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单位: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长临高速路基LJ11项目部 合同号:LJ11 监理单位:安徽省高等级公路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长临高速公路JL5总监办 编 号: 工 程 名 称 桩号及部位 交底内容: 1、现场施工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带好安全帽,穿着防护鞋。严禁在同一安全桩上系2根及以上安全带或者在同一安全绳上系2人以上。 2、当在基坑、沟槽、高空等临边、临坡、临崖、临水作业场所作业时,作业场所周边必须搭设安全防护栏杆,并设置安全警示标识牌和警示灯具。安全警示标志、标牌位置明显,安放端正、牢固。 3、高边坡松动土时应及时清除,不能及时处理应设置警示标志并尽快处理。 4、高边坡施工有崩塌现象时应立即停止施工,并根据相应应急方案及时进行处理。 5、边坡施工应严格按照自上而下分级进行的原则,开挖一级,防护一级;严禁立体交叉作业。 6、高边坡施工必须设人员上下专用通道,施工下方通行道路要用安全警戒措施。 7、高边坡防护作业必须搭设牢固的脚手机架及施工平台,平台净宽不低于80cm,加上施工时架下严禁有人员操作或停留。 8、高边坡施工作业人员应佩戴必要的防护用品。 9、临边防护材料尺寸要求 (1)钢筋横杆上杆直径不应小于16MM,下杆直径不应小于14MM,栏杆柱直径不应小于18MM,采用电焊或镀锌钢丝绑扎固定。 (2)钢管横杆及栏杆柱均采用Φ48×(2.75~3.5)MM的管材,以扣件或定型套管固定. (3)以其他钢材如角钢等作防护栏杆杆件时,应选用强度相当的规格,以电焊固定。 交 底 人 技术负责人 接 收 人 交底时间 施工时间 工程项目 编辑版word
临边防护安全交底卡片
施工单位: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长临高速路基LJ11项目部 合同号:LJ11 监理单位:安徽省高等级公路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长临高速公路JL5总监办 编 号: 工 程 名 称 桩号及部位 交底内容: 10、开挖基坑沟槽深度超过2m的基坑必须设置安全防护栏,(钢管打入地面50-70cm深,钢管离边口的距离不应小于50cm),深度超过5m的,必须有专项支护设计,支护方案必须经专家论证审核合格后方可采用。 11、因作业必须,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12、所有临边形成后必须立刻防护或提前防护,防护护栏、安全通道杆件连接紧密,无生锈现象,刷间距为30cm红白相间的油漆。 施工时间 工程项目 交 底 人 接 收 人 编辑版word
技术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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