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和诚信的原则。
一、工程名称:东平县彭集镇彭集商贸新城一期
二、工程结构类型及规模:框架结构。
三、工程面积:一期六栋
四、承包范围:
1、单项包人工、包材料工程。
2、乙方提供现场一次结构和二次结构所有木板、木方、大小螺杆、螺帽、步步紧、三星扣、大小电锯、电焊机、钉子、铁丝、脱木漆、胶带、内架塔、拆等木工所用的一切人工及材料(除钢管、扣件、顶丝、二次结构人工由甲方负责),其余由乙方提供。
3、木工班组要层层清理现场,如果不按时清理,由发包方出监工,按每人每天150元计算,从工程量扣出,打包及打磨由承包人负责。
五、承包单价:
1、基础按贴灰面每平方25元计算。除基础外,按国家标准的图纸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120元。
六、付款方式:
2、本工程不预付工程款,按主体结构封顶后付劳务的已完工程量的人工劳务费的70%。
3、二次结构完成,验收合格,公司拔款时,付已完成工程量的95%,剩余5%半年付清。
七、相关费用处理
1、万一发生安全事故,医药费壹万元以内(含壹万)由承包人自负。
2、由发包方负责办理在本工程人事劳务作业和管理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建筑团体)。
3、因停水、停电、雨雹天气,不可抗力自然灾害造成停工,工期顺延。
4、工人不带安全帽、安全绳,每人罚款100—500元。
5、承包人责任施工合同的履行,严格按照国家现行规范操作规程,验收标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承包人负责的各项事宜。
6、在承建项目的施工过程中,若遇施工质量未达到要求的修补返工,因违反操作规程、违章作业或非发包人原因发生的机械设备和火灾的所有损失,经济往来中的债权和经营盈亏,均由承包人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
7、承包方必须严格执行质量规范,按工程设计图纸和发包方的技术交底进行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设计,不得偷工减料。
8、承包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现《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发包方的企业标准,满足发包方质量管理要求。
9、发包方签发技术交底单,细化分项工程,具体标准和要求或在施工过程中书面或口头提出质量标准和要求,承包方必须严格执行精心施工,认真自检,确保工程质量。出现任何质量问题由承包方全部负责。
八、其它:
1、承包人不准拖欠工人工资,因拖欠工人工资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承包人负责。
2、如施工过程中所有罚款自行负责,从工程款中扣除。
九、合同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双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劳务报酬支付完毕,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劳务作业成果,并给发包人以及相关单位验收合格后,合同即告终止。
3、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若发生异议,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提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发包方不能中途终止合同,如无故终止合同,发包方向承包方100%结算人工费。
5、承包方中途无故终止合同,发包方只按已完成工程量的50%结算,现场人员每人发1000元路费,自动离开施工现场,其余款项支付在发包方完工后付款。
十、合同份数:
合同正本二份,副本二份,发包方和承包人执正副本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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