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简称甲方):
承租方(简称乙方):
兹由乙方施工需要租用建筑施工物资,经双方协商特签订如下合同,已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应提前一个月提供租赁计划给甲方备料,乙方交纳押金后办理提货手续。
三、租金支支付方式:每月 日结算次月上月结算款的 %,余款待工程结束内三个月付清,承租方如逾期,甲方有权要求全额付款并逾期付款时间向乙方主张每天万分之二的违约金。
四、运输及装卸方式:送货及装车,归还及卸车,费用由乙方负责。如需甲方装车,其中装车费为1.2元/米(其中包括人工、车费)。
五、租赁物资不得任意截断、开孔、弯曲,否则甲方有权或作赔偿及报废处理。 六、所借物资不得擅自转借,如有发生视为违约。
七、履约地点:甲方仓储。归还地点:甲方仓储。履约方法:乙方需要物资须在2日前将规格、数量交货通知甲方。
八、租赁日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具体按工程实际使用时间计算)。
九、物资进场乙方指定由__________签收,其行为视为乙方的行为。
十、租赁期内不得以押金抵租金,违约应付甲方2%租金的违约金。租赁期满后即办理租赁结算。如乙方需续租,应在合同到期一个星期内办理续用手续,如不办理续用手续,甲方有权随时收回租赁物,超期租赁费及清理费、上油保养费、赔偿费按合同执行。 十一、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附件壹份,都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有效。
十二、本合同如发生纠纷,甲方双方均有权向各自所在地方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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