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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

2021-07-06 来源:尚车旅游网


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

一、本制度规定了食品经营过程从食品采购、运输、验收、贮存、销售各环节设施、人员的基本卫生要求和管理准则。强调了各环节防止污染的要求。

二、采购。

1、建立食品采购制度。包括供货商的选择和评价、采购流程、食品验收标准等内容。

2、对供应商的合法资质进行评价,查验供货者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明文件,并存档备案。

3、检查食品合格证明及QS标志,不得采购《食品安全法》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三、运输。

1、应建立食品运输制度。明确送货人员在食品运输过程中对于车辆卫生、食品卫生的质量安全职责,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运输工具,应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2、运输包装材料或容器应完整、清洁、无污染、无异味、无有毒有害物质,达到相关食品卫生标准要求,且应具有一定的保护性,在装卸、运输和储存过程中能够避免内部食品受到机械或其他损伤。

四、验收

1、建立食品进货查验制度。根据相应的国家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双方指定的合同(协议)进行验收。

2、检验索取供应商提供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合格证明及认证证书,并备案。

3、建立进货和验收记录,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量、供或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信息。

4、货证不符的应拒收或单独存放并做好标识。

五、贮存。

1、建立食品贮存制度。贮存管理人员应熟悉制度要求和各类食品贮存的基本要求。

2、贮存场所应与有毒、有害场所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3、贮存食品的场所应保持清洁,定期清刷,无积尘、无食品残渣,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不应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六、销售。

1、建立食品安全销售管理制度,明确销售过程中的质量安全责任。

2、销售预包装食品不应延长原有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限,不应拆封后重新保质或散装销售。

3、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应以破坏性方式处理销毁,并记录。

4、建立食品销售台账,记录销售食品的基本情况。

5、销售场所应有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和消毒的设施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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