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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转包合同

2021-08-23 来源:尚车旅游网

  转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简称乙方):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为明确转包方与承包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 甲方转包给乙方的地块位于永登县中堡镇邢家湾村河滩地,面 积 亩。

  第三条 乙方同意按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土地承包金,该土地的承包金为每年每亩 元, 承包金每年共计为 元。承包金每年一付。

  第四条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承包使用年限为 年,承包期满后乙方应将承包土地恢复原状归还甲方。

  第五条 乙方依法享有承包土地使用、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经营和改变土地使用方式的权利。

  第六条 乙方必须按期如数缴纳承包金。

  第七条 甲方要维护乙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第八条 甲方有义务协调甲方村委及村民与乙方之间产生的矛盾,如因甲方村委及村民的过错给乙方造成了不应有的损失,甲方负责赔偿造成的直接损失。

  第九条 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双方应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条 单方要求变更或解除承包合同的需提前30日通知对方,双方经协商一致后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一条 因国家政策、法律等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合同无法履行,合同自动解除。

  第十二条 承包期满,合同自行终止,如继续承包乙方需在合同期满前3个月内告知甲方。

  第十三条 甲方违反合同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赔偿直接损失。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发生纠纷后,应当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到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作出补充规定及合同附件,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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