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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廷尉释之者文言文翻译

2023-03-30 来源:尚车旅游网
张廷尉释之者文言文翻译

出自《史记·张廷尉释之者》 《史记·张廷尉释之者》翻译:

廷尉张释之,是堵阳人,字季。和他的哥哥仲生活在一起。由于身家殷实得选为骑郎,侍奉汉文帝,十年未得升迁,默默无名。释之说:“长时间做郎官,耗减了哥哥的资财,不能使人满意。”想要主动请求免职回家。中郎将袁盎知道他德才兼备,惋惜他的离去,就请求(汉文帝)调补释之做谒者。张释之朝见完文帝之后,趁机上前陈说当前应兴应革的意见。文帝说:“所说的要迁就点儿现状,不可发太高的议论,要使(之)当前就可以推行啊。”于是张释之就谈起秦汉之际的事,谈秦朝灭亡而汉朝兴盛的原因,谈了很长时间。文帝赞赏他说得好,就任命释之做了谒者仆射(众谒者之长)。之后任命释之做了廷尉。此后不久,皇帝出巡经过长安城北的中渭桥,有一个人(突然)从桥下跑出来,皇帝御辇所驾的马受到了惊吓。于是派从驾的骑士抓捕了(这惊驾的人),把这人交给了廷尉衙门(严办)。张释之审讯那个人。那人说:“我一个远处县分里的人到长安来,听到了清道禁止通行的命令,就躲在桥下。过了好久,以为皇帝的队伍已经过去了,就从桥下出来,看见皇帝的仪仗(还没过去),就马上转身逃走罢了。”廷尉向皇帝报告那个人应得的处罚,说他触犯了清道戒严的禁令,应处以罚金。文帝发怒说:“就是这个人使我的马受惊,我的马幸亏驯良温和,假如是别的马,不就要造成翻车伤我的后果吗!可是廷尉竟只判处他罚金!”张释之说:“法律是天子和天下人应该共同遵守的。现在法律就这样规定,却要再加重处罚,这样法律就不能取信于民。而在那时,皇上您派人立刻杀了他也就罢了;现在既然已经把这个人交给廷尉,廷尉是最高执法的人,应当公平行法,为天下大小官吏示范,稍一偏失,大小官吏的执法都将任意轻重了,百姓们哪里安放他们的手和脚呢(意即为苛法所扰,将无地容身)?愿陛下明察这件事。”许久,皇帝才说:“廷尉的判处是正确的。”之后,有人偷了高祖庙神座前供设的玉环,被抓到了,文帝发怒,(把偷盗者)交给廷尉治罪。张释之按法律所规定偷盗宗庙服饰器具之罪奏报皇帝,奏上的意见是判处死刑。皇帝勃然大怒说:“这个人胡作非为无法无天,竟然偷盗先帝庙中的器物,我交给廷尉审理,是想要给他灭族的惩处,而你却一味按照法律条文把惩处意见报告我,这不是我所要恭恭敬敬地承奉宗庙的本意啊。”张释之脱帽叩头谢罪说:“依照法律,这样处罚已经达到最高限度了。况且,即使罪名相等的,也要看顺逆的程度来分别高下轻重的。现在因偷盗宗庙器物就要处他以灭族之罪,那么万一有人在长陵(高祖陵墓)上抓取了一把土(隐言盗墓),陛下您又怎样去加重处罚他呢?”过了很长时间,文帝和薄太后谈论了这件事,才同意了廷尉的判决。当时,中尉条侯周亚夫与梁国国相山都侯王恬开看到了张释之执法论事公正,就和他结为亲密的朋友。廷尉张释之由此得到天下人的称赞。 原文:

张廷尉释之者,堵阳人也,字季。以訾为骑郎,事孝文帝,十岁不得调,无所知名。……释之从行,登虎圈。上问上林尉诸禽兽簿,十余问,尉左右视,尽不能对。虎圈啬夫从旁代尉对上所问禽兽簿甚悉,欲以观其能,口对响应无应穷者。文帝曰:“吏不当若是邪?尉无赖!”乃诏释之拜啬夫为上林令。释之久之前曰:“今陛下以啬夫口辩而超迁之,臣恐天下随风靡靡,争为口辩而无其实。且下之化上疾于景响,举错不可不审也。”文帝曰:“善。”乃止,不拜啬夫。顷之,太子与梁王共车入朝,不下司马门,于是释之追止太子、梁王,无得入殿门。遂劾不下公门不敬,奏之。薄太后闻之,文帝免冠谢曰:“教儿子不谨。”薄太后乃使使承诏赦太子、梁王,然后得入。文帝由是奇释之,拜为中大夫。顷之,上行出中渭桥,有一人从桥下走出,乘舆马惊。于是使骑捕,属之廷尉。释之治问。曰:“县人来,闻跸,匿桥下。久之,以为行已过,即出,见乘舆车骑,即走耳。”廷尉奏当,一人犯跸,当罚金。文帝怒曰:“此人亲惊吾马,吾马赖柔和,令他马,固不败伤我乎?而廷尉乃当罚金!”释之曰:“法者天子所与天下公共也。今法如此,而更重之,是法不信于民也。且方其时,上使立诛之则已。今既下廷尉,廷尉,天下之平也,一倾而天下用法皆为轻重,民安所措其手足?唯陛下察之。”良久,上曰:“廷尉当是也。”……太史公曰:张季之言长者,守法不阿意。(节选自《史记》) 注释:

跸,帝王出行时开路清道,禁止他人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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