封孔不准放炮,封炮眼要十分小心,不能破坏起爆引线。

10、禁止拔出或拉起起爆药包或药柱中的导火线、导爆管。

11、放炮工作必须由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的放炮员一人进行,非放炮员不得放炮,矿房内放炮要使用导爆管一次点火引爆,使用导火线引爆时,一次点炮数不得超过4个。

12、放炮时,放炮员要委派专人在两边的顺路下口及天井上口站岗放哨,并设置堵人绳,挂上“矿房放炮禁止通行”的标志牌,放炮时要发出信号,由放炮员喊叫或吹哨,第一遍哨声是预备,第二遍哨声是点炮,放炮员点完炮后,也要到顺路入口处担任警戒任务。

13、放完炮后,发出解除警戒的讯号(吹哨),待炮响后至少要等15分钟且炮烟排净后方可进入

工作面验炮,验炮工作由放炮员、班长、保卫人员进行。若出现瞎炮,禁止在残眼上打孔,要在平行瞎炮300mm处另打眼崩掉,严禁手拉、镐刨,如果当班来不及处理,必须做好标志,详细交待下班。

(五)采场照明

1、采场照明必须使用36V的安全电压。

2、采场照明光线充足,亮度要达到要求,线路布置要整齐、无明头。

(六)灾害预防与避灾路线

1、灾害分析:采场的建立到出矿和结束的过程中,主要面临的矿井灾害有:水灾事故;火灾事故;片帮、冒顶、爆炸事故;有毒、有害气体中毒事故和坠落事故。

2、灾害预防措施和避灾路线:

(1)水灾事故的预防和避灾路线:汛期前期认真做好主井、通风井口、及矿区内各民采井井口的防洪工作,当井下涌水量突然增大时,要立即判断来水位置,组织作业人员由天井或顺路(当来水位置在采场下一中段时)离开作业地点,如果主竖井附近水深小于一米,要立即乘罐笼上升到井口。如果主竖井附近水深超过一米,要立即组织人员从另一安全出口爬上井口。同时,要及时组织人员进行井下水的排除工作,如果是山洪倒灌,要尽快按图纸资料找到主入水井,用防洪袋砌筑引洪道,避免继续向井下涌水。

避灾路线:事故现场——天井或顺路——中段大巷——主竖井或安全出口-——井口

注:水灾事故发生时要按照由下往上的避灾路线脱离危险地带。

(2)火灾事故的预防和避灾路线:发生火灾事故时,要迅速查明着火原因,如果是电器引起火灾,要立即切断电源,组织抢救人员灭火。如果火势较猛、烟量较大,抢救人员要配戴防毒面具,首先将井下作业人员疏散到火灾现场的上风处,由安全出口处爬上井口。同时安装启用备用局扇向前适量压风、排烟后再进行灭火。如果火灾地点在风源的上风位,首先要在调整井下风向后,再进行抢险救灾工作。

避灾路线:事故现场——顺路或天井——中段大巷——安全出口或主竖井——井口

注:火灾事故发生后要根据情况选择避灾路线,当发生电器火灾和油料燃烧引起的火灾时禁用水灭火。

(3)片帮、冒顶、爆炸事故的预防和避灾路线:生产作业过程中,要实行严格的敲帮问顶和浮石处理制度,认真遵循爆破安全规程,对破碎地带采取严格的支护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当发生事故时,要迅速查明现场情况,仔细观察事故现场附近作业面岩石的稳固情况和地压活动情况,对不稳固地带要及时采取支护措施。如果是爆炸事故还要注意清理出事故现场没有引爆的雷管等爆炸物品,安排专门人员进行救护现场的监护工作,要特别注意防止抢救人员在抢救过程中再发生事故。经检查确认无其他潜在危险后,要立即进行事故抢救,将受伤人员移到安全地带,视受伤程度对伤口进行简单包扎处理后,立即送往医院进行抢救。

避灾路线:事故现场——顺路或天井——中段大巷——主竖井——井口

(4)有毒有害气体中毒事故的预防和避灾路线:加强井下通风设施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的管

理,定时对井下风流、凤量、风向和有毒有害气体进行检测,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当发生事故后,要立即查明中毒原因及性质,确定产生事故的有毒有害气体种类,安装通风局扇进行强制通风,抢救人员佩戴好防护面具后,带好氧气进入事故地点进行抢救受伤人员,将受伤人员移到通风良好地带进行人工呼吸抢救后,用担架送上井口并立即送往医院进行抢救。

避灾路线:事故地点——顺路或天井——中段大巷——主竖井——井口

(5)坠落事故的预防和避灾路线:加强溜井、顺路和天井的日常管理,及时架设溜井格筛和行人通道的平台和梯子。发生事故时,要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抢救,将伤员由顺路或天井移到中段大巷进行简单包扎后,立即送往医院进行抢救。

避灾路线:事故现场——顺路或天井——中段大巷——主竖井——井口

3、事故的报告和抢救程序:发生事故后,现场人员必须以最快速度向车间(分矿)、安全科、矿部逐级报告,并说明事故发生的时间、性质、事态、现场情况和人员伤亡情况。各级部门接到通知后,立即组织事故应急处理现场指挥部和抢救小组成员以最快速度赶赴现场进行抢救,并阻止事故的蔓延。

其他事项按照《金属、非金属地下(露天)矿山安全规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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