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创业补贴
一、大学生创业:
补贴对象:
1、在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大学生
2、毕业5年内、处于失业状态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
3、在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内领办正在孵化的创业项目(领办的创业项目在成都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入驻3个月以上且正在孵化)
4、开办“网店”的高校毕业生
补贴标准:每个创业项目1万元,同一领创主体同时有多个项目的,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二、小额贷款贴息小额担保贷款(个人)高校毕业生贷款政策:
贷款对象:成都户籍法定年龄内、诚实守信、经营场所原则上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的创业人员。
贷款额度、期限、利率:单笔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0万,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贷款利率依据贷款银行相关规定执行,按期还本付息的贷款者,享受基准利率全额贴息。未按期还本付息的贷款者,不享受利息补贴。
对象标准期限:具有创业愿望和创业能力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10万以内贴息担保贷款;2年期限,居住地申请。
三、创业吸纳就业奖励政策
大学生创办企业吸纳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吸纳就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人数给予创业吸纳就业奖励,招用3人(含3人)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给予奖励,招用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给予3000元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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