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 质量控制目标
5.1.1 确保全部工程达到国家和铁道部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杜绝工程质量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开通速度达到设计要求。
5.1.2 工程质量控制,即:监理工程师组织参加项目施工的各方按照合同条款及有关技术规范、标准等对形成质量的诸多因素进行检测、核验,对发现的问题提出调整、纠正措施的监督管理确保项目建成后能达到质量目标要求。
5.1.3 监理工程师应该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建立完整的质量控制办法,以科学公正、严格控制、热情服务的态度,严格按照标准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的要求进行验证、旁站和跟踪管理,最终实现质量目标。
5.2 质量控制依据
5.2.1 《建设工程监理委托合同》或者协议。
5.2.2 工程承包合同(总包、分包、产品材料采购安装合同等)或协议、会议纪要、备忘录等文件。
5.2.3 国家、铁道部、铁路局、公司及项目建设当地政府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规定。
5.2.4 设计文件和其它有关文件(包括经审核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等)。
5.2.5 国家现行的工程设计(及建设)规范、施工操作规
程及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5.2.6 为工程制定的有关质量技术文件及规定。 5.3 质量控制流程
施工单位 质 量 保 证 体 系 监理单位 建 立 质 量 保 证 体 系 检 查 组织机构 创优规划 工序管理 自检制度 自 控 质 量 日 常 控 制 监 控 审查实验报告 组织检查创优工作 检查质控资料 预防质量事故 检查隐蔽工程 审查设计变更 审查代用材料 检查到场设备配件 检查到场材料 申 请 中间质量核定 核 定 外业实测 内业资料检查 提 报 质量等级认证 参 加 竣 工 验 收
5.3.1 质量监理工作流程
开工准备 施工单位提交开工申请 不同意
5.3.2 工序质量控制流程
上道工序施工完毕
承包方自检 符合
监理工程师检查 符合 承包方整改 填写工程报验单 不符合 符合 监理签署质检证 允许进行下一道工序 5.3.3 工程质量缺陷处理流程
发生工程质量缺陷或事故 施工单位按审批方案实施缺陷整改; 设计单位提出事故处理的设计文件后,施工单位组织实施。 监理审批质量缺陷问题处理方案; 项目管理机构、施工、设计、监理单位共同研究质量事故原因、提交出事故调查报告,确定处理方案及措施 施工单位调查质量问题发生情况,初步分析、提出处理方案(必要时监理参与) 按部有关规定上报或通报有关部门,填报规定表格,参与事故调查或负责提供工程相关情况。 一般质量缺陷 发生质量事故(重大质量事故另行处理) 5.3.4 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质量签认流程
监理按设计文件要求或批准的缺陷处理方案,指令施工单位执行,并进行质量检验
施工单位(项目管理机构直供时则为项目管理机构)报送原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监理工程师审核 监理工程师签认原材料、构配件的书面质量报告 总监理工程师签认设备 的书面质量报告 对重点部位、关键工序所用原材料、构配件、设备布置预控 原材料、构配件、设备可进入现场 监理工程师现场检验质量 符合质量标准 不符合质量标准 施工单位可以使用于指定部限期运出现场 5.3.5 工序交接检验流程
上道工序施工完毕 施工单位填好检查表、自检 不合格,返修 合格,通知监理工程师检查 现场检查 试验室检查 不合格,返修 合格,监理工程师签署质检证 可进行下道工序 5.3.6 工程隐检、予检及检验批、分项(分部)验收流程
施工单位已完成验收前工作,并且自检合格,验评合格,各种检查证已填好并签认 申报检查 监理审查各种检查证填写是否齐全、合格,验收前工程是否全部完成,工程完成质量是否合格 不合格,返工 检查合格,签认
可进行下道工序 5.3.7 单位工程质量控制流程
施工单位各道工序(分项工程)施工 施工单位对各分项工程自检 合格 施工单位填写工程自检单报请监理工程师 不合格 监理工程师现场检查 监理工程师检测抽查 不合格 合格 监理工程师签署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分部工程完成 施工单位填写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监理工程师审查质量控制、实体质量和主要功能检验(检测)报告 监理工程师现场检查 监理工程师检查内业资料 不合格 合格 监理工程师签认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单位工程完工 施工单位填写工程验收报告 项目管理机构组织单位工程验收 质量控制资料核查 实体质量和主要功能核查 单位工程观感质量 不合格 总监签署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合格
5.4 质量控制措施、方法和手段 5.4.1 事前控制
1. 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本专业质量控制监理细则,并报总监批准后,报项目管理机构。
2. 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审查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和“主要进场人员报审表”。
3. 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审查分包商的资质,并由总监审批。
4. 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对工程所需建筑材料供应商的资质和产品的质量进行签证,对需要复试的材料组织见证取样工作,签发施工单位提交的“进场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单”。
5. 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对工程所使用的机械设备的质量进行检查, 签发施工单位提交的“进场施工机械、设备报审单”。
6. 总监负责审定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完成的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并签发“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今后施工中,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监督检查施工单位是否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
7. 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对影响工程施工的周围环境作好原始记录,必要时报告项目管理机构,在工程例会上进行
协调。
8. 参加设计单位向施工单位进行的设计技术交底。组织或参加对设计图纸复查核对,优化和改善设计,对有关设计问题等提出合理化建议。
9. 检查开工前施工单位的复测资料,特别是两个相邻施工单位之间测量资料、控制桩等是否交接清楚,手续是否完善。对贯通情况、中线及水准点设置是否准确、稳固、可靠,进行复测检查。
10. 总监审核并签发施工单位提交的一般单项和单位工程的“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并留下记录。对于标段和重点工程的开工报告,以及其他建设指挥部明确的工程开工报告,报项目管理机构批准。
11. 审查汇总施工图工程数量,并与发包合同内工程数量列表比照,建立台帐,作为修订承发包合同和变更设计的依据。
5.4.2 事中管理
1. 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监督施工单位完善工序控制,及时检查和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质量统计分析资料和质量控制图表。
2. 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工序间的交接检查。
3. 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对完成的路基、隧道、桥涵等相关专业工程的分项、分部工程按相应的质量验收标准进行检
查和验收。
4. 专业监理工程师、总监逐级负责审核设计变更和图纸修改。
5. 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在下述情况下,总监向施工单位发出“工程暂停令”,以督促施工单位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1) 隐蔽作业未经现场监理人员查验自行封闭、掩盖; 2) 对已发生的质量事故未进行处理和提出有效的改进措施,并继续作业;
3) 未经资格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的人员进入现场施工; 6. 总监负责组织工程现场会议,及时通报、分析工程质量状况,并协调有关单位间的业务活动。
7. 施工过程中发生质量事故,施工单位须立即采取措施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向监理、项目管理机构报告;总监将责令施工单位尽快进行事故调查,按时报送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单及调查报告。
5.4.3 事后管理
1. 总监负责审核施工单位提供的质量检验报告及有关技术文件。
2. 总监负责组织联动试车。
3. 总监负责组织对工程进行检查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工程,及时要求施工单位进行处理,自检合格重新申报。
4. 总监负责组织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图。
5. 总监负责组织整理有关工程项目质量的技术文件,并编目、建档。
6. 对规定保修期内的工程产品,负责工程质量状况检查,组织鉴定质量问题,督促责任单位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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