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巡回检查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保证设备运行良好,不断提高设备管理水平,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设备操作工是对所在岗位上设备负有使用、维护和管理责任的人员。
第三条、操作工设备巡回检查管理
1、操作工每天对使用的设备进行检查,检查项目为动力是否稳定、传动是否可靠、润滑是否达到要求、仪表是否正常以及设备对产品产量和质量的有影响的其他问题。
2、简单问题可自行修理解决,恢复设备正常状态; 3、较大故障要积极采取措施并报告公司安全负责人。 第四条、维修工设备巡回检查管理
1、维修工应每周对设备进行一次巡回检查管理;随时掌握设备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严重设备应列入检修计划。
2、维修工巡回检查的项目包括:操作者是否遵守操作规程,设备运行情况是否正常,设备零部件和安全防护装置是否齐全有效,设备润滑是否按要求进行,设备有无跑、冒、滴、漏现象。
第五条、负责科室的设备巡回检查管理
1、科室要定期组织对设备进行巡回检查。设备的巡回检查方法应能直观反映出巡检执行情况,如填写记录、采用挂牌,挂卡登记,表示检查已进行。
2、科室对巡回检查出来应立即解决的问题要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并对问题内容、解决方法、期限、责任人、效果、奖罚作出规定。
3、巡检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采取积极的措施,根据巡回检查情况对设备故障的部位、原因、周期等进行系统分析,为设备维修、保养提供依据。
第六条、公司分管安全副总经理对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负有全面管理责任,对巡回检查出来的问题要及时解决,对于超出管理范围的问题要上报公司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或集团总部。
第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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