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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土地流转合同汇编

2020-11-07 来源:尚车旅游网

  转让方:兴安乡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徐春宇﹙以下简称已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已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积、位置;

  甲方将位于舟山村南大排地块面积35亩﹙其中:南大排地块,30亩;南大排地块,5亩﹚农用耕地承包给乙方从事农业生产经营。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土地用途为农业种植。承包形式;个人承包经营。

  三、土地承包经营期限:

  转让时间从___年1月1日开始,长期转让。

  四、承包费及交付方式;

  转让费用一次性支付:一次性付清。

  五、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的特别约定

  1.甲方转让的土地不能有任何争议、纠纷和债务。

  2.乙方获得土地经营权后,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收益、经营和产品处置权。

  3.乙方不得改变土地使用用途。

  4.甲方不得侵犯乙方承包该地块的生产经营自主权。

  六、承包期内国家规定给予土地的所有优惠政策及补贴由乙方享受。

  七、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此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中间人一份。

  转让方:﹙签字﹚承包方:﹙签字﹚签字方:兴安乡人民政府﹙盖章﹚

  中间人:

  签约日期:___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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