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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承包简单版合同范本

2024-01-02 来源:尚车旅游网

  甲方:

  乙方:

  一、承包物业概况

  1、物业名称:

  2、物业位置:

  3、物业面积:物业总建筑面积约48000平方米,其中商业部分(地下1层至地上4层、约17000平方米(以市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最后审定的房屋销售面积为准、

  4、产权性质:全部商业物业产权

  5、物业使用率:商业部分不低于80%。

  二、承包方式及范围

  1、承包方式:销售、出租。

  2、承包范围:商业部分。

  三、承包期限及目标

  1、承包期限:自甲方取得《商品房销售许可证》之日起,乙方正式承包期为8个月。在甲方取得《商品房销售许可证》之前,由乙方组织的内部认购阶段,不计为承包期限。

  2、销售目标:乙方须在正式承包期限内保证完成90%商业部分的销售。

  3、乙方如按期完成承包销售目标,或承包合同终止后,双方如希望对尾盘继续委托乙方销售,可另签承包合同。

  4、在正式承包期限内,如甲方增加销售面积,承包期限及目标由双方另行协商。

  四、双方职责

  (一)、甲方履行之职责:

  (1)确保本楼盘产权清晰、完整、无任何纠纷、可作为商品房进行出售和出租。

  (2)提供与本楼盘相关的工程立项、进度、质量等有关证书及资料:

  A《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复印件;

  B.《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

  C.《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之复印件;

  D.《建设工程开工证》复印件;

  E.《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F.建筑装饰标准和设备标准等有关资料。

  G.其他应当具备的文书或资料。

  (3)甲方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A.营业执照副本之复印件;

  B.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4)提供《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原件及《商品房销售合同》、《商品房认购书》。

  (5)提供所承包物业的楼层分布图、总平面图、立面图、效果图、模型及销售房间号等。

  (6)办理《商品房认购书》、《商品房销售合同》审核与签章,《商品房销售合同》登记、产权登记等手续。

  (7)甲方在本楼盘取得《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正式开盘前,办妥有关银行按揭贷款事宜,保证将有两家以上银行为购房者提供不低于6成10年、总贷款规模不少于35000万元的按揭贷款服务。

  (8)在合同签订后25天内,甲方向乙方提供面积不少于180平方米的现场售楼处,并保证该售楼处具备电、市内电话等基本办公条件。

  (9)由甲方委派总协调人一名,衔接与协调双方合作,由甲方委派财务人员收取房款。上述人员的委派及变更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

  (10)甲方提供承包物业商业部分之公共部分的必要装修及配套,如卫生间、通道、柜台等。

  (11) 按照约定负担承包物业商业部分的广告推广费用。

  (12)本合同书履行期间,甲方不继续自行组织或委托乙方以外的第三方以任何形式对承包物业商业部分进行销售或出租,原已签委托销售合同继续执行。

  (13) 甲方应履行的其它职责。

  (二)、乙方履行之职责:

  1、乙方应全面、透彻地理解甲方对承包物业商业部分的开发理念和市场目标,负责制定《楼盘营销总体方案》,并依照承包目标和工程进度制定销售进度计划、销售价格控制表及付款方式和相应的销售策略,并提交甲方审议,审议通过后作为本合同书附件。

  2、乙方负责组建完整、具有专业水准的营销队伍,成立销售部,制定规范的销售程序和组织纪律,培训销售人员,建立销售管理控制系统,保证楼盘整体形象。

  3、对售楼处及客户参观区的整体包装提出方案建议,提交甲方审核后实施。

  4、乙方负责通过策划、推广手段有效提升商业价值,制定各项广告推广活动的计划、方案和预算,并提交甲方认可后负责组织实施。

  5、负责对区域市场的重点项目、周边项目、同类项目及可能的竞争对手进行跟踪调查。每两个月向甲方提交一份市场情况调查报告,共同研究市场对策。

  6、积极维护甲方利益,销售过程中如发生个别客户提出独立于标准《商品房销售合同》及合理补充条款之外的特殊要求的补充条款,应婉转化解。不能化解的须谨慎起草,补充条款内容需经甲方书面认定。

  7、未经甲方允许,乙方(包括乙方所有业务人员、在承包销售过程中,不得擅自向客户进行任何超出甲方事先约定的承诺,如果发生此类事件,乙方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8、乙方应严格按照双方认可的《楼盘营销总体方案》进行销售,不得擅自给客户低于甲方确认的销售价格控制表所规定的价格及折扣,如确有此需要须经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书面认可。

  9、乙方可根据实际销售情况或市场变化,提出调整销售计划,但必须经甲方审查确认并加盖公章方为有效。

  10、乙方每月5日前将上月的销售报表通过销售总监报甲方协调人。

  11、乙方负责甲方处理所承包销售楼盘开发过程中的有关商品房销售之事项。

  12、乙方有责任为甲方保守经营活动中的商业机密,不得向任何单位或个人透露、泄露销售中的商业机密,如果发现此类事件,乙方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13、乙方应妥善处理、解决销售现场可能发生的突发性“非常事件”,有效地控制事态。

  14、乙方负责所有营销人员的工资、交通、食宿之费用,并负责制定销售佣金分配方案和销售佣金的发放。

  15、乙方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五、销售计划

  1、乙方提交的《楼盘营销总体方案》应经乙方承包人签字同意,并于本合同签定日后15天内提交甲方盖章确认。经甲乙双方确认的《楼盘营销总体方案》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的销售目标和承包期限,研究制定楼盘销售计划。计划内容应包括按时间进度完成的销售面积和销售总额。

  六、销售承包规定

  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该承包物业商业部分所有签署的销售合同都应由甲方确认为乙方的销售业绩。如甲方或由销售部以外的任何其他人员所介绍的客户,由乙方按照销售部之规定发放销售佣金或奖金,原已签合同不作为乙方的销售业绩。乙方代表甲方与客户所签定的《商品房认购书》作为甲方与客户签署正式《商品房销售合同》的依据一经签定正式《商品房销售合同》和银行按揭款到位,即代表甲方对成交物业予以确认,并同时作为乙方销售业绩的确认依据。客户购置物业所交纳的任何费用都应存入甲方指定的甲方帐户。

  七、销售价格

  1、依据《商品房销售许可证》,该承包物业商业部分平均销售底价为20000元/平方米。乙方所制定的《商业销售价格表》的商业部分平均价必须高于此平均底价。

  2、销售过程中乙方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价格水平,调整幅度须经甲方确定。经甲方审核确认的《商业销售底价表》为乙方所执行销售价格的底线,即在实际销售中,所有面积的销售价格必须高于此表中规定的相应底价。

  八、承包销售佣金

  1、承包佣金提取原则

  乙方按照经甲方审定的《楼盘营销总体方案》按进度完成销售任务,可按本原则规定由乙方提取承包佣金。承包佣金计算依据甲方确认之《商业销售底价表》,甲乙双方同意乙方实际销售价格高于销售底价部分为溢价部分,乙方承包佣金即依据溢价部分收益状况计算。

  2、承包佣金提取率

  乙方实际销售价格高于《商业销售底价表》规定的相应底价所产生的溢价部分收益,甲乙双方同意乙方按溢价部分收益的15%的比例提取承包佣金。

  3、承包佣金支付方式:

  1、甲方根据乙方销售中产生的溢价部分收益金额计算应支付的实际承包佣金。乙方在每月5号前向甲方申请当月应支付的承包佣金,经甲方确认后,甲方应在申请后5日内向乙方结付,结付比例是实际应付承包佣金的20%。剩余80%的承包佣金作为佣金余额由甲方根椐乙方的销售业绩分阶段向乙方结付。当月支付承包佣金主要支付销售部的基本人员开支及办公费用。

  2、当乙方所完成销售面积达到承包总面积的70%时,由乙方向甲方申请支付佣金余额。乙方向甲方申请并经甲方确认后,甲方应在申请后5日内向乙方结付,结付比例应不低于实际应付承包佣金额的50%。

  3、当乙方所完成销售面积达到承包总面积的80%时,由乙方向甲方申请支付剩余承包佣金余额。乙方向甲方申请并经甲方确认后,甲方应在申请后5日内向乙方结付,结付比例应不低于实际应付承包佣金额的70%。

  4、当乙方在承包期内完成本合同所规定的销售任务后,乙方向甲方申请并经甲方确认后,甲方应在申请后20日内以客户签定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和银行按揭款到位为依据与乙方结清所有承包佣金。

  九、营销策划费

  本合同签定后15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交《主题商业策划方案》,此方案包括如下几部分:

  1、商业招商方案。

  2、商业经营主体推荐方案。

  3、商业分区、主题划分方案。

  4、装修要点,由甲方盖章确认后实施。此方案的策划费为30万元,包含在营销费用之中。

  十、广告传播与推广活动

  1、甲方同意负担(3500000的营销费用,包括广告传播与推广活动费用,并根据乙方提交、甲方确认的《项目广告和推广月计划表》及时、足额拨付。

  2、根据本项目总体市场目标、营销计划和实际销售状况,由甲乙双方共同拟订广告传播策略与具体方案,甲方委托专业广告公司完成。

  3、乙方可根据销售情况适时组织项目推广活动,负责推广活动的主题创意、方案策划、费用预算与组织执行,执行方案应得到甲方批准认可,推广活动费用由乙方先行支付,待销售面积超过50%时,甲方支付乙方垫付款。

  4、乙方不得以广告、推广方案等未能得到甲方批准为理由,而要求甲方免除销售进度缓慢的责任

  十一、税收支付

  因该承包物业房屋买卖所产生的税金及各项费用,甲乙双方应根据各自责任,由双方财务人员协调解决。

  十二、违约责任及协议终止

  1.1、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有关条款的约定,按时支付乙方承包佣金和销售佣金,每延迟一天,甲方应按应付金额的万分之四承担违约金,如逾期三个月仍未支付,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保留其追索损失的权力。

  2、在乙方正式承包期间,如因乙方原因连续3个月未能按销售计划完成销售任务,则视为乙方的严重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取消乙方的承包资格。乙方独自承担在此期间所产生的销售费用及广告传播与推广活动费用,乙方同意补偿甲方损失500万元整,并承担客户索赔的损失。

  2.1、自签定合同之日起,如因非乙方的违约行为而甲方单方面中止本合同,或因甲方严重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或无法继续履行,甲方同意补偿乙方损失100万元整。

  十三、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均可经过友好协商另行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该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适用法律与争议解决

  1、合同书的效力、订立、履行、解释以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国法律。

  2、合同书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可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不可抗力

  本合同书签定后,因《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有关“不可抗力”条款中规定的事实产生,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发生不可抗力之日起十日内以文字信函递送或传真方式通知缔约他方。同时应提供该项目所在地有关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并依据相关法律中有关“不可抗力”条款中规定的合同处置措施施行

  十六、协议的变更

  1、合同书之任一缔约方如认为有必要变更本合同,应在取得他方一致同意后,以书面形式为之。

  2、合同书只任一缔约方认为本合同之履行已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

  十七、协议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人或代表授权人签署、甲方加盖公章后即成立。

  十八、其他

  本合同一式六份,正本两份,副本四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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