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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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计划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技术质量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劳资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财务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人力资源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教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消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行政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工会安全生产责任制 医务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生产计划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1. 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在编制年、季、月生产计划时,应保障安全与生产工作协调一致,组织均衡生产。
2. 对于改善劳动条件,以及为施工生产提供安全防护设计设备的工作项目,应做为正式工序,纳入生产计划优先安排。
3. 检查生产计划实施情况的同时,要检查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是否按照生产工序正常施工,并检查施工现场管理是否符合文明安全工地标准。
4.在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应服从安全工作的需要,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生产。
技术质量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1.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保障在施工生产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与实施。
2. 在编制和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的过程中,应在每个环节都贯穿安全技术措施,对确定的施工方案,要检查实施过程。遇有方案变更,应及时组织修订。
3. 在检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实施情况时,要同时检查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情况。对施工中涉及安全方面的技术性问题,应及时提出解决方法。
4. 对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
5. 对改善劳动条件,减轻笨重体力劳动、消除噪声等职业安全卫生的技术治理进行研究解决。
6. 参与伤亡事故和未遂事故中技术性问题的调查,分析事故原因,从技术上提出防范措施。
安全生产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1. 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宣传贯彻企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 制订定期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方针目标,并负责贯彻实施。 3. 协助领导研究企业安全动态,组织调查研究活动,编制研究报告,制定或修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负责审查本企业制定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 协助领导组织本企业安全生产活动,宣传安全生产法规,提高全体施工生产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
5. 组织本企业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定期对单位主管生产的负责人、项目经理、外省施工队伍责任人和外省施工队伍务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和考核。组织违章人员学习班,负责审查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教育和持证上岗负责组织复工和转岗人员的安全教育。
6. 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公司每季度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检查,公司所属各单位、施工现场每半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
7. 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检查中,遇有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或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时,有权制止违章,停止施工作业,或勒令违章人员撤出施工区域。遇有重大险情时,有权指挥危险区域内的人员撤
离现场,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8.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有权随时进入所辖范围内的施工现场进行检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接受检查,检查人员发现事故隐患均应签发“隐患通知单”,并由受检查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组织整改,按时限要求及时反馈整改情况。
9.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有权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单位或个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不符合安全管理规定的应立即予以纠正。
10. 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会审,对其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签署意见,由编制人负责修改,并对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11. 参加生产例会。掌握施工生产信息,预防、预测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提出防范建议,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12. 参加各种设备、设施安装验收,及时发现问题。监督有关部门和人员落实解决。
13. 审核鉴定劳动保护用品,并监督使用情况。
14. 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进行事故统计、分析,按规定及时上报,对伤亡事故和未遂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机械设备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1. 对机、电、起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及自制机械设施的安全运行负责,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进行经常性检查,并监督各种设备的维修、保养管理工作。
机械设备的租凭,要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租凭设备完好、安全可靠。
2. 对新购进的机械、锅炉、压力容器及大修、维修、外租回厂后的设备应严格检查和把关,新购进的要完整的技术资料及出厂合格证,使用前制定安全操作规程,组织专业培训,向有关人员较低并进行鉴定验收。
3. 参加施工组织、施工方案的会审,提出涉及机械安全的具体意见,同时负责监督实施。
4.参加伤亡事故调查,进行事故统计、分析,按规定及时上报,对伤事故和未遂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劳资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1. 对外出施工队伍进行定期的教育考核,将安全技术知识列为务工人员培训、考核的内容之一,对新进行的务工人员组织入场教育和资格审查,保证提供的劳务人员具有一定的安全生产素质。
2. 严格执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有关规定,适时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参加上级组织培训取证工作。
3. 认真落实劳动保护的法律规定,严格执行有关务工人员的劳动保护待遇,并监督实施情况。
4. 参与伤亡事故的调查,从用工方面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并认真执行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财务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1. 根据本企业实际情况及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需要计划及
时提取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劳动保护经费及其他安全生产所需经费,保证专款专用。
2. 按照国家、省、以及公司对劳动保护用品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负责审查购置劳动保护用品的合法性,保证其符合标准。
3. 协助安全主管部门办理安全罚款的手续。
人力资源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1. 根据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及企业实际,配备具有一定文化程度、技术和实践经验的安全干部,保证安全干部的素质。
2. 组织对新调入、转业的工人及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
3. 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负责审查安全管理人员资格,有权向主管领导建议调整和补充安全监督管理人员。
4. 参与伤亡事故的调查,认真执行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教育培训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1. 组织与施工生产有关的学习班时,要安排安全生产教育课程。
2. 各企业主办各类专业学校,要设置劳动保护课程。(课时不少于总课时的1%~2%)。
3. 将安全教育纳入职工教育计划,负责组织职工的安全技术培训和教育。
消防保卫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1. 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消防保卫的法规、规程,协助领导做好消防保卫工作。
2. 制定年、季消防保卫工作计划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审批,提出具体建议并监督实施。
3. 经常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会同有关部门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考核工作。负责对冬季取暖炉的安装、使用负责监督检查,防止煤气中毒。
4. 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对火灾隐患进行解决。 5. 负责调查火灾事故,提出处理意见。
6. 参与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7. 负责施工现场的保卫,对新招收人员需进行暂住证等资格审查,并将情况及时通知安全管理部门。
行政卫生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1. 配合有关部门,负责对职工进行体格普查,对特种作业人员要定期检查,提出处理意见。
2. 监测有毒害作业场所的毒尘浓度,做好职业病预防工作,负责施工现场防暑降温工作。
3. 根据施工具体情况,配合组建现场救护队,并组织救护队成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4. 负责本企业食堂(含施工现场临时食堂)的管理工作,搞好饮食卫生,预防疾病和食物中毒的发生。
5. 对施工现场生活卫生设施按照文明安全管理标准进行监督管理。
6. 负责流行性疾病和食物中毒事故的调查处理,提出防范措施。
工会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1. 贯彻国家及总工会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并监督执行,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在安全生产中的作用。
2. 建立健全工会劳动保护组织机构和工会劳工保护工作制度,完善工会劳动保护工作责任制。
3. 组织开展各种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竞赛活动,认真组织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
4. 落实职代会审议通过的企业劳动安全规划和措施,加强工会对安全隐患的跟踪监督检查,并提出整改建议。
5. 积极参与工伤事故和严重职业危险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依法制止强令工人冒险作业和严重危害职工安全与健康的行为。
6. 协助并督促行政部门做好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及生活保障工作。
医务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 定期对职工进行健康检查。 2. 监测有毒害作业场所的尘毒浓度。
3. 经常开展卫生防疫宣传教育活动,提出预防职业病和改善劳动卫生条件的措施。
4. 检查现场急救器材和药品的配备情况,落实各类受伤人员的急救措施。
5. 参加工伤事故的救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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