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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税务年终工作总结

2023-09-29 来源:尚车旅游网

  ⒈稽查业务综合协调能力不强,时有失控现象

  稽查局四个职能部门按现有职责划分,没有专门处理综合业务的部门(或人员),使各职能部门之间、职能部门与检查科之间的协调容易失控。我局作为市局专司稽查业务的职能部门,凡与稽查有关的业务都归口到我局,且又规定完成(上报)时限,具体工作落实到哪个部门?如何协调我局与市局其他科室、各管理局的工作?因无“综合业务”岗责,易造成我局各部门工作互相推诿,延误上报(完成)时间。如省局按总局文件布置的集贸市场、白酒、摩托车等专项检查,是一项系统工作,要求高、时间紧,案源只管下发稽查任务,各检查人员因时间紧只能填写一部分工作,审理部门又不可能按程序及时审理(因时间极短),另相关工作还要市局其他科室配合,谁来监督质量?最后只能造成执行部门上报省局时“粗制滥造”,最后还要承担责任。建议:一是将办公室的职能一分为二,担负起行政及综合业务这两块工作。二是在其他职能股专设“综合业务岗”。

  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八十五条规定

  “负责选案、检查、审理、执行的人员的职责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委托检查人员执行,使之职责不清,易造成检查人员对执行工作的推诿,应付现象。如处理、处罚决定送达被执行人的时间不能及时掌握(文书送达回证不能及时反馈到)不知企业何时收到处理决定书,就不能及时下达催缴文书,同样强制、保全措施也不能及时采取,开出的执行文书检查人员是否及时执行(或者不执行),一时难以掌握,造成一人催检查人员几十号人,极不利于执行工作的正常开展。

  建议:增加的“执行人员岗”人数,使执行彻底相对独立,使之岗责分明。

  ⒊检查终结回访企业问题。

  查补税款冲减企业留抵税金;发出商品在稽查已补交税金,企业补开发票易造成管理局重复征税问题;停供拒缴税款企业的发票;整改通知;向管理局下达核定户调整应纳税额;督促企业调帐等问题,由哪个岗位去做,我们想只能由执行人员去办,这也存在执行岗人员少的问题。

  ⒋如何与法院的联系问题

  法院判决的税案,从现有法规看,未规定法院将判决书抄告税务机关,判决的税款,法院也未通知我局入库(据了解青云谱法院判了我局移送的“洪昌沙石”案,西湖区法院判了“椰岛鹿龟酒”案),此部份税款如何追缴入库?

  ⒌的职责如何定位问题

  改革的目的就是要理顺关系,做到职责分明、定岗定责、最后定人,的职责不明。如案卷保管问题:检查人员拿了多少页资料给审理,审理又移送了多少页资料给执行都是不清楚,最后执行上承担装卷审查哪些能装卷,哪些不需装卷宗(这就看装卷人员是否有责任心),这样无形中增加了执行部门审查整个案卷的职责——执法检查,我们想这与稽查规程是不相符的。在一年多的实际工作中,在人员少的情况下,默默无闻地承担了不属本职能范围的大量工作,可是同志们毫无怨言,从大局着想,但长此以往,这种不科学的分工,只能造成干部的思想压力过大,以后只能疲于应付。

  以上几点问题及建议只是我们的看法,不一定成熟,请领导指正,在新的一年里,我股全体同志一如既往努力工作,坚决完成局领导布置的一切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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