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乙方租用甲方设备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砼搅拌运输车设备,数量x台,租赁给乙方合同段工程使用。
二、租赁时间自20xx年9月1日起至因天气原因无法施工之日止。到时候乙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租用时间不足15天,甲方将按半月收取租金,如超出15天甲方按一个月收取租金。
三、租金计算及付款方式:此设备按月计算租金,每台每月租金为万元整(不含税金)。
四、从设备到达乙方工地之日起计收租赁租金,至次月当日为上月租金结算日,乙方通知设备退场并全额付清租金及相关费用。
五、租金每月结算一次,以现金方式支付,乙方必须在每月结算日后三日之内支付当月80%的租金。余款在设备退场时一次性付清。
六、甲方职责和权利
1、罐车必须有完备的手续,车况良好。
2、罐车必须遵守搅拌站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安排。
3、罐车在砼运输前必须反转控水,如发现车内有水造成砼的损失,罐车车主必须按搅拌站砼的市场销售价赔偿。
4、如生产中车辆出现故障,车主及司机应尽快将车辆修好,保证现场的正常施工。维修时间每月累计不得超过两天,超过两天则扣除相应租金。
5、罐车司机不得私自加水或处理罐车中剩余的砼,如发现此类现象,搅拌站将根据损失情况扣除相应的租金。
6、罐车在没有生产任务时应及时对车辆进行维修保养。
7、罐车租用期间,由搅拌站对其进行日常的'管理。
8、保证对砼罐进行清洗。
9、甲方操作人员必须服从乙方工程合理的调度,随叫随到,与乙方搞好团结,认真完成合同所约定的运输任务。若不服从乙方调度,乙方则有权要求更换该操作人员,如延期对甲方扣除相应的租金。
10、甲方车辆在施工期间,因操作不当及车辆本身情况发生的人身安全及车辆事故,由甲方负责。因乙方指挥错误和道路维修、警示不到位而出现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七、乙方职责和权利
1、负责设备运行道路及场地的维护,确保设备运行区间的安全。
2、负责提供设备所需燃油,足够的清洗水源,并承担其费用。
3、负责甲方设备的保管,提供安全的停车场所。保障设备及操作人员的安全,负责操作人员的食宿。
八、其它事项
退场时由乙方为甲方设备油箱加满燃油。在合同终止前,乙方必须提前15天告知甲方,以便双方作好设备退场和租金结算工作,若因为乙方原因使甲方设备在合同终止当日未能及时退场,则视为乙方续租,甲方将每台每天相应收租金直至设备离场之日为止。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有纠纷或协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时间: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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