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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资的股东会决议

2020-10-29 来源:尚车旅游网

  (1)甲方(原股东): 

  地址:

  法定代表人:

  (2)乙方(原股东): 

  地址:

  法定代表人:

  (3)丙方(新增股东): 

  地址:

  法定代表人:

  (4) 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鉴于:

  1、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法成立、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同意通过增资的方式引进资金,扩大经营规模。

  2、公司的原股东及持股比例分别为: 公司,出资额  元,占注册资本 %;   公司,出资额  元,占注册资本  %。

  3、丙方系在依法登记成立、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同意向公司投资并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

  4、为了公司发展和增强公司实力需要,公司原股东拟对公司进行增资扩股,并同意丙方向公司增资,扩大公司注册资本至人民币万元。

  5、公司原股东同意并且确认放弃对新增注册资本认缴出资的优先权。

  为此,各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公司增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第一条 丙方用现金认购新增注册资本,丙方认购新增注册资本万元,认购价为人民币 万元。

  第二条 增资后公司的注册资本由万元增加到万元。

  公司应重新调整注册资本总额及股东出资比例,并据此办理变更工商登记手续,各股东的持股比例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形式

  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

  签章

  第三条 出资时间

  1、丙方应在本协议签定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将本协议约定的认购总价一次性足额存入公司指定的银行帐户。

  2、丙方超过约定日期十日未支付认购款,甲乙双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第四条 股东会

  1、增资完成后,甲、乙、丙方平等成为公司的股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新公司《章程》的规定按其出资比例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第五条 董事会和管理人员

  1、增资后公司董事会成员应进行调整,由公司甲、乙、丙按章程规定和协议约定进行选派。

  2、董事会由名董事组成,其中丙方选派名董事,甲乙选派名董事。

  3、增资后公司董事长和财务总监由丙方指派,其他高级经营管理人员可由甲乙推荐,董事会聘用。

  第六条 监事会

  1、增资后,公司监事会成员由公司甲乙丙推举,由股东会选聘和解聘。

  2、增资后,公司监事会由名监事组成,其中丙方指派名,甲乙指派名。

  第七条 公司注册登记的变更

  1、各方应全力协助、配合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2、如在丙方缴纳全部认购资金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仍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则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协议解除后,公司应负责将丙方缴纳的全部资金返还丙方,不计利息。

  第八条 有关费用的负担

  1、在本次增资扩股事宜中所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验资费、审计费、评估费、律师费、工商登记变更费等)由变更后的公司承担。

  2、若本次增资未能完成,则所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九条 保密

  本次增资过程中,本协议任何一方对从他方获得的有关业务、财务状况及其它保密事项与专有资料应当予以保密;除对履行其工作职责而需知道上述保密资料的本方工作人员外,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给他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一切争议,各方友好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附件

  1、本协议的附件构成本协议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条所指的附件是指为增资目的,签约各方向其他方提供的证明履行本增资扩股协议合法性、真实性的文件、资料、专业报告、政府批复等。

  具体包括:

  (1)股东会、董事会决议;

  (2)审计报告;

  (3)验资报告;

  (4)资产负债表、财产清单;

  (5)与债权人签定的协议;

  (6)证明增资扩股合法性、真实性的其他文件资料。

  第十三条 其它规定

  1、经各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协议,可对本协议进行修改;

  2、本协议自各方盖章及其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一式10份,各方各执1份,公司3份,4份用于办理与本协议有关的报批和工商变更手续。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公司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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