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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辅人员考核方案

2020-11-04 来源:尚车旅游网


非登台人员岗位绩效考核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了加强对学校行政及教辅人员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充分调动学校领导和教辅人员工作积极性,牢固树立服务教学的思想,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实施学校全方位精细化管理,确保学校任务的全面完成,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对象: 全校行政及教辅人员。 二、考核内容:

(一)职业道德(20分)

热爱中国共产党,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科学发展观,遵纪守法,遵守公民道德实施纲要,品德高尚,为人师表。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有较强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无私奉献的精神,工作务实进取,精益求精;具有强烈的创新意识和团结协作精神,响应学校号召,认真完成学校分配的各项工作,积极参加学校公益劳动,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会议及学习培训,并按时记好记录。

赋分标准:以党支部每学年师德考核结果为准,得分=师德考核得分*20% (二)工作量考核(10分)

每个人标准工作量为“1”,即满分10分,如学校在本人工作职责范围以外另有工作安排,经校委会研修同意后酌情考虑给予加1—2分。

(三)出勤(10分)

全勤:加2分,学校奖励200元;

事假:事假累计三天以内不扣钱,超出后一天扣100元,每天扣考核分0.2分。

病假:病假累计三天以内不扣钱,超出后一天扣50元,每天扣考核分0.1分。

迟到、早退:发现一次扣款20元,扣考核分0.1分。

非登台人员有事请假必须履行请假手续,经分管领导和主管考勤领导同意签字后方可离岗,如未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的按旷工论处,一次扣款160元,扣考核分2分。

注:以上扣分项目累扣,扣完为止。

全勤指一学期以来未请事假、个人公假、病假或婚丧假。 (四)教职工民主测评(30分)

根据德、能、勤、绩考核标准,组织全体教职工进行考核,每学期进行一次,满分为100分,最后考核得分=教职工民主测评得分*20%。此项考核领导不参与评分。

(五)领导评价(30分)

由校委会领导组织对教辅人员进行工作过程和工作业绩进行综合考评,每学期进行一次,满分为100分,最后考核得分=教职工民主测评得分*30%。

三、参与考核人员: 管理人员: 教辅人员: 后勤人员: 四、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 员:

考核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 负责,德育处、教务处、总务处配合完成考核工作。

2015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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