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者为欧洲符号学研究的奠基人,后者为“现代符号学之父”。二者的符号观存在一些相通之处,但也存在很大差异。本文试对两种符号观进行对比分析,以揭示其之间的差异。
关键词:索绪尔符号学;皮尔斯符号学;差异
1引言
符号学起源于古希腊,经历了中世纪的发展,但却始终没能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现代符号学思想于上个世纪初确立,并分为两大流派,分别是皮尔斯和索绪尔。本文在重温两位学者的符号学理论的同时,试比较分析二者符号观间的差异,以便对其符号思想有更为全面、深刻的理解。
2索绪尔与皮尔斯的符号观2.1索绪尔的符号观
索绪尔是结构语言学的创始人,他认为语言是一种表达观念的符号系统,语言系统中的每一个符号,都由一个代表音响或书写符号的能指(signifier)以及代表其意义或概念的所指(signified)共同组成。此外,语言符号集任意性、社会性、心理性、能指的线条性以及可变性于一体。
《教程》中关于语言学与符号学的关系有这样一段论述:我们可以设想有一门研究社会生活中符号生命的科学,它将表明符号由什么构成及受什么规律支配。语言学只不
浅析索绪尔与皮尔斯
的符号观
刘慧
过是符号学的一部分,将来符号学发现的规律也可以应用于语言学,所以后者将属于全部人文事实中一个非常确定的领域。
2.2皮尔斯的符号观
皮尔斯是美国著名的哲学家和实用主义的创始人,他注重对人们认识事物意义的逻辑结构进行分析,强调符号
自身逻辑结构的研究。因其对符号学作出的突出贡献,被公认为是美国符号学的创始人。
皮尔斯认为任何事物只要独立存在,并和另一事物发生了联系,而且可以被“理解”,那么它就具有符号的功能。皮尔斯将符号阐释为代表或表现其他事物的东西,它可以被参与者所理解或解释,亦或对其具有某种含义。符号本体的特征即符号、对象和解释物三位一体的符号行为。在对其阐释时,三个基本组成要素缺一不可,随着研究的不断深入,符号的解释物可以无限地延伸扩展。
3索绪尔与皮尔斯符号观的差异性3.1 符号学的理论基础不同
索绪尔将语言学视为一门独立于其他学术领域的人文科学,并将其归为符号学研究的一个分支。基于对语言符号的研究及其结构主义哲学思想,他提出了符号学的总体概念。而皮尔斯符号学的理论是实用主义哲学和逻辑学结合的产物,并将每一个思想都视作一个符号。虽然二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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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号学理论基础有所不同,但不难发现哲学理念贯穿始终。
3.2 符号构成不同:二元vs.三元
索绪尔的语言学研究以二分法著称,并认为语言符号是一种两面的心理实体,是能指(施指/音响形象)和所指(受指/概念)的任意性结合,两者关系如一个硬币的双面,彼此相互依存,密不可分。而皮尔斯符号研究的根基是三分法,他认为符号是由符号或被解释物,精神图像或解释物及对象或相关者构成。解释物是三元论的核心元素,如符号解释物的表现形式有:情绪解释物、能量解释物和逻辑解释物。根据不同的标准,符号可有不同分类方式。就符号本身而言,可分为质的符号、单一的符号和法则的符号。根据符号与其对象的关系,其可分为图像、索引和象征。
3.3 符号特点不同:静态vs.动态
因索绪尔的二元符号观,其能指和所指之间是符号内部的静态关系,与外部客观世界隔离。皮尔斯的符号观是符号、解释物和对象三位一体的动态意指过程,即每一个思想都是一个符号,每一个思想又会与另一个思想关联,并对其产生影响。由此,皮尔斯提出了无限符号过程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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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号的三个组成元素其本质也是符号,并在下一个意指过程中引起进一步的解释,如此循环,永无止境。因此,相比于索绪尔的静态符号观,无论是皮尔斯的单次符号意指过程还是长期的符号活动,其动态性都更强。
3.4 符号观的适用范围不同
索绪尔的符号观是一种认知操作模式,主要应用于语言层面的分析。索绪尔视域下的符号是能指和所指间的任意性结合,其仅是关注个人视角的共时研究。单纯的语言层面研究,隔离了符号系统与外部世界间的联系,显示出其研究范围的局限性。而皮尔斯的符号学思想则广泛适用于各类符号,只要其能被理解并被识解出含义,均可作为符号进行研究。该思想已成为跨学科研究的方法论之一,如《皮尔斯符号学与视觉艺术》。相较索绪尔,皮尔斯更强调语言动态互动性历时研究。
4结语
本文通过对索绪尔的二元符号观和皮尔斯的符号三元论进行对比分析,明确了两种符号理论体系的差异。索绪尔侧重对语言符号本身的意指过程进行研究,而皮尔斯则强调符号与外部世界的积极互动,两种符号观虽存在差异,但却不可否认其对符号学研究的长远发展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符号学理论可作为跨学科研究的有效方法,在为学术研究开辟新视角的同时,也对完善符号学相关理论大有裨益。
(作者单位:哈尔滨师范大学)
作者简介:刘慧(1990~),女,哈尔滨师范大学2014级硕士研究生,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业,研究方向为心理语言学(英语)。
参考文献
[1] Peirce, Charles Sanders. Collected papers of Charles Sanders Peirce [C]. (eds.). Charles Hartshorne and Paul Weiss. Vol. II: Elements of logic. Cambridge, MA: Belknap Press of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60.
[2] 费尔迪南・德・索绪尔.普通语言学教程[M].高名凯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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