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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网络行为的多元理论分析

2021-04-14 来源:尚车旅游网
大学生网络行为的多元理论分析

(西华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四川・南充637002)

信息全球化的快速发展,大学生作为互联网用户的主要群体,大学生的网络行为的“善”与“恶”成为影响大学

生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该文试图对大学生网络行为与大学生网络失范行为进行界定,并从文化模型理论、绝对自由观与精神分析理论的人格学说等理论对大学生网络失范行为进行多元论证。关键词大学生网络行为

中图分类号:G645

大学生网络失范行为多元理论分析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400/j.cnki.kjdks.2016.11.076

MultivariateAnalysisofCollegeStudents'NetworkBehavior

SHIJuan

(ChinaWestNormalUniversity,InstituteofTeacherEducation,Nanchong,Sichuan637002)

AbstractWiththerapiddevelopmentofinformationglobalization,collegestudentsasthemaingroupofInternetusers,the\"good\"and\"evil\"ofCollegeStudents'networkbehaviorhasbecomeanimportantfactoraffectingthehealthydevelopmentofCollegestudents.Thispaperattemptstothenetworkbehaviorofcollegestudentsandcollegestudents'networkanomiebehav-iortodefine,andfromtheculturalmodeltheory,absolutefreedomandpsychoanalytictheoryofpersonalitytheoryofmultiple

argumentanomiebehaviorofcollegestudentsnetwork.Keywords

collegestudents'networkbehavior;collegestudents'networkmisconduct;multipletheoryanalysis

展了迪尔凯姆的理论,认为当一个人接受一个目标却无法以社会许可的手段达成时,则该人会转向以不合法的手段来达成目标。迪尔凯姆的失范理论主要集中于社会结构层面的失范,即社会失范,而默顿的失范理论从社会结构的失范来研究个体行为的失范。失范理论为解释大学生的网络失范行为提供了理论依据。

大学生网络失范行为是指在网络空间中大学生运用网络的过程中所发生的违反法律规章制度和社会道德规范的非理性行为,是失范行为的一种特殊表现形态。正如有学者指出:“网络失范行为”是人所做出的一类特殊的行为活动,与社会生活中的失范行为并无本质差异,主要差别在于发生的“场域”和展现的形态上,大学生网络失范行为是对现实社会情境的异化体验,亦是对社会情境的变相逃避,对大学生法制意识的形成、理想信念的树立与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等均产生负面影响,应努力寻求大学生网络失范行为的源头,并采取措施及时防范与矫正大学生的网络失范行为。

3大学生网络失范行为的多元理论论证

大学生网络失范行为的产生机制除社会、家庭、学校等众多因素的影响外,其行为背后更为深层次的机理则是文化学、哲学、心理学、社会学等重要理论,这些理论成为反思与解释大学生网络失范行为的有力论证,为大学生网络行为的规范与重塑提供重要的理论依据。

3.1文化模型理论

格特・霍夫斯戴德(GeertHofstede)把文化比喻成洋葱,有很多层。最外表的一层称象征物(symbols),是人们看得见、摸得着的具体实在的事物,如人们的衣、食、住、行等,以“符号”的形式存在的最表层的文化形态;第二层是英雄人物性格(her-

人类社会已由工业时代进入信息时代,信息技术力量不断推动人类创造新的世界,互联网正以不可阻挡之势在全球范围掀起一场影响人类所有层面的深刻变革。大学生作为网络用户的主要群体,其网络行为的“善”与“恶”成为影响大学生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关注大学生的网络行为,对大学生的网络失范行为进行深层次的理论分析,促进其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形成网络伦理自觉意识,养成良好的上网习惯。

1大学生的网络行为

信息全球化的纵深发展,关于互联网的社会科学研究逐渐引起学术界的广泛关注,而大学生网络行为作为互联网研究主题之一,也引起学界特别是思想教育界的高度关注。迄今为止,社会科学对网络行为的研究,大致从两个方面展开,一是对网民的网络使用行为,二是对网民在网络空间的行为模式、行为类型与行为逻辑。广义上而言,网络行为指与网络密切相关的一切社会行为,这些行为不一定非发生在网络上,但必须借助网络来实现;狭义而言,网络行为是指发生在网络空间内的各类行为。可见,大学生网络行为是大学生在互联网空间或借助互联网空间与网络信息技术而进行的社会行为,这些行为中有些是亲社会行为,有些是反社会行为。亲社会的网络行为即为网络规范行为,是值得鼓励与倡导的良好行为;反社会的网络行为即为网络失范行为,是需要矫正与否定的不良行为。

2大学生网络失范行为

根据法国社会学家埃米尔・迪尔凯姆(EmileDurkheim,1858-1917)在早期研究自杀行为的基础上提出了“失范行为”的概念,他指出人的行为因缺乏相应的社会规范而出现偏差,处于丧失整合的混乱无序状态。20世纪30年代美国社会学家罗伯特・金・默顿(RobertK.Merton,1910-2003)进一步发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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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

oes);第三层是礼仪(rituals);最里面的一层是价值观(values)。霍夫斯戴德的文化价值观是分析跨文化的有力参考,而其文化洋葱模型理论则能指导大学生树立规范的行为,构筑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由于大学生的辨析力与价值观还未完全确立,五彩纷呈的网络世界使大学生产生一种“乱花渐入迷人眼”的错觉,只顾及浏览网络上碎片化的信息,而无心更无力将其中精华的内容凝练为指导自己行为的价值体系,长此以往使其网络行为偏离于规范行为。首先,以尊崇物质性追求的网络赌博、网络非法交易等犯罪行为是追求最表浅的文化特质的体现。近年来,网络3.3精神分析理论的人格学说

弗洛伊德(SigmundFreud,1856-1939)在早期研究中将人格分为意识、前意识和潜意识三个层次;在后期的研究中,他进一步提出了新的人格学说,认为人格是由本我(id)、自我(ego)

和超我(super-ego)三个部分组成,而人格又是不断变化和发展的。本我按快乐原则行事;自我按现实原则行事;超我按至善原则行事,处于人格的最高层。一般而言,“超我”与“本我”相对立,“自我”复杂维系两者的平衡,“超我”对“自我”具有引导作用,三者处于相互依存、相对平衡的状态,一旦这种相互依存的平衡状态被打破,人的行为便会偏离正常轨道,产生失常或赌博、网络非法交易等网络犯罪行为已出现群体下移的趋势,大学生在物质利益的诱惑下,为追求物质生活的充盈和自我虚荣心的满足,滑落到网络犯罪的罪恶深渊而不能自拔。其次,沉溺于以偶像人物为原型的网络游戏是大学生追求“星”的外化行为。现今的大多网络游戏制作公司寻求各类明星在游戏中扮演重要角色,在大量市场调研的基础上使网络游戏中英雄人物与网民心目中的偶像人物相符合,以此增加其网络游戏的影响力与购买力。在自控力较弱的情况下,沉迷于网络的大学生整天乐此不疲地享受着与偶像人物的虚拟对话而忘乎所以。第三,虚拟的时空交际弱化了对大学生的礼仪规范要求。网络的虚拟性与匿名性促使大学生在网络空间中随心所欲地畅所欲言,这对其自由思想的养成具有积极作用,但也造成部分学生不负责任发表虚假言论或蛊惑性信息,在网络世界里并未养成良好的礼仪行为规范。最后,网络行为偏离导致大学生价值观的倒塌。当大学生未按社会规范严格要求自己的网络行为时,未意识到网络的优势力量时,便产生了网络失范行为,大学生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偏离正常轨道也便在情理之中。

3.2绝对自由观

马克思恩格斯在批判地继承前人自由观的基础上,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实践观为指导建立了自己的自由观,自由是在一定的界限和标准内的自由,要受到历史阶级、生产力水平、法律和道德等因素的制约,而不是抽象的、绝对的、无条件的自由,“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人的自由是活动主体在认识活动和实践活动中追求和表现出的一种自觉、自为、自主状态,这种状态要在共产主义社会这一“更高级的、以每一个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基本原则的社会形式”下才能得以真正实现,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是马克思主义自由观的终极目标。马克思主义自由观是建立在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基础之上的自由观,是指导大学生行为的哲学基础与行为准则。

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在网络世界里,马克思主义自由观受到新自由主义带来的巨大挑战。新自由主义以倡导个人主义,反社会主义和国家垄断主义为主要特点。当新自由主义思想渗透到大学生群体时,就逐步演变为绝对自由主义,大学生只高呼要寻求自身的自由,而不考虑自由实现的条件性因素,大学生在接触网络时的目的性与针对性不强,容易受网络无关信息的干扰,使其网络行为表现出极大的随意性与不负责任性。网络的匿名性特质使部分大学生无惧任何规范约定“自由”地从事着网络黑客、网络侵权、网络暴力及网络色情等网络违法活动,将绝对自由主义演绎的淋漓尽致,极大地损害了社会群体与自身利益,成为构建和谐社会中不和谐的音符。

失范行为。

沉迷于网络世界的大学生借助网络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的本能需求,使其产生愉悦的心理感受,“本我”的力量

大大超过“自我”与“超我”的规范和约束作用。部分大学生对金钱崇拜的“本我”在相对缺乏监管的网络世界中占据上风,支配着他们的行为,网络犯罪、网络色情、网络暴力等网络失范行为便随即而生。大学生或由于不幸福的生活经历或由于不成熟的精神防御机制,将网络视为自我调节的手段与自我价值实现的途径,在网络世界体验到的快乐感与征服欲要远远多于现实世界,甚至有种“巅峰体验”,这为大学生沉迷网络提供了理论基础与心理依据。弗洛伊德关于“本我”、“自我”与“超我”的研究为解释大学生的网络失范行为提供坚实的心理学基础,也为进一步研究如何规范其行为奠基理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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