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关于
2017年度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测绘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鄂人社考[2017]12号
【发布部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818030271 【发布日期】2017.06.06 【实施日期】2017.06.0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关于2017年度注册测绘师资格考
试工作的通知
(鄂人社考〔2017〕12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测绘局,省直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
根据原人事部、原国家测绘局《关于印发〈注册测绘师制度暂行规定〉、〈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注册测绘师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14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7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人社厅发〔2016〕174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7年度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 1 / 3
〔2017〕25号)及我省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我省2017年度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
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设《测绘综合能力》(客观题)、《测绘管理与法律法规》(客观题)、《测绘案例分析》(主观题)3个科目。 二、报名条件
(一)“考全科”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
1、取得测绘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6年。 2、取得测绘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4年。
3、取得含测绘类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测绘类专业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3年。
4、取得测绘类专业硕士学位,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2年。 5、取得测绘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1年。
6、取得其他理学类或者工学类专业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其从事测绘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二)“免一科”报考条件
符合“考全科”报考条件,并于2005年12月31日前评聘为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测绘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测绘管理与法律法规》、《测绘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项工作时间的总和,其计算截 2 / 3
止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年
限。 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香港和澳门居民,可申请参加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申请人在报名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学位证书、从事测绘相关专业实践年限证明。各地在组织报名过程中要严格审核报考条件。 三、报名程序及报名办法
考试报名通过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http://zg.cpta.com.cn/examfront/,简称“网报平台”,下同)进行。
报考人员在首次注册上传照片前,必须先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进行照片处理并上传照片。
考试报名采取属地化管理,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为湖北省的方可在湖北省内报名参加考试。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证书的,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
网报档案库。注册测绘师考试网报档案库按T+0原则确定(T为考试滚动年限1年)。“老考生”是指在湖北省成功报考过2016年度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且报考级别不变的人员,其他视为“新考生”。“异地考生”是指2016年在湖北省以外的其他省市参加过注册测绘师考试的老考生。 (一)新考生
符合报名条件的新考生,在网上准确、完整提交报名信息,打印《报名表》,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审核同意(盖章)后,本人持有关材料(报名表、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学历或学位证书、职称证(“免一科”考生)、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原件,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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