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绵竹林辰房地产开发〔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南湖.十二橡树 2、工程地点: 东汽八一中学西侧
3、工程构造: 剪力墙构造 层数:地下二层,商住15层、2号楼17层、3号楼25层
4、承包形式:乙方包工、包料、包质量、包进度等总包方式。 5、开、竣工日期: 自2021年12月3日起至2021年12月8日止。 6、使用材料名称: 水泥、胶水 二、工程价格及结算方法
1、总工程量〔部位〕: 南湖.十二橡树一期所有地平面
2、价 格: 每平方壹十捌元〔18元/㎡〕
3、总 金 额: 按结算时实际验收的平方统计数计算 4、付款方式:工程完工经过甲方验收合格,乙方工程款用甲方的商品房抵付防水工程款,乙方工程款抵后所欠甲方缺乏的商品房余款,在2021年5月1日前交清所抵房款。逾期不交,
按所欠款项20%的月利息交给甲方违约金。 三、质量要求及保修期限
1、甲方对本工程找平层要做到平整、光滑、干净、符合国家验收标准要求,特殊部位要承受乙方的技术要求;
2、乙方对本工程防水层要做到无渗漏现象, 按国家施工标准施工,并承受甲方和质检部门的标准化验收。 3、防水材料的厚度到达1.2mm。 四、双方责任
1、甲方免费提供电力,施工电梯等机械。
2、建立交接手续,对防水成品层,甲方有加强保护的责任,谁损坏谁负责;
3、乙方要向甲方提供产品合格证书和检验报告单,及施工的其它档案资料。 五、法律责任
1、甲方违约:防水工程验收合格柒天后,如不按期按照约定结算款项,甲方承当乙方一切经济损失;该款按10%的月利息,作为违约金,并承当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2、乙方违约:在没有特殊情况下,如乙方不按期施工和一次性交验不合格材质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当。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因材质、做工形成漏水,乙方负责无偿给予甲方进展补修,因漏水而损坏室内墙面,乙方负责无偿进展修复粉刷。 六、其它条款
本合同一式 贰 份,甲乙双方各执 壹 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执行中的争议解决;先协商解决,协商无效在当地人民法院依法解决。
本合同的自签订日起生效。
甲 方:电 话: 乙 方: 电 话: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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