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出租方)x有限公司
乙方(承租方)
经甲、乙双方本着互相信任、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甲方根据乙方项目和乙方自行选定的设备和技术质量标准,将宏泰能源有限公司焦化厂洗煤车间场地及设备租给乙方使用。
二、设备的调试、使用、保养、维修管理等,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三、设备在租赁期间的所有权属于甲方。
四、在租赁期内,乙方享有设备的使用权,但不得转让或作为财产抵押,未经甲方同意亦不得在设备上增加或拆除任何部件和迁移安装地点。甲方有权检查设备的使用和完好情况,乙方应提供一切方便。
六、设备租赁期限为壹年,租赁租金总额为人民币元,分期交付,每期租赁金元,由甲方地每期期末按期向乙方托收,如乙方不能按期承付租金,甲方则按逾期租金总额每天加收万分之三的罚金。
七、本协议一经签订不能撤销。如乙方提前交清租金,结束合同,甲方给予退还一部分利息的优惠。
八、本协议期满,甲方同意按人民币元的优惠价格将设备所有权转让给乙方。
九、乙方上级单位同意作为乙方的经济担保人,保证乙方切实履行本协议各条款规定,如乙方在合同期内不能承担合同中规定的经济责任时,担保人应向甲方支付乙方余下的各期租金和其他损失。
十、本协议经双方和乙方担保人盖章后生效。本协议正本两面三份,甲、乙各执一份,副本份,乙方担保人和乙方开户银行各执一份。
甲方:
代表:
电话:
乙方:
代表:
电话:
签约日期: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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